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博合金: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12-2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
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
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博合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就顺博合金
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 2022 年拟向银行申请融资不超过 40 亿元,融资期限通常为一年,最长
不超过三年。为切实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经与关联方及各商业银行初步沟通,拟
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真见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王增潮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王
启及其配偶、关联方重庆九龙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重庆众心驰恒商贸有限公司
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该方式下融资的年发生额不超
过 40 亿元,期限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抵押或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用,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真见、王增潮、王启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公司
24.09%、25.19%、6.30%的股份,其中:王真见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增潮担任公
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启担任子公司广东顺博执行董事。
重庆九龙投资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王真见的女儿持有该公司 55%的股权,
并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公司。
重庆众心驰恒商贸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王真见、王增潮和王启的姐姐的
配偶及其儿子共同投资的公司。
三、接受关联方担保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国内民营企业在
商业银行融资活动中的通常做法。该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的资金需要,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批准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继续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真见先
生、王增潮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求,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真见先生、王增潮先生已回避表决,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关于拟继续接受关联
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
事会会议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方为公
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融资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大伟 郭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