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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博合金: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2020-12-2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
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博合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就顺博合金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补充公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 2021 年
拟向银行申请融资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融资期限通常为一
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公司拟继续接受由实际控制人王真见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王增潮及其配偶、
实际控制人王启及其配偶、关联方重庆九龙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重庆众心驰恒
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向银行申请融资和综合授信。预计该方式下融资
的年发生额不超过 15 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关联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真见、王增潮、王启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分别持有公司
24.09%、25.19%、6.30%的股份,其中:王真见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增潮担任公
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启担任子公司广东顺博执行董事。
    重庆九龙投资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王真见的女儿持有该公司 55%的股权,
并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公司。
    重庆众心驰恒商贸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王真见、王增潮和王启的姐姐的
配偶及其儿子共同投资的公司。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继续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真见、王增潮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满足了公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真见先生、王增潮先生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关于拟继续接受关联方为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
事会会议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方为公
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
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大伟              郭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