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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明科技: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2023-01-17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规划,实现公司在新能源电池行业的布局,公
司拟在马鞍山市投资建设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主要生产锂电复合铜箔。
公司拟与马鞍山市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马鞍山市宁
马新型功能区管委会”)签署《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并在马鞍山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定名称
为“安徽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约定项目的投
资、建设和运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宝明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暂定名)。

    1、公司名称:安徽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云龙

    4、出资比例:公司持股 100%。

    5、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
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
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上述设立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以注册地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
准内容为准。

三、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马鞍山市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

    2、住所: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工业路。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四、拟签署的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

    2、项目投资规模:计划总投资 62 亿元人民币。

    3、项目拟选地址:马鞍山市宁马新型功能区规划区域内。

    4、项目用地:用地面积约 350 亩,其中一期占地约 170 亩,二期占地约 180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际出让为准。

    5、马鞍山市宁马新型功能区管委会协助公司办理相关工商注册登记、立项、
环评等各项项目前期手续。
    6、马鞍山市宁马新型功能区管委会将根据公司项目建设投入及运营情况,
从税收、经营贡献、人才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五、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复合铜箔生产基地,是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通过
有效整合优势资源,拓展公司业务发展空间,加速公司的战略布局,对公司的长
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投资建设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将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来新的驱动力,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投资建设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短期内对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建设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
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复合铜箔生产基地,是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通过
有效整合优势资源,拓展公司业务发展空间,加速公司的战略布局,对公司的长
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如本次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将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
来新的驱动力,提升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投
资建设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