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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博合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11-01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2-082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博合金”)

第三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6 月 26 日任期届满,公司此前已发布《关于董

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改选。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推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

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推举王真见先生、王增

潮先生、吴江华先生、王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推举黄新建先生、刘忠海先生、闫信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
                                  1/8
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黄新建先生、刘忠海先生、闫信良先生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独立董事的培训。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示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示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




                              2/8
附见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真见: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 30
余年废旧金属回收及再生铝行业的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浙江省永康市西
炉金属配件厂、重庆市九龙坡区西炉金属加工厂厂长、重庆九龙金属回
收有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顺中物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浙中
铝合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涛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市瀚
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瀚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重庆
照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顺博有限副
董事长;2013 年 5 月至今任顺博合金董事长;2010 年 1 月至今任重庆博
鼎董事长;2016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顺博执行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
湖北顺博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湖北顺博老河口分
公司负责人;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安徽顺博执行董事。现任顺博合金董
事长、重庆博鼎董事长、江苏顺博执行董事、湖北顺博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安徽顺博执行董事、湖北顺博老河口分公司负责人。

    王真见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05,768,000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增潮为兄弟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王启、杜福
昌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真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确认王真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真见先

                               3/8
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王增潮: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 30
余年废旧金属回收及再生铝行业的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浙江省永康市西
炉金属配件厂、重庆浙中铝合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璧康执行董事、
香港顺博执行董事。2003 年创立顺博有限;2005 年 2 月至 2007 年 5 月
任职于顺博有限采购部;2007 年 5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顺博有限执行董
事;2008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顺博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 年 5
月至今任顺博合金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两江顺博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任重庆顺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奥博铝材执行董事、经理;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缙嘉商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顺博合金副董事长兼总
裁、两江顺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顺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奥博铝材执行董事兼经理、缙嘉商贸执行董事、经理。

    王增潮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10,583,001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真见为
兄弟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王启、杜福昌存在一
致行动关系,除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王增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平台查询,确认王增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增潮先生的任
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4/8
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吴江华:男, 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曾任重庆德昌实业有限公司贸易部业务员、重庆环松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部东北办事处业务员和黑龙江省省区经理、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
市场部部长、重庆凌翔实业有限公司营运部经理、重庆欧凯电器有限公
司云南分公司经理、重庆垣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6 月
起任顺博有限销售部部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顺博有限监
事会主席、销售部部长;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顺博有限副总经
理;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顺博合金副总经理;2015 年 2 月起任
顺博合金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顺博合金董事、副总裁。

    吴江华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吴江华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平台查询,确认吴江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吴江华的任职资格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王珲:男, 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规划部、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
司投融资部、证券部经理、证券法务部负责人。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顺博有限董事会秘书;2013 年 5 月起任顺博合金董事、董事会秘书。

                                5/8
现任顺博合金董事、董事会秘书。

    王珲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301,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王珲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平台查
询,确认王珲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珲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新建: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管
理学院博士后。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兼任重庆市沙坪坝区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

    黄新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黄新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平台

                               6/8
查询,确认黄新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新建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刘忠海: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重
庆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EMBA 在读,现任金科
地产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获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曾任新华社记者、中国证券报社记者,深圳证
券信息公司西南办事处主任。2008 年 5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金科股份
董事会秘书,期间还曾兼任金科股份董事、副总裁,2019 年 3 月起任金
科股份监事会主席。现兼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市上
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曾连
续 6 届获《新财富》“金牌董秘”称号,并进入《新财富》“金牌董秘
名人堂”,以及多次荣获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机构组
织评选的“中国上市公司百佳董秘”、“优秀董秘”、“金治理上市
公司优秀董秘”等荣誉。

    刘忠海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刘忠海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平台
查询,确认刘忠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忠海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7/8
    闫信良: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
技大学法理学硕士,具有法律从业资格。曾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现任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闫信良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闫信良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平台
查询,确认闫信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闫信良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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