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博合金: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1-1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顺博铝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博合金”或“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就顺博合金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 2023 年拟向银行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资产),融资期限通常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为切实降低公司
融资成本,经与关联方及各商业银行初步沟通,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真见及
其配偶、实际控制人王增潮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王启及其配偶、关联方重庆
九龙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重庆众心驰恒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
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该方式下融资及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期限
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抵押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
担保费用,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王真见、王增潮、王启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公司
24.09% 、25.19% 、6.30%的股份,其中:王真见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增潮担任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启担任子公司广东顺博执行董事。
重庆九龙投资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王真见的女儿持有该公司 55%的股权
, 并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公司。
重庆众心驰恒商贸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王真见、王增潮和王启的姐姐
的配偶及其儿子共同投资的公司。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国内民营企业
在商业银行融资活动中的通常做法。该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继续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真见先生、
王增潮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满足了公司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真见先生、王增潮先生已回避表
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关于拟继续
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在董事会会议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公司的支
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
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融资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刚 罗大伟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