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博合金: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15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
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我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共 11 次。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
会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同
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经过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它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方式出席
会议共 3 次。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因
此,我认为 2021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合法有效。
3、专业委员会讨论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讨论和审议了关于新增杨廷文先
生为高管人员事宜。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讨论和审议了公司薪酬方案调
整及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意尽快开展调研活动,对比形成方案后再
予以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事项
共发表3次事前认可意见、7次独立意见。
1、2021年4月9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事项、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关于2020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事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1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7月2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事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事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事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事项、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项、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事项、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事项、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
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1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
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
立意见。
6、2021年11月1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
关于公司为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等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关于拟继续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对关于拟继续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关于授权公司及合并范围内
主体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除了参加 2021 年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外,本人
按照独立董事的工作要求,注意调查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对董事与高管履职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地
维护了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针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调研,分析项目
可行性,并通过专业判断来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3、本人认真审核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
利用各种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开展相应的沟通,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
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能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针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并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能够公平、公正地对待投资者。通过
参加相关的培训和阅读,不断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本
人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公司利益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
意识。
五、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因此,本人在 2021 年度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
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尚需不断积累上市公司运营管理主体和履行
资本市场监管对象职责的丰富经验,尤其需要高度注重规范法人治理
结构对公司的治理改革、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合规管理的具体要求,
努力推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员工的业务技能、风险
意识、整体素质。
独立董事:
唐尧
日期: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