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博合金: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李华容2022-03-15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2021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
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1
年度本人主要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
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21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
提出异议。
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1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共11次;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共4
次;并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情形。
2、报告期内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事项
共发表3次事前认可意见、7次独立意见。
1、2021年4月9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事项、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关于2020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事项、关于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1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7月2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事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事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事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事项、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项、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事项、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事项、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
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1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
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
立意见。
6、2021年11月1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
关于公司为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等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关
于拟继续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对关于拟继续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关于授权公司及合并范围内
主体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和其他时间
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以及与注册会计师的交
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经常
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有所了
解并进行客观评价。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应披露的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规,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
行情况,特别是涉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进行了核查,没有发现公司有违反公平
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
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
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
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工作中各委员会均按其实施细则履行
相应责任,定期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
独立性,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过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制定、考核实施过程、公司投资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过程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重
大事项能够做到完整的事前分析,有效的事中监控和全面的事后评
价,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
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事项、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续聘了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对即将完成并购的标的公司重庆奥博进行对
外担保和财务资助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在《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指导下,审计委员会参与年报审计,
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
计师沟通年报审计相关问题,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审阅意见。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再次
进行沟通,对年审会计师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讨论和审议了关于新增杨廷文先生为
高管人员事宜。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
李华容
日期: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