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顺博 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博合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顺博合金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0 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5,300.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 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68 号)同意,公司股 票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起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8,6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43,900 万股,包 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8,6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300 万股,目前尚未解除 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38,600 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至今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上市后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开发行前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于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1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 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股东吴江华、王珲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 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股东违反该承诺,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 司所有。该项承诺不因上述人员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4)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①单次用于 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 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10%;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 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 薪酬累计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 原则执行。 2.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无 3.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无 4.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无 (二)履行承诺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一)。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3,064,6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4%。 2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56 名。 4.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 备注 量(股) 量(股) 1 陈 飞 16,995,000 16,995,000 新兴温氏成长壹号股权投资 2 10,000,000 10,00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 3 6,000,000 6,000,000 伙) 深圳市中航永邦并购基金企 4 4,950,000 4,950,000 业(有限合伙) 吉林中投科技成果转化创业 5 3,700,000 3,700,000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刘 甍 3,510,000 3,510,000 7 丛燕军 3,000,000 3,000,000 8 漆 涛 3,000,000 3,000,000 珠海德辰新三板股权投资基 9 3,000,000 3,000,000 金企业(有限合伙) 中投长春国家光电信息创业 10 2,000,000 2,000,000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长春融慧达投资管理中心 11 1,700,000 1,700,000 (有限合伙) 12 潘 勇 1,600,000 1,600,000 13 王静波 1,500,000 1,500,000 14 王金龙 1,500,000 1,500,000 15 黄传告 1,500,000 1,500,000 长春中投金盛投资合伙企业 16 1,000,000 1,000,000 (有限合伙) 17 刘利娟 750,000 750,000 18 舒 刚 750,000 750,000 19 宋 涛 750,000 750,000 20 黄跃章 736,200 736,200 21 陈 汉 610,125 610,125 22 陈计邓 552,150 552,150 23 喻 洁 400,025 400,025 24 张华桦 390,000 390,000 25 李庆玲 329,000 329,000 26 张建英 317,025 317,025 公司董事、董事 27 王 珲 301,000 301,000 会秘书 28 金正洁 300,000 300,000 29 伍 伟 300,000 300,000 30 张际宇 300,000 300,000 3 31 孙世勇 262,500 262,500 32 乔 伟 251,550 251,550 公司董事、副总 33 吴江华 120,000 120,000 经理 34 朱美群 118,000 118,000 35 冷安全 92,025 92,025 36 蒋秀林 92,024 92,024 37 刘大华 75,000 75,000 38 喻 畅 75,000 75,000 39 孙 燕 75,000 75,000 40 罗声碧 46,050 46,050 公司监事会主 41 罗 乐 30,000 30,000 席 42 赵后银 16,500 16,500 43 翟仁龙 15,000 15,000 44 唐 勇 15,000 15,000 45 姜高清 7,500 7,500 46 于万洲 6,500 6,500 47 邹 毅 6,000 6,000 48 彭中国 6,000 6,000 49 徐百平 3,000 3,000 50 彭 勇 2,500 2,500 51 瞿 荣 2,000 2,000 52 应 华 2,000 2,000 53 张 欢 2,000 2,000 54 曾祥荣 1,000 1,000 55 喻 薇 1,000 1,000 56 赵崇丹 1,000 1,000 合计 73,064,674 73,064,674 注:股东王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01,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86%。因其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王珲先生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 301,000 股。 股东吴江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2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73%。因其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吴江华先生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 120,000 股。 股东罗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68%。因其担任上 市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罗乐先生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 30,000 股。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数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386,000,000 87.93 -73,064,674 312,935,326 71.28 股份 4 1、境内法人持 32,350,000 7.37 -32,350,000 0 0.00 股 2、境内自然人 353,650,000 80.56 -40,714,674 312,935,326 71.28 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 53,000,000 12.07 73,064,674 126,064,674 28.72 股份 三、股份总数 439,000,000 100.00 439,000,000 100.00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 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顺博合金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顺博合金本次解禁限售 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顺博合金关 于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顺博合 金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大伟 郭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