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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明科技: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2-07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5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公司及各子
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
宝明”)与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租赁”)签订了《融资
租赁合同》及《租赁物买卖合同》(上述《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物买卖合同》
合称“主合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融资期
限为 24 个月。根据融资业务需要,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明精工”)、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新材料”)
分别与海翼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7-09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1 号 1#厂房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6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
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
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赣
州宝明 100%股权。赣州宝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603.23                          66,664.20
    负债总额                         58,120.31                          60,673.47
    净资产                             6,482.92                          5,990.73
   资产负债率                           89.97%                            91.01%
    营业收入                         21,476.64                          21,827.84
    利润总额                            306.07                           1,382.43
    净利润                              400.96                           1,283.00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债务人: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叁年止。
债权人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止。如主合同项下主合同债务人有多笔债务或对一笔债务
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叁年
止。

    6、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及其他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
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告费、保全费、诉讼财
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赣州宝明与海翼租赁开展融资业务,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宝明精工、赣州新材料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被
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
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18,063.6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资产的 16.24%。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24,390.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1.92%。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赣州宝明与海翼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买卖合同》;

    2、公司、宝明精工、赣州新材料与海翼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