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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鹄模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2020-08-17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在中国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的律师事务所,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就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59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称“A 股”)股
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以下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首份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称“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核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046 号)(以下称“《反馈意见》”)的要求,以及就
自首份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核查事项截止日(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或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以下称“最新
期间”)发生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大法律事项的变动情况,本所现谨出


                                     4-1-1
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所作的修改或补充外,首份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仍然有效。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的前提、假设均同于首份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
报告。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另有说明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使用的简称
均同于首份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
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并愿意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仅供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4-1-2
                 第一部分:关于《反馈意见》的法律意见
     一、规范性问题 10: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发行人 2014 年实际
控制人的股权转让,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国资管理规定,是否依法依规履行了
完备的国有股权转让程序,是否取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或确认。请结合转让的
定价、受让股权的对象的确定等核查说明该等转让是否造成国资流失、是否存
在纠纷或经过相应职工代表会议的批准。请补充核查说明奇瑞科技转让 25%股
权,是否履行了评估、招拍挂、进场等完整的国有股权转让程序,受让对象的
确定依据,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受让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相关转让是否造成
国资流失;是否取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或确定。

     回复:

     (一)2014 年 12 月奇瑞科技转让控股权的相关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情况

     经芜湖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瑞鹄汽车模具有
限公司 55%股权及管理层参与竞买的批复》(国资经[2014]145 号)文件的批准,
奇瑞科技于 2014 年 12 月通过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
瑞鹄有限 55%的股权,管理层持股平台宏博科技通过产权交易所的公开交易程序
受让该 55%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瑞鹄有限的控股股东由奇瑞科技变更为宏博科技,瑞
鹄有限由国有控股公司变更为国有参股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瑞鹄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东姓名/                 转让前                           转让后

号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宏博科技           --               --            7,425             55

 2        Lei Gu       3,375             25             3,375             25

 3    奇瑞科技         10,125            75             2,700             20

     合    计          13,500            100            13,500            100



                                         4-1-3
   2、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当时有效的国资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履行了国有股权
转让程序,并已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或确认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瑞鹄有限由国有控股公司变更为国有参股公司,
且受让方宏博科技系瑞鹄有限的管理层设立的持股平台,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国有
企业改制及管理层收购,需同时按照国有股权转让、国有企业改制及管理层收购
的相关国资管理规定履行相应的国有股权转让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的工商档案、相关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
政府、国资监管部门出具的审批、备案、确认文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留存的
交易资料、受让方支付保证金及股权转让价款的银行凭证、相关股东方及芜湖市
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对相关股东方的访谈,本次股权转让已按
照当时有效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财政部令第 3 号)、《安徽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
民政府令第 209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
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 号,以下称“96 号文”)、《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
办发[2005]60 号,以下称“60 号文”)、《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
资发产权[2005]78 号,以下称“《暂行规定》”)、《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
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第 12 号)及《安徽省企业国有资
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如下国有股权转让程序:

   (1)制订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奇瑞科技根据上述规定制订了《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就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基本情况、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及
必要性、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方式、所履行的程序及审批、管理团队参与竞拍的
具体要求、职工安置事宜及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审计、资产评估及评估备案

   A、经奇瑞科技委托,华普天健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出具《审计报告》(会
审字[2014]2583 号),对瑞鹄有限截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 日出具《瑞鹄汽车模具


                                    4-1-4
有限公司李立忠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新平泰会审字[2014]555 号),对
瑞鹄有限的法定代表人李立忠进行了离任审计。

   B、经奇瑞科技委托,中水致远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出具《芜湖奇瑞科技有
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5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
水致远评报字[2014]第 2088 号),对瑞鹄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5 月 31 日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包括进入改制资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注:不涉及国有划
拨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瑞
鹄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5,924.65 万元,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值
为 14,258.56 万元。

   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芜湖市国资委备案并取得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表》(备案编号:201451)。

   根据发行人说明,瑞鹄有限于本次股权转让时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会计核算,华普天健、中水致远受委托在开展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过程中已对瑞
鹄有限账面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对和查实。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权转让所聘
请的开展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属于不同的法律主体,非属同一机构。
根据发行人说明,开展财务审计的华普天健及相应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在瑞鹄有限
改制前两年内在企业财务审计过程中未有违法、违规记录;开展资产评估的中水
致远及相应的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参与瑞鹄有限上一次资产评估。

   (3)职工代表大会

   瑞鹄有限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就奇瑞
科技拟挂牌转让 55%股权事宜以及所涉及的有关公司员工安置事宜进行了审议,
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A、同意本次股权变更方案,股东奇瑞科技拟按照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底价
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 55%股权,公司管理层拟设立持股公
司参与本次股权转让的竞价及成交(以最终竞价成交结果为准);

   B、本次股权转让不改变公司与所有员工的劳动关系及与员工有关的社会保
险等所有关系。鉴于公司现有职工均为劳动合同制,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4-1-5
    (4)国资部门批复

    芜湖市国资委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转让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55%股权及管理层参与竞买的批复》(国资经
[2014]145 号)1,同意奇瑞科技对外挂牌转让瑞鹄有限 55%股权,转让起始价不
低于评估价;同意以柴震等瑞鹄有限管理层成立的宏博科技参与竞买,与社会其
他意向受让方平等竞争。

    (5)进场交易

    奇瑞科技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了《瑞鹄汽车模
具有限公司 55%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公告》,拟转让瑞鹄有限 55%国有股权,标的
挂牌起始价为 15,038 万元;挂牌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8
日(20 个工作日),并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将国有产权转让公告刊登在安徽
市场星报、芜湖日报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网站上,公开征集受让方。

    宏博科技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以 15,038 万元的价格通过公开产权交易受让
瑞鹄有限 55%国有股权。同日,奇瑞科技与宏博科技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产
权交易合同》中约定宏博科技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宏博科技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一次性付清了全部转让价款。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出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
凭证》,确认各方交易主体实施本次产权交易的行为符合交易的程序性规定。

    根据奇瑞科技及瑞鹄模具管理层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就本次股权转让
之转让方案的制订以及与此相关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底价确定、中介机构委
托等重大事项均由奇瑞科技统一组织进行,管理层未参与,符合 96 号文、60 号
文及《暂行规定》中有关管理层收购的相关规定。

    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芜湖市人民政府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具《芜湖市人
民政府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确认:本次
股权转让履行了国有资产审批手续,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履行的上述国有股权转让程序符合上述国资

1 注:芜湖市国资委出具批复时奇瑞汽车持有奇瑞科技 100%股权,因此,芜湖市国资委直接向奇瑞汽车下
达批复。

                                           4-1-6
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履行了上述完备的国有股权转让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权转让在实施前已经芜湖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
意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55%股权及管理层参
与竞买的批复》(国资经[2014]145 号)批准;实施后已经芜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确
认。因此,本所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或确认。

   3、本次股权转让未造成国资流失、不存在纠纷,并已经过相应职工代表会
议的批准

   (1)本次股权转让未造成国资流失、不存在纠纷

   A、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参考经芜湖市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价值,根据产权
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程序最终确定。

   根据中水致远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以 2014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
日的《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55%股权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4]第 2088 号),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对
应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4,258.56 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芜湖市国资委备案。

   根据当时有效的国资监管规定及芜湖市国资委有关转让起始价不低于评估
价的批复要求,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起始价参考上述评估价格最终确定为 15,038
万元。

   根据当时有效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 号)的相关规定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发布的《瑞鹄
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55%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公告》的相关要求,本次股权转让按照
如下交易方式实施:

   (A)挂牌期满,如征集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意向受让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得低
于挂牌价并于报价结束后现场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B)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价格及受让方后,受让方应于报

                                   4-1-7
价结束后现场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经本所律师查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留存的交易资料,根据意向受让方的报
名及资格审查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仅宏博科技参与报名,即最终仅征集到一个符
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宏博科技。根据《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55%国有股权
挂牌转让公告》的相关要求,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根据宏博科技的
报价予以成交。宏博科技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按挂牌起始价(15,038
万元)进行报价,并据此成交。因此,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最终确定为 15,038
万元。

    B、本次股权转让受让股权对象的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股权对象系根据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交易程序确定。

   根据当时有效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 号)、《安徽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安
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09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对受让方设置了相应的资
格条件。

   芜湖市国资委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转让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55%股权及管理层参与竞买的批复》(国资经
[2014]145 号),同意以柴震等瑞鹄有限管理层成立的宏博科技参与竞买,与社会
其他意向受让方平等竞争。

   经本所律师查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留存的交易资料,根据意向受让方的报
名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仅宏博科技参与报名。经转让方奇瑞科技、芜湖市国资委
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最终确定宏博科技符合
意向受让方的资格条件。宏博科技的报价符合挂牌条件要求,最终确定宏博科技
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及受让股权对象的确定均系根据相关国资监管的
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交易程序确定的,符合国资监管的相关要求。
就此事项,芜湖市人民政府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瑞鹄
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确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履行
了国有资产审批手续,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1-8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权转让双方签署的交易协议、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留
存的交易文件、受让方支付保证金及股权转让价款的银行凭证、本次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档案、本次股权转让转、受让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对本
次股权转让转受让方进行访谈,本次股权转让已按约定履行完毕,未造成国有资
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未造成国资流失、不存在纠纷。

     (2)本次股权转让已经过相应职工代表会议的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过相应职工代表会议批准,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之一“第一部分:关于《反馈意见》的法律意见”之“一、规范性问题 10”之“(一)
2014 年 12 月奇瑞科技转让控股权的相关情况”之“2、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当时有
效的国资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履行了国有股权转让程序,并已取得有权部门的批
准或确认”部分。

     本所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已经过相应职工代表会议的批准。

     (二)2015 年 9 月 Lei Gu 转让代奇瑞科技持有的 25%股权的相关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经芜湖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挂牌转让瑞鹄模具 25%股权的批复》(国资经
[2015]85 号)文件的批准,Lei Gu 于 2015 年 9 月通过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
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代奇瑞科技持有的瑞鹄有限 25%的股权,江苏毅达及芜湖艾
科通过产权交易所的公开交易程序受让该 25%股权,其中江苏毅达受让 20%股
权,芜湖艾科受让 5%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毅达及芜湖艾科成为瑞鹄有限工商登记的实际出
资人,奇瑞科技与 Lei Gu 之间签署的委托持股相关协议自行终止,委托持股关
系清理完毕;瑞鹄有限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瑞鹄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转让前                        转让后
序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比例
号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



                                       4-1-9
 1      宏博科技         7,425              55       7,425         55

 2          Lei Gu       3,375              25        --           --

 3      奇瑞科技         2,700              20       2,700         20

 4      江苏毅达          --                --       2,700         20

 5      芜湖艾科          --                --       675            5

       合    计         13,500              100     13,500         100

     2、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相关国有股权转让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的工商档案、相关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
国资监管部门出具的审批、备案文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留存的交易资料、受
让方支付保证金及股权转让价款的银行凭证、本次股权转让转受让方及芜湖市人
民政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对本次股权转让相关方进行访谈,本次股权
转让已按照当时有效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 号)、《安徽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安
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09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第 12 号)及《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
法》等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如下国有股权转让程序:

     (1)审计、资产评估及评估备案

     经奇瑞科技委托,华普天健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出具《审计报告》(会审字
[2015]2906 号),对瑞鹄有限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经奇瑞科技委托,中水致远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出具《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
司拟转让顾镭代其持有的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2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 2221 号),对瑞鹄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5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瑞鹄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32,029.35 万元,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净资产评
估价值为 8,007.34 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芜湖市国资委备案并取得了《国有
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558)。

     (2)国资监管部门批复

                                   4-1-10
   芜湖市国资委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出具《关于同意挂牌转让瑞鹄模具 25%股
权的批复》(国资经[2015]85 号),同意奇瑞科技对外挂牌转让 Lei Gu 持有的瑞
鹄有限 25%股权(实际持有人为奇瑞科技,由 Lei Gu 代持),挂牌起始价不低于
评估价。

   (3)进场交易

   根据奇瑞科技指示,Lei Gu 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
《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25%股权挂牌转让公告》,拟转让其代奇瑞科技持有的
瑞鹄有限 25%股权,标的股权挂牌起始价为 8,100 万元。挂牌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31 日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20 个工作日),并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将产
权转让公告刊登在安徽市场星报、大江晚报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网站上,公
开征集受让方。

   江苏毅达、芜湖艾科组成的联合体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以 8,100 万元的价格
通过公开产权交易程序受让瑞鹄有限 25%股权;其中,江苏毅达以 6,480 万元的
价格受让瑞鹄有限 20%股权,芜湖艾科以 1,620 万元价格受让瑞鹄有限 5%股权。
江苏毅达及芜湖艾科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与 Lei Gu 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产
权交易合同》中约定江苏毅达、芜湖艾科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江苏毅达、芜湖
艾科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一次性向奇瑞科技账户付清了全部转让价款。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出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凭
证》,确认各方交易主体实施本次产权交易的行为符合交易的程序性规定。

   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芜湖市人民政府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具《芜湖市人
民政府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确认:本次
股权转让履行了国有资产审批手续,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了评估、招拍挂、进场等完整的国有
股权转让程序。

   3、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系参考经芜湖市国资委备案的净资产评估价值,根据产
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交易程序确定。


                                   4-1-11
   根据中水致远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顾
镭代其持有的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2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
报字[2015]第 2221 号),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8,007.34 万元,
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芜湖市国资委备案。根据当时有效的国资监管规定及芜湖市
国资委有关转让起始价不低于评估价的批复要求,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起始价确
定为 8,100 万元。

   根据当时有效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 号)的相关规定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发布的《瑞鹄
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25%股权挂牌转让公告》的相关要求,本次股权转让按照如下
交易方式实施:

   (A)挂牌期满,如征集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意向受让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得低
于挂牌价并于报价结束后现场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B)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价格及受让方后,受让方应于报
价结束后现场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经本所律师查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留存的交易资料,根据意向受让方的报
名及资格审查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仅江苏毅达、芜湖艾科作为联合体参与报名,
即最终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作为联合体的江苏毅达、芜湖艾
科。根据《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25%股权挂牌转让公告》的相关要求,在仅征
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下,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协议转让、根据江
苏毅达、芜湖艾科的报价予以成交。江苏毅达、芜湖艾科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的组织下按挂牌起始价(8,100 万元)进行报价,并据此成交。因此,本次股权
转让的价格最终确定为 8,100 万元。

   4、本次股权转让受让对象的确定依据及合规性

   (1)本次股权转让受让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股权对象系根据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交易程序确定。

   根据当时有效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4-1-12
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 号)及《安徽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安
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09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对受让方设置了相应的资
格条件。

   经本所律师查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留存的交易资料,根据意向受让方的报
名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仅江苏毅达、芜湖艾科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报名。经转让方、
芜湖市国资委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最终确定
江苏毅达、芜湖艾科组成的联合体符合意向受让方的资格条件。因江苏毅达、芜
湖艾科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符合要求,最终确定江苏毅达、芜湖艾科为本次股权
转让的受让方,其中江苏毅达受让 20%股权,芜湖艾科受让 5%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受让对象的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查验,受让对象江苏毅达、芜湖艾科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
资企业,且已按照转让方要求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签订了《联合竞买协议》,符
合《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25%股权挂牌转让公告》中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因此,本所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对象符合受让的规定
要求。

   5、本次股权转让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权转让已按照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包括财
务审计、资产评估及评估备案、国资审批及进场交易在内的国有股权交易程序,
符合国资监管的相关要求,交易价格高于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交易对象的确
定亦合法合规。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芜湖市人民政府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具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
确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国有资产审批手续,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
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转受让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对本次股权转让
相关方的访谈,本次股权转让已按约定履行完毕,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
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未造成国资流失。

   6、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或确认


                                  4-1-13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权转让在实施前已经芜湖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
意挂牌转让瑞鹄模具 25%股权的批复》(国资经[2015]85 号)批准;实施后已经
芜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
革有关事项的确认》确认。

   因此,本所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或确认。

   二、规范性问题 11:请补充说明发行人历史上股权转让、增资等事项,涉及
国有股东的情况下,是否履行了完备的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审批、
进场、招拍挂等),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是否符合当地的
政策及取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或备案。请保荐机构、律师就发行人历史沿革中
涉及国有股东的变动是否合法合规论证说明并发表总结性的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历史上涉及国有股东的股权转让、增资等事项履行的法律程序
及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工商档案,并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
有关事项的确认》,瑞鹄有限自 2002 年 3 月设立之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22 日期
间,最终股东均为自然人,不属于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
起,因控股股东奇瑞科技变更为国有控股公司,瑞鹄有限亦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起变更为国有控股公司;自 2014 年 12 月 19 日起,因奇瑞科技将其所持公司
55%股权转让给宏博科技,瑞鹄有限自此由国有控股公司变更为国有参股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02.03.15 设立-2011.12.22      2011.12.23-2014.12.18        2014.12.19 至今


 最终股东均为自然人,不属于
                                     国有控股公司              国有参股公司
    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历史上涉及国有股东的股权转让、增资事项包括:

 序号      时间    权益变动类型                  具体权益变动事项




                                     4-1-14
         2014 年   股权(控股权)   奇瑞科技将其所持瑞鹄有限 55%股权通过进场交易
  1
          12 月        转让                     的方式转让给宏博科技


                   股权转让(代持   Lei Gu 将其代奇瑞科技持有的 25%股权通过进场交
         2015 年
  2                解除,外资变更   易的方式转让给江苏毅达(受让 20%)及芜湖艾科
           9月
                      为内资)                      (受让 5%)


         2018 年                    芜湖艾科将其所持瑞鹄模具 5%股份通过进场交易
  3                   股份转让
           2月                                  的方式转让给安徽国富


                                    瑞鹄模具通过向泓石汇泉定向发行 270 万股股份的
         2018 年
  4                    增资         方式实施增资,增资完成后国有股东的持股比例相
           3月
                                                       应降低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的工商档案、相关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
国资监管部门出具的审批、备案文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留存的交易资料、相
关股东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对相关股东方的访谈,上述涉及国有股东
权益变动所履行的法律程序及其合规性情况如下:

      1、2014 年 12 月股权转让

      有关 2014 年 12 月奇瑞科技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将其所持瑞鹄有
限 55%股权转让给宏博科技所履行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评估备案、国资审批
及进场交易等法律程序及其合规性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第一部分:
关于《反馈意见》的法律意见”之“一、规范性问题 10”之“(一)2014 年 12 月奇
瑞科技转让控股权的相关情况”部分。

      2、2015 年 9 月股权转让

      有关 2015 年 9 月 Lei Gu 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将其代奇瑞科技持
有的瑞鹄有限 25%股权转让给江苏毅达、芜湖艾科所履行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及评估备案、国资审批及进场交易等法律程序及其合规性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之一“第一部分:关于《反馈意见》的法律意见”之“一、规范性问题 10”
之“(二)2015 年 9 月 Lei Gu 转让代奇瑞科技持有的 25%股权的相关情况”部分。

      3、2018 年 2 月股份转让

                                       4-1-15
   2018 年 2 月芜湖艾科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瑞鹄模具
5%股份,安徽国富通过产权交易所的公开交易程序受让该 5%股份。

   经本所律师查验相关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国资监管部门出具
的审批、备案文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留存的交易资料、受让方支付保证金及
股份转让价款的银行凭证、本次股份转让转受让方及芜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
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份转让转受让方进行访谈,因芜湖艾科系奇瑞科技之
全资子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已按照当时有效的《企业国有资产
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2 号)、《企
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第 12
号)及《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国有股权转让的监管规
定履行了如下法律程序:

   (1)国资监管主体批复

   2017 年 12 月,芜湖艾科拟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
有的瑞鹄模具 675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5%)。

   根据芜湖市国资委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奇瑞公司开展有关国资
管理审批事项的函》的相关授权,奇瑞控股负责其以下各级企业对外投资及国有
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需进行资产评估的,其评估备案遵循谁审批谁备案的原则。
奇瑞控股根据该授权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出具《关于对瑞鹄汽车模具公司股权
挂牌转让的批复》(奇瑞控股字[2017]14 号),同意其下属公司芜湖艾科将其持有
的瑞鹄模具 5%股份公开挂牌转让。

   (2)审计、资产评估及评估备案

   经芜湖艾科委托,华普天健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出具《审计报告》(会审字
[2017]5527 号),对瑞鹄模具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经芜湖艾科委托,中水致远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出具《芜湖艾科汽车技术
有限公司拟转让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
评报字[2017]第 020309 号),对瑞鹄模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30 日的
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瑞
鹄模具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76,700 万元;芜湖艾科拟转让的瑞鹄模具 675 万股股


                                  4-1-16
份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3,835 万元。奇瑞控股根据芜湖市国资委的上述授权,
对该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并出具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进场交易

   芜湖艾科于 2018 年 1 月 9 日通过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
的方式转让其所持瑞鹄模具 675 万股股份(占瑞鹄模具股本总数的 5%),挂牌转
让的底价为 4,200 万元。挂牌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9 日至 2018 年 2 月 5 日(20
个工作日),并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将国有产权转让公告刊登在安徽长江产
权交易所的网站上,公开征集受让方。

   安徽国富于 2018 年 2 月 6 日以 4,200 万元的价格通过公开产权交易程序受让
瑞鹄模具 675 万股股份,并于同日与芜湖艾科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
合同》中约定安徽国富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安徽国富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一次
性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付清了扣除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外的
剩余全部转让价款。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出具《股权交易凭证》,确认受让
方已按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本次转让符合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瑞鹄模具已相应修改其股东名册,将受让方的持股情
况登记在其股东名册中。

   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芜湖市人民政府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具《芜湖市人
民政府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确认:本次
股份转让履行了国有资产审批手续,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

   因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份转让已履行完备的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评估、
审批、进场、招拍挂等),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份转让
在实施前已经奇瑞控股出具的《关于对瑞鹄汽车模具公司股权挂牌转让的批复》
(奇瑞控股字[2017]14 号)批准;实施后已经芜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芜湖市人
民政府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确认,符合当
地的政策及取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4、2018 年 3 月增资


                                  4-1-17
    2018 年 3 月瑞鹄模具通过向泓石汇泉定向发行 270 万股股份的方式实施增
资,增资完成后国有股东奇瑞科技的持股比例相应降低。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审议增资事项的相关会议文件、相关审计、评估等中
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国资监管主体的备案文件、相关股东方及芜湖市人民政府出
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对相关股东方进行访谈,本次增资履行了如下法律程
序:

    (1)股东大会决议

    瑞鹄模具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增资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通过向泓石汇
泉定向发行 270 万股股份的方式实施增资,增资价格为 6.2222 元/股,增资总价
款为 16,799,940 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3,500 万元增加至
13,770 万元,股份总数由 13,500 万股增加至 13,770 万股;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
程》。

    (2)股份认购协议

    瑞鹄模具与泓石汇泉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就泓石汇
泉认购瑞鹄模具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事项进行了约定。

    (3)验资

    华普天健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8]2899 号),审
验截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瑞鹄模具已向泓石汇泉非公开发行股票 270 万股,募
集资金总额 16,799,940 元,其中,计入股本 27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14,099,94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4)工商登记

    就本次增资事项,瑞鹄模具已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5)本次增资涉及国有股东权益变动所履行的国资程序

    A、奇瑞科技放弃参与本次增资,就此事项,奇瑞科技控股股东奇瑞控股根
据芜湖市国资委的相关授权,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出具《关于对瑞鹄汽车模具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奇瑞控股字[2017]16 号),同意奇瑞科技放弃参与本

                                   4-1-18
次增资。

   B、因本次增资涉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根据《企业国有资
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第 12 号)及《安
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的相关规定,须对瑞鹄模具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需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

   中水致远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出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 020024 号),对瑞鹄模具截至评
估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瑞鹄模具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76,900 万元。奇瑞控股
根据芜湖市国资委的相关授权,对该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并出具了《国有
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前述资产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符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第 12 号)、《安徽省企
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及芜湖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

   就本次增资事项,芜湖市人民政府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具《芜湖市人民政
府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确认:本次增资
履行了国有资产审批手续,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因此,本所认为,本次增资已履行增资的完备法律程序,就增资导致国有股
东奇瑞科技持股比例变动事项,已根据国资监管的相关要求履行了审批、资产评
估及评估备案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资涉及国有股东权
益变动事项在实施前已经奇瑞控股出具的《关于对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增
资的批复》(奇瑞控股字[2017]16 号)确认;实施后已经芜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确
认,符合当地的政策及取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二)就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涉及国有股东的变动合法合规的总结性意见

   综上,就上述历次涉及国有股东权益变动的股权/份转让、增资事项的合规性,
芜湖市人民政府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瑞鹄汽车模具
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进行了确认,本所认为,发行人历史沿
革中涉及国有股东权益变动的股权/份转让、增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国资审批程


                                  4-1-19
序,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合法合规。

      三、规范性问题 12: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发行人历次出资、
增资及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
况;补充披露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价格、定价依据,说明定价的公允性;
说明新增股东(包括法人股东的自然人股东)的详细情况等,就新增股东与发
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是否存在
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是否在公司
任职等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请核查说明是否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资格要求
的情况,是否存在代待或委托持股的情况、是否按照锁定有关要求进行承诺。

      回复:

      (一)发行人历次出资、增资及股权/份转让的原因、价格、定价依据及其
公允性、资金来源及合法合规性,不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的工商档案、历次出资、增资及股权/份转让的付款凭
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文件、发行人及相关股东方出具的确
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股东方,发行人历次出资、增资及股权/份转让
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权益变动类型                   具体权益变动事项


                                        奇瑞科技、台湾福臻和陈志华(中国台湾居民)
  1       2002 年 3 月       设立
                                                        出资设立安徽福臻


  2       2003 年 8 月       增资                    奇瑞科技对安徽福臻增资


                                         台湾福臻和陈志华将其所持安徽福臻全部股权
  3      2007 年 12 月     股权转让
                                                 转让给 Lei Gu(代奇瑞科技持有)


  4      2011 年 12 月       增资                    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股权(控股权) 奇瑞科技将其所持瑞鹄有限 55%股权通过进场
  5      2014 年 12 月
                             转让                   交易的方式转让给宏博科技


  6       2015 年 9 月   股权转让(代   Lei Gu 将其代奇瑞科技持有的 25%股权通过进


                                        4-1-20
                          持解除,外资    场交易的方式转让给江苏毅达(受让 20%)及

                          变更为内资)               芜湖艾科(受让 5%)


                                           芜湖艾科将其所持瑞鹄模具 5%股份通过进场

                                           交易的方式转让给安徽国富;宏博科技分别将
  7       2018 年 2 月     股份转让
                                          其所持瑞鹄模具 2.7778%、1.0000%股份转让给

                                                       泓石汇泉、陈耀民


                                           瑞鹄模具通过向泓石汇泉定向发行 270 万股股
  8       2018 年 3 月       增资
                                                       份的方式实施增资


                                            江苏毅达分别将其所持瑞鹄模具 6.5359%、

  9       2019 年 4 月     股份转让       3.2258%、3.2258%、1.8010%股份转让给安徽金

                                               通、合肥中安、滁州中安及上海民铢


      发行人历次出资、增资及股权/份转让的原因、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资金来源及合法合规性、不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况具体如下:

      1、2002 年 3 月安徽福臻设立

      奇瑞科技、台湾福臻和陈志华于 2002 年 3 月 15 日出资设立安徽福臻。各方
签署的合资合同和章程约定总投资 4,000 万元(折合 481.93 万美元),注册资本
2,800 万元(折合 337.35 万美元);各方以现金出资,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人民币) 出资额(折合美元万元)
                                                                           (%)

  1            奇瑞科技          1,260                   151.81             45.00

  2            台湾福臻          1,120                   134.94             40.00

  3            陈志华               420                  50.60              15.00

          合    计               2,800                   337.35             100.00

      (1)本次出资设立安徽福臻的原因

      根据发行人工商档案中有关安徽福臻设立的项目立项文件及发行人说明,奇
瑞科技、台湾福臻和陈志华出资设立安徽福臻主要系看好国内汽车行业发展,而


                                          4-1-21
国内汽车装备制造能力在当时处于空白、初期阶段,成为产业发展洼地,而各方
股东具有产业协同优势,故决定在汽车工业装备领域进行合作,设立合资公司,
培植汽车生产线的开发能力,并使其与世界水平靠拢,并以质优价廉的竞争优势
出口,为中国的汽车装备工业及汽车工业作出贡献。

   经本所律师查验,各方出资金额系根据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及各方在合资公
司的股权占比情况,经各方协商确定。

   (2)本次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况

   就各方股东的出资情况,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中天分所于 2002 年 7 月 16
日出具《验资报告》(华普中天分外验字(2002)第 013 号)验证说明,截至 2002
年 7 月 11 日,安徽福臻已收到股东各方以货币方式缴纳的出资 337.35 万美元;
其中奇瑞科技以人民币出资 1,260 万元(折合美元 151.81 万元),台湾福臻以美
元出资 134.94 万元,陈志华以美元出资 50.6 万元。

   根据发行人说明、相关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出资凭证、验资报告、工商登
记资料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方,就上述出资,各方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
或出资不实的情况。

   (3)本次出资的资金来源

   根据发行人说明、相关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股东,各
方股东本次出资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4)本次出资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工商档案、合资合同、章程、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文
件、验资报告、相关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股东,各方股东
本次出资设立安徽福臻履行了如下法律程序:

    A、名称预先核准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于 2001 年 12 月 29 日核发《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皖)名称预核外字[2001]第 128 号),同意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
为“安徽福臻技研有限公司”。

    B、签署合资合同、章程



                                  4-1-22
   奇瑞科技、台湾福臻和陈志华(中国台湾居民)于 2001 年 12 月 29 日签订
《中外合资经营<安徽福臻技研有限公司>合同书》,同意设立安徽福臻技研有限
公司,并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安徽福臻技研有限公司>章程》。

    C、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芜湖经开区管委会于 2002 年 3 月 12 日核发《关于同意设立安徽福臻技研有
限公司的批复》(开管秘[2002]45 号),同意设立安徽福臻。

   安徽省人民政府于 2002 年 3 月 13 日向安徽福臻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
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皖府资字[2002]0046)。

    D、工商登记

   芜湖市工商局于 2002 年 3 月 15 日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合皖芜总字第 000445 号)。

    E、验资

   就各方股东的出资情况,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中天分所已于 2002 年 7 月
16 日出具上述《验资报告》(华普中天分外验字(2002)第 013 号)予以验证。

   经本所律师查验,根据安徽福臻设立时各方股东签署的《中外合资经营<安
徽福臻技研有限公司>合同书》、《中外合资经营<安徽福臻技研有限公司>章程》,
各方股东的出资期限为自合资企业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 3 个月内(即 2002 年 6
月 14 日前)缴付到位。即各方股东缴纳出资的期限晚于约定的期限,构成了出
资迟延。但各方股东均已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了出资,且迟延时间较短,迟
延出资的情形得以有效补正;根据本所律师访谈相关方并经发行人确认,各方股
东对迟延出资予以认可,均未就迟延出资事项相互追究迟延出资的法律责任,就
迟延出资事项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就迟延出资事项,芜湖经开区管委会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出具确认函,确认:
瑞鹄有限于 2002 年设立时,股东虽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完毕出资义务,但股
东间均未追诉延迟出资责任,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延期出资
的情形得以有效补正,瑞鹄有限亦通过历年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或年报。因
此瑞鹄有限股东未按时足额出资的行为不影响瑞鹄有限法人主体资格的合法、合
规性,瑞鹄有限不会因股东的延迟出资行为被批准机关撤销已颁发的批准证书,

                                  4-1-23
瑞鹄有限获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持续有
效。

   本所认为,安徽福臻设立时各方股东存在的延迟出资事项已得到有效补正,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各方股东本次出资设立安徽福臻
已履行当时有效法律规定所要求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

   2、2003 年 8 月增资

   安徽福臻于 2003 年 8 月将注册资本由 2,800 万元增加到 6,160 万元,新增注
册资本 3,360 万元由奇瑞科技以货币方式缴纳;增资完成后安徽福臻的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奇瑞科技                4,620             75.00

   2                台湾福臻                1,120             18.18

   3                陈志华                   420              6.82

               合   计                      6,160            100.00

   (1)本次增资的原因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增资的原因主要系安徽福臻扩大生
产经营规模需要,经股东各方协商同意,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台湾福臻及陈志华
因资金等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增资,故由奇瑞科技单方增资。

   (2)本次增资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增资时安徽福臻设立不久,尚未开始盈利,经各方股
东协商一致,本次增资按照 1 元/元出资额的价格实施。

   根据发行人说明、相关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股东,各
方股东认可本次增资事项,就本次增资事项不存在、亦未发生过任何争议、纠纷
或潜在纠纷,本次增资的价格公允。

   (3)本次增资的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况

   就奇瑞科技的出资情况,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中天分所于 2003 年 8 月 15


                                   4-1-24
日出具《验资报告》(华会中分外验字(2003)第 034 号)验证说明,截至 2003
年 8 月 12 日,安徽福臻已收到奇瑞科技以货币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3,360 万元。

   根据发行人说明、奇瑞科技出具的确认文件、出资凭证、验资报告、工商登
记资料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股东,就上述出资,奇瑞科技不存在虚假出
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况。

   (4)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

   根据发行人说明、奇瑞科技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奇瑞科技,奇
瑞科技缴纳本次增资的出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5)本次增资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工商档案、相关决议、主管部门的批复、验资报告及
相关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股东,本次增资履行了如下法律
程序:

    A、董事会决议

   安徽福臻董事会于 2003 年 8 月 6 日作出决议,决定将安徽福臻的注册资本
增加至 6,16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360 万元全部由奇瑞科技缴纳。

    B、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芜湖经开区管委会于 2003 年 8 月 12 日核发《关于同意安徽福臻技研有限公
司增资及股权变更的批复》(开管秘[2003]225 号),同意安徽福臻投资总额及注
册资本增加方案、增资后股东方调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及相应修改后的合资合
同、章程修正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于 2003 年 8 月 12 日向安徽福臻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皖府资字[2002]0046 号)。

    C、验资

   就奇瑞科技的出资情况,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中天分所已 2003 年 8 月 15
日出具上述《验资报告》(华会中分外验字(2003)第 034 号)予以验证。

    D、工商登记

   就本次增资事项,安徽福臻已修改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已于


                                  4-1-25
2003 年 8 月 18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所认为,本次增资已履行当时有效法律规定所要求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

   3、2007 年 12 月股权转让

   台湾福臻、陈志华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18.18%、6.82%股权转让给 Lei Gu。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瑞鹄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奇瑞科技                 4,620               75

    2              Lei Gu                  1,540               25

             合   计                       6,160               100

   经本所律师查验,Lei Gu 受让上述股权系受奇瑞科技委托,代奇瑞科技持有。

   (1)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

   根据发行人说明、相关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股东,本
次股权转让主要系因台资股东台湾福臻、陈志华基于个人工作及资金安排、自身
的投资重心调整等原因自愿退出对安徽福臻的投资;因台湾福臻、陈志华未能寻
找到其他合适的意向受让方,经各方协商,奇瑞科技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自愿受
让该等股权,并委托美籍自然人 Lei Gu 代为持有。

   奇瑞科技委托 Lei Gu 代为受让该等股权的主要原因如下:

   奇瑞汽车在创立及运营初期因发展需要,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积极
吸引海外高端技术人才回国开展相关工作。Lei Gu 作为汽车碰撞安全技术专家,
曾在美国福特汽车公司长期工作,并担任其高级技术专家。2005 年 3 月受奇瑞
汽车邀请,Lei Gu 回国担任奇瑞汽车总经理助理兼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职务,负
责新车型研发和主持汽车安全系统技术工作。

   在 2006 年至 2007 年期间,奇瑞汽车为更好地调动海外技术人才的积极性,
提高奇瑞汽车从零部件到整车制造的整体技术和制造水平,借鉴国外先进管理和
人才激励的经验,在奇瑞汽车的协调和推动下,由为奇瑞汽车配套的、发展前景
良好的民营零部件及装备企业为奇瑞汽车引进的海外技术专家提供激励。在台湾
福臻、陈志华计划退出对安徽福臻投资的背景下,经奇瑞汽车协调,奇瑞科技委

                                  4-1-26
托 Lei Gu 受让台湾福臻、陈志华合计持有的安徽福臻 25%的股权,并委托 Lei Gu
先行持有该 25%股权,在 Lei Gu 长期服务并作出相应贡献前,奇瑞科技为该等
25%股权的实际权益人,并计划在 Lei Gu 未来满足一定激励条件的情况下,将
该等委托股权逐步用于对其激励。因 Lei Gu 于 2009 年从奇瑞汽车离职,原先设
定的 Lei Gu 长期服务奇瑞汽车的目标未能实现,因此,Lei Gu 代为持有的瑞鹄
有限 25%股权的实际权益仍归属于奇瑞科技。

   (2)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经本所律师查验,台湾福臻、陈志华分别与 Lei Gu 于 2007 年 5 月签署相关
协议,约定台湾福臻、陈志华分别将其所持安徽福臻全部股权转让给 Lei Gu,并
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支付安排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根据上述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最终确定为 990 万元,低于
注册资本价格。根据发行人说明、相关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
股东,本次股权转让时因安徽福臻经营状况未达预期,财务状况不佳,而台湾福
臻、陈志华急于退出投资,但又未能寻找到其他有合适意向的受让方,经与奇瑞
科技友好协商,各方同意参考净资产及经营状况按照低于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股
权。

   根据发行人说明、相关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股东,相关
股东认可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及股权转让价格不存在、亦未
发生过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公允。

   (3)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的资金来源

   根据奇瑞科技、Lei Gu 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奇瑞科技、Lei Gu,
Lei Gu 代奇瑞科技受让上述股权,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实际由奇瑞科技承担,奇
瑞科技承担相应价款的资金系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4)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工商档案、相关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
谈相关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如下法律程序:

    A、董事会决议

   安徽福臻董事会于 2007 年 5 月 16 日作出决议,同意台湾福臻、陈志华分别

                                  4-1-27
将其持有的公司 18.18%、6.82%股权转让给 Lei Gu。

    B、股权转让相关协议

   台湾福臻、陈志华分别与 Lei Gu 于 2007 年 5 月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台湾福
臻、陈志华分别将其所持安徽福臻全部股权转让给 Lei Gu,并对本次股权转让的
价款、支付安排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C、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芜湖经开区管委会于 2007 年 12 月 10 日核发《关于核准安徽福臻技研有限
公司名称及股权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07]481 号),同意台湾福臻、陈志华分
别将其持有的安徽福臻 18.18%、6.82%股权转让给美籍华人 Lei Gu,同意安徽福
臻名称变更为“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及相应修改后的合资合同、章程修正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于 2007 年 12 月 12 日向瑞鹄有限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皖府资字[2002]0046 号)。

    D、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瑞鹄有限已修改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
已于 2007 年 12 月 19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所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当时有效法律规定所要求的法律程序,合法
合规。

   4、2011 年 12 月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瑞鹄有限于 2011 年 12 月将公司未分配利润 7,340 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公
司的注册资本相应由 6,160 万元增加至 13,5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瑞鹄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奇瑞科技                    10,125            75

   2                 Lei Gu                     3,375             25

               合   计                          13,500            100

   (1)本次增资的原因


                                   4-1-28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增资的原因主要系基于扩大公司项
目投资、便于生产经营需要,而相应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不影响公司各
股东的持股比例。

   (2)本次增资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本次增资系以瑞鹄有限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由各股东同比例向瑞鹄有
限增资,增资价格为 1 元/元出资额。

   根据发行人说明、相关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股东,各
方股东认可本次增资事项,就本次增资事项不存在、亦未发生过任何争议、纠纷
或潜在纠纷,本次增资的价格公允。

   (3)本次增资的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况

   就本次增资的出资情况,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5 日出具《验资报告》(新平泰会外验字[2011]第 018 号)验证说明,截至 2011
年 12 月 15 日,瑞鹄有限已将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7,340 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

   根据发行人说明、奇瑞科技、Lei Gu 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就
上述出资,双方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况。

   (4)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增资的出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5)本次增资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工商档案、相关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
谈相关股东,本次增资履行了如下法律程序:

    A、董事会决议

   瑞鹄有限董事会于 2011 年 9 月 6 日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未分配利润 7,340
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

    B、主管部门批复

   芜湖经开区管委会于 2011 年 12 月 13 日核发《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有限
公司增资的通知》(开管秘[2011]537 号),同意瑞鹄有限投资总额由 10,720 万元
增加至 13,5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6,160 万元增加至 13,500 万元,全部由未分配


                                   4-1-29
利润转增;同意瑞鹄有限股东据此签署的合资合同、章程修正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于 2011 年 12 月 13 日向瑞鹄有限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皖府资字[2002]0046 号)。

    C、验资

   就奇瑞科技、Lei Gu 的出资情况,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15 日出具《验资报告》(新平泰会外验字[2011]第 018 号)予以验
证。

    D、工商登记

   就本次增资事项,瑞鹄有限已修改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已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所认为,本次增资已履行当时有效法律规定所要求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

   5、2014 年 12 月股权转让

   奇瑞科技于 2014 年 12 月通过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将其所
持瑞鹄有限 55%股权转让给宏博科技。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瑞鹄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宏博科技                7,425               55

    2               Lei Gu                 3,375               25

    3              奇瑞科技                2,700               20

              合   计                      13,500              100

   (1)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

   根据奇瑞控股、奇瑞科技出具的说明,因奇瑞控股、奇瑞汽车发展需要,自
2011 年起,奇瑞科技陆续将其旗下部分汽车零部件及装备制造类配套企业进行
所有权改革,前述企业实施所有权改革后陆续脱离奇瑞科技的管理体系,独立发
展,不再受奇瑞科技的控制。其中,瑞鹄有限于 2014 年完成所有权改革,宏博
科技取得控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系基于前述原因而实施。


                                  4-1-30
   本次转让将有利于实现瑞鹄有限股权结构的多元化,进一步建立完善瑞鹄有
限的现代化公司治理结构,突破公司发展瓶颈,更好地开拓外部市场,实现公司
更好更快的发展。

   (2)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A、根据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情况,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最终确定为
15,038 万元,价格为 2.0253 元/元出资额。

   B、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第一部分:关于《反
馈意见》的法律意见”之“一、规范性问题 10”之“(一)2014 年 12 月奇瑞科技转
让控股权的相关情况”之“3、本次股权转让未造成国资流失、不存在纠纷,并已
经过相应职工代表会议的批准”部分。

   C、本次股权转让价格高于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价格,符合国资监管的相关
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根据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交易程序确定的,价格公
允;且根据发行人说明、相关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股东,
各方股东认可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存在、亦未发生过任何
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公允。

   (3)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的资金来源

   根据宏博投资、宏博科技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相关借款协议、银行
转款凭证、出资凭证、还款凭证,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宏博投资、宏博科技的股东,
宏博科技本次受让奇瑞科技所持瑞鹄有限 55%股权的资金来源主要系宏博投资、
宏博科技的各自然人股东自有资金 2,038 万元,宏博投资借款 6,000 万元,均已
偿还完毕;宏博科技借款 7,000 万元,已偿还本金 5,100 万元,尚待偿还本金余
额为 1,900 万元。

   (4)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

   有关 2014 年 12 月奇瑞科技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将其所持瑞鹄有
限 55%股权转让给宏博科技所履行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评估备案、国资审批
及进场交易等法律程序及其合法合规性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第一
部分:关于《反馈意见》的法律意见”之“一、规范性问题 10”之“(一)2014 年
12 月奇瑞科技转让控股权的相关情况”部分。


                                   4-1-31
   除上述涉及国资监管方面的程序外,本次股权转让还履行了如下法律程序:

   A、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瑞鹄有限董事会于 2014 年 8 月 9 日作出决议,同意奇瑞科技转让其持有的
瑞鹄有限 55%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7,425 万元),本次转让按照《企业国有
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原则上不低于经评
估的净资产价格,瑞鹄有限管理层拟设立持股公司参与本次股权转让的竞价及成
交。

   B、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进场交易完成后,瑞鹄有限董事会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作出决议,同意奇
瑞科技以 15,038 万元的价格向宏博科技转让其持有的瑞鹄有限 55%的股权(对
应的出资额为 7,425 万元),并相应修改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

   C、商务主管部门批复

   芜湖经开区管委会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核发《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有限
公司股权变更的通知》 开管秘[2014]475 号),同意奇瑞科技将所持瑞鹄有限 55%
的股权以 15,038 万元溢价转让给宏博科技,同意瑞鹄有限相应修改的合资合同、
章程修正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向瑞鹄有限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皖府资字[2002]0046 号)。

   D、工商登记

   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瑞鹄有限已修改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
已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所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所履行的上述国有股权转让程序符合国资管理规
定,且已履行了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及商务审批手续,合法合规。

   6、2015 年 9 月股权转让及变更为内资企业

   Lei Gu 于 2015 年 9 月通过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将其代奇
瑞科技持有的瑞鹄有限 25%股权转让给江苏毅达、芜湖艾科。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瑞鹄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4-1-32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宏博科技                 7,425                 55

    2              奇瑞科技                 2,700                 20

    3              江苏毅达                 2,700                 20

    4              芜湖艾科                  675                  5

              合   计                       13,500               100

   (1)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

   根据奇瑞科技、Lei Gu、江苏毅达、芜湖艾科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谈
奇瑞科技、Lei Gu、江苏毅达、芜湖艾科,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主要系奇瑞科技
拟转让部分瑞鹄有限股权以收回部分投资,同时解除与 Lei Gu 之间的股权代持
关系,故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 Lei Gu 代其持有的瑞鹄有限 25%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A、根据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情况,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最终确定为
8,100 万元,价格为 2.4 元/元出资额。

   B、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第一部分:关于《反
馈意见》的法律意见”之“一、规范性问题 10”之“(二)2015 年 9 月 Lei Gu 转让
代奇瑞科技持有的 25%股权的相关情况”之“3、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
部分。

   C、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未低于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价格,符合国资监管的相
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程序确定的,价格公
允;且根据发行人说明、相关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股东,
各方股东认可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存在、亦未发生过任何
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公允。

   (3)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的资金来源

   根据江苏毅达、芜湖艾科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江苏毅达、芜湖
艾科,江苏毅达、芜湖艾科支付相应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系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4-1-33
   (4)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

   有关 2015 年 9 月 Lei Gu 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将其代奇瑞科技持
有的瑞鹄有限 25%股权转让给江苏毅达、芜湖艾科所履行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及评估备案、国资审批及进场交易等法律程序及其合法合规性情况,详见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之一“第一部分:关于《反馈意见》的法律意见”之“一、规范性问题
10”之“(二)2015 年 9 月 Lei Gu 转让代奇瑞科技持有的 25%股权的相关情况”
部分。

   除上述涉及国资监管方面的程序外,本次股权转让还履行了如下法律程序:

    A、董事会决议

   瑞鹄有限董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30 日作出决议,同意 Lei Gu 转让其持有的瑞
鹄有限 25%的股权,该股权转让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挂牌转
让,转让价格不低于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

    B、商务主管部门批复

   芜湖经开区管委会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核发《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
司股权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15]263 号),同意公司原股东 Lei Gu 将所持瑞鹄
有限 20%的股权以 6,480 万元的价格溢价转让给江苏毅达,将所持瑞鹄有限 5%
的股权以 1,620 万元的价格溢价转让给芜湖艾科;股权转让后,瑞鹄有限由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应相应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C、工商登记

   瑞鹄有限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类型由中外合资变更为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制订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公司类型
变更,瑞鹄有限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所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所履行的上述国有股权转让程序符合国资管理规
定,且已履行了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及商务审批手续,合法合规。

   7、2018 年 2 月芜湖艾科股份转让

   芜湖艾科于 2018 年 2 月通过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将其持
有的瑞鹄模具 5%股份转让给安徽国富。



                                  4-1-34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瑞鹄模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宏博科技                  7,425             55

    2              奇瑞科技                  2,700             20

    3              江苏毅达                  2,700             20

    4              安徽国富                   675               5

              合   计                        13,500            100

   (1)本次股份转让的原因

   根据芜湖艾科、安徽国富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份转让的原
因主要系芜湖艾科基于自身投资政策调整及资金回笼需要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
式转让瑞鹄模具股份。

   (2)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A、根据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情况,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款最终确定为
4,200 万元,价格为 6.2222 元/股。

   B、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系参考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价格,根据产权交易所
的公开挂牌交易程序确定。

   根据中水致远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芜湖艾科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拟
转让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7]
第 020309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30 日,瑞鹄模具净资产评估价值
为 76,700 万元,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3,835 万元。该资产评估
结果已经奇瑞控股备案。根据当时有效的国资监管规定及奇瑞控股有关转让起始
价不低于评估价的批复要求,本次股份转让的挂牌起始价确定为 4,200 万元。

   根据当时有效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2 号)的相关规定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发布的《瑞
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675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5%)转让公告》的相关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按如下交易方式实施:



                                    4-1-35
   (A)挂牌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意
向受让方应当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得
低于挂牌价,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标的成交价格,征集
到的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确定为受让方。

   (B)挂牌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经本所律师查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留存的交易资料,根据意向受让方的报
名及资格审查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仅安徽国富参与报名,即最终征集到一个符合
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安徽国富。根据《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675 万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 5%)转让公告》的相关要求,在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的情况下,本次股份转让采取协议转让、根据安徽国富的报价予以成交。安徽国
富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按挂牌起始价(4,200 万元)进行报价,并据
此成交。因此,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最终确定为 4,200 万元。

   C、本次股份转让价格未低于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价格,符合国资监管的相
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系根据公开交易程序确定的,价格公允;且根据发行
人说明、转受让双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转受让双方,转受让双方
认可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存在、亦未发生过任何争议、纠
纷或潜在纠纷,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公允。

   (3)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的资金来源

   根据安徽国富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安徽国富,安徽国富支付相
应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系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4)本次股份转让的合法合规性

   有关 2018 年 2 月芜湖艾科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将其所持瑞鹄模
具 5%股份转让给安徽国富所履行的法律程序及其合法合规性情况,详见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之一“第一部分:关于《反馈意见》的法律意见”之“二、规范性问题
11”之“(一)发行人历史上涉及国有股东的股权转让、增资等事项履行的法律程
序及合规性”之“3、2018 年 2 月股份转让”部分。

   8、2018 年 2 月宏博科技股份转让


                                   4-1-36
   宏博科技于 2018 年 2 月分别将其持有的瑞鹄模具 2.7778%股份、1.0000%股
份转让给泓石汇泉、陈耀民。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瑞鹄模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宏博科技                6,915             51.2222

   2            奇瑞科技(SS)              2,700             20.0000

   3                江苏毅达                2,700             20.0000

   4                安徽国富                 675              5.0000

   5                泓石汇泉                 375              2.7778

   6                陈耀民                   135              1.0000

               合   计                      13,500           100.0000

   (1)本次股份转让的原因

   根据宏博科技、泓石汇泉及陈耀民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宏博科
技、泓石汇泉及陈耀民,本次股份转让的原因主要系宏博科技基于其自身偿还债
务的需要,拟通过向投资人转让所持部分瑞鹄模具股份的方式筹集部分偿债资
金。

   (2)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A、根据宏博科技分别与受让方签署的《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款合计为 3,173.322 万元,价格为 6.2222 元/
股。

   B、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系根据同期芜湖艾科通过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转让
所持瑞鹄模具 5%股份的价格确定。

   C、根据发行人说明、转受让双方出具的确认文件、转让协议、转让款支付
凭证等,并经本所律师访谈转受让方,转受让双方认可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就本
次股份转让事项不存在、亦未发生过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股份转让
的价格公允。


                                  4-1-37
   (3)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的资金来源

   根据泓石汇泉、陈耀民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泓石汇泉、陈耀民,
泓石汇泉、陈耀民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系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4)本次股份转让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查验转受让方签署的协议、受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银行凭
证、转受让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对转受让方进行访谈,本次股份转让
履行了如下法律程序:

   A、宏博科技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与泓石汇泉签署《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宏博科技向泓石汇泉转让其所持瑞鹄模具 375
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为 6.2222 元/股。

   B、宏博科技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与陈耀民签署《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宏博科技将所持瑞鹄模具 135 万股股份转让给陈
耀民,转让价格为 6.2222 万元/股。

   就本次股份转让,瑞鹄模具已相应修改其股东名册,将受让方的持股情况登
记在其股东名册中。

   本所认为,本次股份转让已履行当时有效法律规定所要求的法律程序,合法
合规。

   9、2018 年 3 月增资

   瑞鹄模具 2018 年 3 月通过向泓石汇泉定向发行 270 万股股份的方式实施增
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瑞鹄模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宏博科技                   6,915            50.2179

   2            奇瑞科技(SS)                2,700            19.6078

   3               江苏毅达                   2,700            19.6078

   4               安徽国富                    675             4.9020



                                    4-1-38
   5                泓石汇泉                   645            4.6841

   6                 陈耀民                    135            0.9804

               合   计                      13,770           100.0000

   (1)本次增资的原因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增资的原因主要系投资者泓石汇泉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认可,希望通过进一步认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式增加部分
持股,同时公司也有一定的融资需求,因而实施本次增资。

   (2)本次增资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A、根据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发行人与泓石汇泉签署的
《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增资的增资总价款为 16,799,940 元,增资价格为 6.2222
元/股。

   B、中水致远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出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
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 020024 号),对瑞鹄模具截
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根据该资产评估
报告,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瑞鹄模具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76,900 万元。奇
瑞控股根据芜湖市国资委的相关授权,对该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并出具了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本次增资的价格系参考上述资产评估结果、2018 年 2 月芜湖艾科通过安徽长
江产权交易所转让所持瑞鹄模具 5%股份、宏博科技转让部分股份的价格确定。

   C、根据发行人说明、泓石汇泉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转泓石汇
泉,发行人与泓石汇泉认可本次增资事项,就本次增资事项不存在、亦未发生过
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增资的价格公允。

   (3)本次增资的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况

   就泓石汇泉的出资情况,华普天健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出具《验资报告》(会
验字[2018]2899 号),审验截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瑞鹄模具已向泓石汇泉非公
开发行股票 27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6,799,940 元,其中,计入股本 270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 14,099,94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4-1-39
   根据发行人说明、泓石汇泉出具的确认文件、出资凭证、验资报告、工商登
记资料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泓石汇泉,就上述出资,泓石汇泉不存在虚假出
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况。

   (4)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

   根据泓石汇泉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泓石汇泉,泓石汇泉支付本
次增资价款的资金系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5)本次增资的合法合规性

   有关 2018 年 3 月发行人通过向泓石汇泉定向发行 270 万股股份的方式实施
增资所履行的法律程序及其合法合规性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第一
部分:关于《反馈意见》的法律意见”之“二、规范性问题 11”之“(一)发行人历
史上涉及国有股东的股权转让、增资等事项履行的法律程序及合规性”之“4、2018
年 3 月增资”部分。

   10、2019 年 4 月股份转让

   江苏毅达于 2019 年 4 月将其所持瑞鹄模具 900 万股、444.1944 万股、444.1944
万股及 248 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安徽金通、合肥中安、滁州中安及上海民铢。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瑞鹄模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宏博科技               6,915             50.2179

   2             奇瑞科技(SS)              2,700             19.6078

   3                  安徽金通                900               6.5359

   4                  安徽国富                675               4.9020

   5                  江苏毅达              663.6112            4.8193

   6                  泓石汇泉                645               4.6841

   7                  合肥中安              444.1944            3.2258

   8                  滁州中安              444.1944            3.2258

   9                  上海民铢                248               1.8010


                                  4-1-40
   10               陈耀民                   135              0.9804

               合   计                      13,770           100.0000

   (1)本次股份转让的原因

   根据转受让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转受让方,本次股份转让的
原因主要系江苏毅达作为瑞鹄模具的财务投资人,基于其自身投资策略的调整,
选择向其他投资人转让所持瑞鹄模具部分股份;其他投资人系在获得江苏毅达转
让股份的信息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其投资项目条件,经与江苏毅达协商,决定受
让。

   (2)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A、根据江苏毅达分别与受让方签署的《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款合计为 13,753.36 万元,价格为 6.7538 元/
股。

   B、根据转受让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转受让方,本次股份转
让的价格系参考瑞鹄模具 2018 年 3 月增资的价格,并考虑瑞鹄模具 2018 年的经
营及盈利情况,经转受让方协商确定。

   C、根据发行人说明、转受让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转受让方,
转受让方认可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存在、亦未发生过任何
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公允。

   (3)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的资金来源

   根据安徽金通、合肥中安、滁州中安、上海民铢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
师访谈安徽金通、合肥中安、滁州中安、上海民铢,安徽金通、合肥中安、滁州
中安、上海民铢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系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4)本次股份转让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查验转受让方签署的协议、受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银行凭
证、转受让方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对转受让方进行访谈,本次股份转让
履行了如下法律程序:

   江苏毅达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分别与安徽金通、合肥中安、滁州中安及上海


                                  4-1-41
民铢签署《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江苏毅达将
其所持股份公司 900 万股、444.1944 万股、444.1944 万股及 248 万股股份分别转
让给安徽金通、合肥中安、滁州中安及上海民铢,转让价格为 6.7538 元/股。

   就本次股份转让,瑞鹄模具已相应修改其股东名册,将受让方的持股情况登
记在其股东名册中。

   本所认为,本次股份转让已履行当时有效法律规定所要求的法律程序,合法
合规。

   (二)新增股东(包括法人股东的自然人股东)的情况

   1、新增股东(包括法人股东的自然人股东)的详细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的股东包括安徽金通、合肥中安、
滁州中安及上海民铢。该等新增股东均属于私募投资基金,且均已按照《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的规定完成了基金备案手续,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第一部分:关于《反
馈意见》的法律意见”之“十四、其他问题 1”之“(三)安徽金通”、“(七)合肥
中安”、“(八)滁州中安”及“(九)上海民铢”部分。

   经本所律师查验前述新增股东的《营业执照》、工商档案、《合伙协议》、该
等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出具的简历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前述新增股东(包括法人股东的自然人股东)的详细情况如下:

   (1)安徽金通

   A、根据安徽金通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安徽金通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11MA2T2T5J4Q

名称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安徽金通智汇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
执行事务合伙人
                      代表:李哲)

住所                  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188号筑梦新区1号楼616室


                                     4-1-42
营业期限               自2018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6日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安徽金通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机关备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
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安徽金通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安徽金通智汇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1,617        1.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
  2                                               有限合伙人     60,000      37.12
                      公司

  3         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      18.56

  4         安庆龙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9.28

  5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9.28

  6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9.28

          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发展有
  7                                               有限合伙人     7,500        4.64
                     限公司

  8           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3.09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诚信建设投资
  9                                               有限合伙人     5,000        3.09
                 (集团)有限公司

  10        滁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500        2.78

  11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86

                          合    计                              161,617      100.00

      根据安徽金通普通合伙人安徽金通智汇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出具之日,安徽金通普通合伙人安徽金通智汇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4-1-4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11MA2RWQTG6C

                  名称                                     安徽金通智汇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徽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188号筑梦新区1号楼616室

                  营业期限                                 自2018年7月17日至2038年4月3日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B、经本所律师查验安徽金通部分上层合伙人的工商档案、《合伙协议》、并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安徽金通穿透后的出资结构图
                如下:
                                                                                                 王         袁       赵         赵
                                                                     10% 钱业银          20%     文         永       东         东
                                                                                                 娟         刚       明         妹
                                                                     9%   李 哲             3.5%(GP)96.5% 99%              1%(GP)

                                                                     8%   梅诗亮                 苏州镓盛股          苏州和信达
                                              国轩高科股
                        安庆市郊区                                                               权投资企业          股权投资合
                                              份有限公司                                 80%                                                           国务院
                        人民政府                                                                   (有限合          伙企业(有
                                              (002074)             8%   罗永梅
                                                                                                     伙)              限合伙)
                          100%                  100%                 8%   朱海生                      50%                 50%                          100%

                        安庆市宜秀                                                                                                       新海宜科技
                                              合肥国轩高                           金通智汇投         京通智汇资
安徽省国资   安庆市财   区城镇建设                                                                                                       集团股份有   中国农业                  滁州市国    滁州经开
                                              科动力能源                           资管理有限         产管理有限
    委         政局     投资有限责                                                                                                         限公司     发展银行                    资委      区管委会
                                                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任公司                                                                                                         (002089)
  100%        100%        100%                             100%                    57%(GP) 60%            40%                            100%        100%                         100%     100%

                        安庆市宜秀                                     宁波金通博远                                                      苏州工业园   中国农发     苏滁现代     滁州市城
安徽省投资   同安控股                                   合肥轩一投                              安徽金通智                                                                                  滁州经济
                        区美好乡村   铜陵经开                          股权投资管理                               安徽巢湖经开           区新海宜智   重点建设     产业园土     市建设投
集团控股有   有限责任                                   资管理有限                              汇投资管理                                                                                  技术开发
                        建设有限责   区管委会                          合伙企业(有                                  区管委会             能建设工程   基金有限     地储备中     资有限公
  限公司       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总公司
                          任公司                                         限合伙)                                                         有限公司       公司         心           司
  100%        100%        100%        100%                 10%             20%                     70%               100%        99.5%     0.5%        2.45%        35.17% 62.39%            100%

安徽省三重   安庆市同                                                     安徽金通智汇新                          安徽巢湖经济                                  滁州市苏滁                  滁州市同
                        安庆龙科置   铜陵大江
一创产业发   庆产业投                                                     能源汽车投资管                          开发区诚信建           苏州海汇投             现代产业园                  创建设投
                        业有限责任   投资控股
展基金有限   资有限公                                                     理合伙企业(有                          设投资(集团           资有限公司             建设发展有                  资有限责
                            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司                                                         限合伙)                                )有限公司                                    限公司                      任公司

 37.12%      18.56%       9.28%       9.28%     9.28%                       1%(GP)                                 3.09%                 3.09%                  4.64%             2.78%    1.86%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所律师对上层自然人股东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上层自然人股东所处的
                层级及持股比例情况,根据重要性原则,本所披露新增股东之第一层及第二层股
                东中自然人股东的详细情况,下同。

                        经本所律师查验,安徽金通穿透后的第一层及第二层股东中不存在自然人股
                东。

                                                                                        4-1-44
   (2)合肥中安

   A、根据合肥中安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合肥中安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11MA2T12AP67

名称                    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钱进)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565室

营业期限                自2018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6日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合肥中安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合肥中安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            0.53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
   2                                       有限合伙人      10,000       26.53
                       公司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
   3                                       有限合伙人      10,000       26.53
                 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
   4                                       有限合伙人      9,500        25.20
             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5                   秦海                有限合伙人      5,000        13.26

   6                  张玉萍               有限合伙人      1,000           2.65

   7        合肥明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2.65

   8        安徽易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2.65


                                        4-1-45
                                                                                                                     合 计                                                                                                             37,700                                                  100.00

                                   根据合肥中安普通合伙人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
               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合肥中安普通合
               伙人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5621993499

                  名称                                                                                             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钱进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 601 号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607 室

                  营业期限                                                                                         2010 年 9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B、经本所律师查验合肥中安部分上层合伙人的工商档案、《合伙协议》、并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合肥中安经穿透后的出资结构
               图如下:
                                                                               合肥高新
                                                                               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
                                                                                 委会

                                                                                100%


                                                                               合肥高新
                                                                               建设投资
                                                                               集团公司
                                                                                                                                                                                                                                                                                                                   南京市国        江苏省人
                                                                                                                                                                                                                                                                    国务院
                                                                                                                                                                                                                                                                                                                     资委            民政府
          贾                       刘          黄            程                      涂
                      牛                                                 刘                   吴      安徽省国
          光                       启          劲            小                      振                                                                                                                                                                             100%                                             100%           100%
                      阳                                                 路                   亚        资委
          庆                       斌          松            虎                      欣
                                                                                                                                                                                                                                                                  中国电子                                         南京新工
                                                                                                                                                                                                                                                                                                                                   江苏省国
        74.07%    3.7%           3.7%         3.7%       3.7%        3.7%           3.7%     3.7%      100%                                                                                                                                                       信息产业                     中国电子            投资集团
                                                                                                                                                                                                                                                                                  100%                                             信集团有
                                                                                                                                                                                    葛亮、刘廷儒、李旼、刘维                       100%                           集团有限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国务院国                                                                                                                                                                                    限公司
                                                                                                                                                                                    锦、高利文、孙一鸣、李霄                                                        公司                                             公司
                                                                               合肥鼎旭               安徽省投                             资委                                       雪、杜惠来、刘维平、汪
                                                                               信息科技               资集团控
                                                                                                                                                                                    松、朱珠、陶雪翔、赵威、                                                                                              79.24%     17.68%         3.08%
                                                                               合伙企业               股有限公
                                                                                                                                           100%                                     张璐、戴雪燕、孟春燕、周                     中国普天
                                                                               (有限合                   司
                                                                                                                                                                                    宁、胡书、王俊杨、古萌、       广州市国      信息产业                                                                                          南京中电
                                                                                 伙)                                                                                                                                                                                        葛     吉
                                                                                                       100%                                                                         吴功阳、孙浩森、陈群咏、         资委        集团有限                                                                 青岛市国                 熊猫信息
                                                                                                                                         中国华润            华润国际招
                                                                                                                                                                                                                                                                             文     芳
                                                                                    55%                                                                                                   张磊(共24人)                           公司                                                                     资委                   产业集团
                                                                                                                                           总公司
                                                                                                                                                  100%
                                                                                                                                                             标有限公司
                                                                                                                                                                                                                                                                             卫     丽
                                                                                                                                                                                                                                                                                                                                   有限公司
                                                                               安徽创谷               安徽省高
                                                                                                                                                                                                100%                  100%          100%                                    60%    40%          100%        100%
                                                                               股权投资               新技术产                                                                                                                                                                                                                      100%
                                                                                               45%                                        99.996%                 0.004%
                                                                               基金管理               业投资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深圳市鑫                      中国普天    云南南天电子                                                               中国电子
                                                                                                                                                                                                                   广州无线                                                  深圳维卓                                              熊猫电子
                                                                                                                                                                                                   海泰投资                      信息产业    信息产业股份                                      彩虹集团   海信集团      信息产业
                                                                                                                                              华润股份      深圳市国                 深圳市财                      电集团有                                                  投资管理                                              集团有限
                                                                                                                                                                                                   咨询有限                      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发展研究
                            陈          陈                          陈         陈                                                             有限公司        资委                   政委员会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000948.SZ)                                                                  院
                            先                                                 秀          安徽省国
                            保          奇                          磊         钦            资委                                                 51%           49%                    100%                   24.15% 9.38%          9.38%          9.38%            9.38%      9.38%            9.38%      8.31%         6.00%      5.23%

        100%           99.5% 0.5%                                  65%        35%           100%
                                                                                                                                                                                     深圳市引     河南省国
                                                                                                                                                        华润深国      深圳市龙                                                盈富泰克创
                                                                                           安徽省交                                                                                  导基金投     土资源开                                            闵     秦   闵         水    陈     邓      水
    合肥景山                    上海华圳                高          长乐东磊                                                                            投信托有      岗区财政                                                业投资有限
                                                                                           通控股集              合肥经开区国                                                        资有限公     发投资管                                            玉     忠   良         从    先     立      静
    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                文          电梯贸易                                                                              限公司          局                                                      公司
                                                                                           团有限公                  资委                                                                司         理中心                                            春     山   谋         容    策     平      远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芳          有限公司
                                                                                               司                                                                                                               50%
        10%       13.9%          59.1%       16.5% 0.5% 1%               99%                                                                             100%          100% 12.50% 87.50%              100%                      50%               84% 8% 8%                40% 20% 20% 20%
                                                                                            100%                    100%
                                                                                           安徽交控                                                                                                                     盈富泰克
                                                                                                                                                        深圳红树      深圳市龙       深圳市鲲     河南国土                                                 合肥市三
   刘     程     林        陈     黄         安徽华泰             安徽华轩                                                                中华人民                                                                    (深圳)新                 秦                     何          安徽易科
                                                                                           资本投资              合肥海恒投资                           林创业投      岗金融投       鹏股权投     资产运营                                                 星挖掘机
   启     小               昌     劲         集团股份             投资有限                                                                共和国财                                                                    兴产业投资                 金                     壁          技术有限
                                                                                           管理有限              控股集团公司                           资有限公      资控股有       资有限公     管理有限                                                 有限责任
   斌     虎     茂        胜     松         有限公司               公司                                                      5.43% 2.17%   政部                                                                      基金管理有                 萍                     华            公司
                                                                                             公司                                                           司        限公司             司         公司                                                     公司
                                                                                                                                                                                                                          限公司
5% 12% 12% 12% 12% 12%                         5%                   5%              20%      5%                     100%                                                                                                                    75.35% 19.65%              5.00%            100%
                                                                                                                                           24.46%        43.48%        10.87%         10.87%       2.17%              0.54%(GP)
                                                                                                                 合肥经济技术
                                       安徽云松                                                                                                                                                                                        秦   张             合肥明双                 安徽易诚
                                                                                                                 开发区产业投
                                       投资管理                                                                                                                 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                                                    玉             机械科技                 信息技术
                                                                                                                 资引导基金有
                                       有限公司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海   萍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限公司

                                   0.53%(GP)                                                        26.53%       26.53%                                                  25.20%                                                   13.26% 2.65%            2.65%                       2.65%




                                                                                                                                               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4-1-46
      根据合肥中安穿透后的自然人股东出具的说明承诺函,合肥中安经穿透后的
第一层及第二层股东中自然人股东的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自然人股东姓名                   最近五年的主要任职情况


                          2014.01-2017.03 担任安徽海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1          秦海         总经理


                          2017.03 至今担任安徽海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07-2017.07 担任北京为华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2         张玉萍
                          2016.08 至今担任北京玉润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2014 年担任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         刘启斌
                          2015 年至今担任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 年担任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4         程小虎        2015 年至今担任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

                          理


  5          林茂         2014 年至今担任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2014 年-2015 年担任安凯客车副总经理


                          2015 年-2017 年担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6         陈昌胜
                          副总经理


                          2017 年至今担任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 年-2016 年担任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2018 年担任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7         黄劲松
                          2018 年至今担任安徽创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8         秦金萍        2014 年至今担任合肥明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4-1-47
  9         何壁华         2014 年至今担任合肥明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上述自然人股东出具的说明承诺函,上述自然人股东均为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

      (3)滁州中安

      A、根据滁州中安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滁州中安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00MA2T3GF61M

名称                      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钱进)

住所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155号一楼

营业期限                  自2018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滁州中安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滁州中安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云松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150               0.50
               有限公司

           安徽省中小企业发
      2                          有限合伙人             15,000             49.75
            展基金有限公司

           滁州市城市建设投
      3                          有限合伙人             5,100              16.92
              资有限公司

           滁州市国有资产运
      4                          有限合伙人             2,100              6.97
              营有限公司

      5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      有限合伙人             2,100              6.97


                                         4-1-48
                                                                             总公司

                                                                  凤阳县经济发展投
                                              6                                                                    有限合伙人                                     1,800                                                 5.97
                                                                          资有限公司

                                                                  来安县城市基础设
                                              7                                                                    有限合伙人                                     1,500                                                 4.98
                                                                    施开发有限公司

                                                                  明光市城市建设投
                                              8                                                                    有限合伙人                                     1,500                                                 4.98
                                                                          资有限公司

                                                                  滁州市苏滁现代产

                                              9                   业园建设发展有限                                 有限合伙人                                       900                                                 2.99

                                                                               公司

                                                                                    合      计                                                                   30,150                                            100.00

                                              滁州中安普通合伙人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上文合肥
                                    中安部分。

                                              B、经本所律师查验滁州中安部分上层合伙人的工商档案、《合伙协议》、并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滁州中安穿透后的出资结构图
                                    如下:

                                                                                         74.07% 贾光庆                                                                                                       中国投资
                                                                                                                安徽省国                                                                                                  国家外汇管
                                                                                                                                                                                   国务院       100%         有限责任
                                                                                         3.70%      牛阳          资委                                                                                                        理局
                                                                                                                                                                                                               公司

                                                                                         3.70%   刘启斌            100%                                                                                       100%          100%

                                                                                         3.70%   黄劲松                                                                                      中华人民        中央汇金     梧桐树投资        全国社会    天长市土
                                                                                                                安徽省投                                                                     共和国财        投资有限     平台有限责        保障基金    地房产管
                                                                              100%                              资集团控
                                                                                         3.70%   程小虎                                                                                        政部          责任公司       任公司            理事会      理局
                                                                                                                股有限公
                                                                                                                    司                                                                        36.54%         34.68%        27.19%            1.59%
                                                                                         3.70%      刘路                                                                                                                                                 100%


                      陈    陈                    陈         陈                          3.70%   涂振欣                                                                                                                                                 天长市土      天长市城
                                                                                                                            滁州市国                                                                                                        国家开发
                      先                                     秀                                                                                                                                                                                         地储备中      乡规划建
                                                                                         3.70%      吴亚                      资委                                                                                                            银行
                      保    奇                    磊         钦                                                                                                                                                                                             心          设局
                                                                                                            100%
     100%        99.5% 0.5%                    65%       35%                                                                             100%                                      100%                                                      100%        62.90%        37.10%
                                                                                         合肥鼎旭
                                                                  合肥高新   安徽省交                      安徽省高
                                                                                         信息科技
 合肥景山             上海华圳          高        长乐东磊        技术产业   通控股集                      新技术产                    滁州市城市                                                                                           国开发展    天长市城市
                                                                                         合伙企业                                                                                 中国农业                    明光市交
 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          文        电梯贸易        开发区管   团有限公                      业投资有                    建设投资有                                                                                           基金有限    建设投资有
                                                                                         (有限合                                                                                 发展银行                      通局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芳        有限公司          委会         司                          限公司                      限公司                                                                                               公司        限公司
                                                                                           伙)
     10%    13.9%      59.1% 16.5% 0.5%      1%        99%         100%       100%         55%               45%                         100%                                      100%                        100%            53.01%       24.27%        22.72%

                                                                             安徽交控            安徽创谷                              滁州市新型             苏滁现代            中国农发         明光市     明光市交
刘    程    林   陈    黄        安徽华泰     安徽华轩            合肥高新                                                                                                                                                                滁州市城
                                                                             资本投资            股权投资                              工业科技投             产业园土            重点建设         土地收     通基础建     凤阳县人                    滁州经开      来安县财
启    小         昌    劲        集团股份     投资有限            建设投资                                                                                                                                                                镇发展有
                                                                             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                              资发展有限             地储备中            基金有限         购储备     设投资有       民政府                    区管委会        政局
斌    虎    茂   胜    松        有限公司       公司              集团公司                                                                                                                                                                  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心                公司             中心       限公司
12% 12% 12% 12% 12%                5%             5%                5%         5%                    20%           100%       100%       100%       62.39%    35.17%      2.45%              19.22% 64.23%     16.54%      96.87%           3.13%       100%          100%

                                                                                                                安徽省中    滁州市城    滁州市国             滁州市苏滁                           明光市城                       凤阳县经                            来安县城
                                              安徽云松                                                                                                                                                                                                 滁州经济
                                                                                                                小企业发    市建设投    有资产运             现代产业园                           市建设投                       济发展投                            市基础设
                                              投资管理                                                                                                                                                                                                 技术开发
                                                                                                                展基金有    资有限公    营有限公             建设发展有                           资有限公                       资有限公                            施开发有
                                              有限公司                                                                                                                                                                                                   总公司
                                                                                                                  限公司        司          司                 限公司                                 司                             司                                限公司

                                             0.50%(GP)                                                           49.75%    16.92%      6.97%                 2.99%                                4.98%                         5.97%                 6.97%         4.98%




                                                                                                                                                             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滁州中安穿透后的自然人股东出具的简历,滁州中安经穿透后的第一层

                                                                                                                                 4-1-49
及第二层股东中自然人股东为刘启斌、程小虎、林茂、陈昌盛、黄劲松,该等自
然人股东的详细情况详见上文合肥中安部分。

   (4)上海民铢

   A、根据上海民铢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上海民铢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50877339M

名称                     上海民铢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2015-09-18 至 2025-09-17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民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云)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88号7幢1层D140室

营业期限                 自201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17日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民铢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上海民铢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民铢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600               1.00
              有限公司

           上海隆源资产经营
   2                            有限合伙人            59,400             99.00
              有限公司

                   合   计                            60,000            100.00

   根据上海民铢普通合伙人上海民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
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上海民铢普通合
伙人上海民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2462598X0

名称                     上海民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1-50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叶志勇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1077 号 2 幢 2232 室

营业期限                  2015 年 7 月 15 日至 2065 年 7 月 14 日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

                          金融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

                          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数据处理,

经营范围                  电子结算系统开发,云软件服务,云平台服务,供应链管理,投

                          资咨询,商务咨询,证券咨询,保险咨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

                          保险业务),知识产权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B、经本所律师查验上海民铢上层合伙人的工商档案、《公司章程》、并经本
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上海民铢穿透后的出资结构图如
下:

                                       王云                 李涛

                                      100%        54.31%   45.69%

                                   上海民铢投资       上海隆源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有限公司

                                    1%(GP)               99%


                                      上海民铢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根据上海民铢穿透后的自然人股东出具的简历,上海民铢经穿透后的第一层
及第二层股东中自然人股东的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自然人股东姓名                            最近五年的主要任职情况


  1          王云          2014 年至今担任上海明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          李涛          2014 年至今担任上海隆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2、新增股东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

                                               4-1-51
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
排,未在公司任职

   根据上述新增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
其签字人员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新增股东与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
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未在公司任职。

   3、是否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资格要求的情况

   根据上述新增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新增股东不存在
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资格要求的情况。

   4、是否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的情况

   根据上述新增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发行人其他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
所律师访谈发行人现有股东,上述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代持或
委托持股的情况。

   5、是否按照锁定有关要求进行承诺

   根据安徽金通、合肥中安、滁州中安、上海民铢出具的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函,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经本所律师查验,安徽金通、合肥中安、滁州中安、上海民铢均系于 2019
年 4 月通过受让江苏毅达所持瑞鹄模具的部分股份而成为发行人之股东,非属于
申报前 6 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或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受让股份的
方式成为发行人股东的情形,其所作出之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
定的股份锁定的相关要求。

   四、规范性问题 17:关于同业竞争。请保荐机构和律师补充核查披露:(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说明是否简单依据经
营范围对同业竞争进行判断,是否仅以细分产品、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
成同业竞争的情形,如涉及大行业的细分行业、细分产品的区分认定,请保荐
机构和律师结合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专利取得主体和技

                                 4-1-52
术来源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以及是否共享采购销售渠道、相同的供应商或
客户等方面情节分析论证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并对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明确
发表意见。(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对外投资情
况,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利益冲突的情形,如存在,请核查说明对发行人独立性
的影响。

    回复: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发行
人控股股东宏博科技未控制其他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柴震控制的除宏博科技
外的其他企业包括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员工设立的持股
平台宏博投资及宏创投资。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及宏创投资均仅
为持股平台,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实际经营业务

                                 模具(不含汽车模具)开发、设计、
              宏博投资持股
                                 制造、销售及服务;汽车工装及零部
           67.34%、宏创投资持
宏博科技                         件产业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
           股 13.47%、其余股东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合计持股 19.19%
                                         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直接或间接

                                 汽车工装及零部件产业创业投资、股     持有发行人股

           柴震持股 56.13%、其   权投资(不含金融、保险、信托、证     份外,未进行

宏博投资     余股东合计持股      券、期货、基金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其他投资或经

                 43.87%          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营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宏博投资出资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资产受托管理

宏创投资   21.00%(担任普通合    (以上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

             伙人及执行事务合    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


                                       4-1-53
             伙人)、其余出资人   目);投资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

                出资 79.00%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查验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宏创投资的工商档案、登录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宏创投资,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宏创投资是以持有发
行人股权为目的而设立,除直接或间接投资发行人外,未开展其他股权投资及其
他任何实际经营业务,经营范围及实际经营方面均不存在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相
似业务的情况,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宏创投资的历史沿革

      (1)宏博科技历史沿革

      A、2014 年 11 月宏博科技设立

      宏博投资及 31 名自然人股东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签署股东会决议及《芜湖
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决定设立宏博科技,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方式认
缴宏博科技 9,355.5 万元出资额,并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
手续。

      宏博科技设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宏博投资                         7,635.60           81.6162

  2                 余   海                          113.40            1.2121

  3                 徐   清                          113.40            1.2121

  4                 刘泽军                           113.40            1.2121

  5                 刘国宏                           109.62            1.1717

  6                 陈莉娜                           63.00             0.6734

  7                 张   锋                          63.00             0.6734

  8                 张   威                          63.00             0.6734


                                        4-1-54
9    袁   亮            63.00   0.6734

10   朱能斌             63.00   0.6734

11   徐孝虎             63.00   0.6734

12   方   良            63.00   0.6734

13   汤金所             63.00   0.6734

14   高小平             63.00   0.6734

15   汪   权            50.40   0.5387

16   张晋国             44.10   0.4714

17   陈克峰             41.58   0.4444

18   张国锋             37.80   0.4040

19   宋   丹            37.80   0.4040

20   刘庆华             37.80   0.4040

21   王   莉            37.80   0.4040

22   朱爱丽             37.80   0.4040

23   高   勇            37.80   0.4040

24   李学连             37.80   0.4040

25   倪友全             37.80   0.4040

26   刘群弟             37.80   0.4040

27   刘文明             37.80   0.4040

28   胡芬芬             37.80   0.4040

29   汪莉琴             37.80   0.4040

30   鲍   盛            37.80   0.4040

31   吴   萍            37.80   0.4040




               4-1-55
 32                 张国平                      37.80             0.4040

                合 计                          9,355.50          100.0000

      B、2016 年 7 月股权转让

      宏博科技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宏博投资将其所持宏博科技
1,260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出资比例为 13.4680%)按 1,48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
创投资。

      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宏博科技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宏博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宏博投资                    6,375.60         68.1489

  2                 宏创投资                    1,260.00         13.4680

  3                  余   海                     113.40           1.2121

  4                  徐   清                     113.40           1.2121

  5                  刘泽军                      113.40           1.2121

  6                  刘国宏                      109.62           1.1717

  7                  陈莉娜                      63.00            0.6734

  8                  张   锋                     63.00            0.6734

  9                  张   威                     63.00            0.6734

 10                  袁   亮                     63.00            0.6734

 11                  朱能斌                      63.00            0.6734

 12                  徐孝虎                      63.00            0.6734

 13                  方   良                     63.00            0.6734

 14                  汤金所                      63.00            0.6734



                                    4-1-56
 15                       高小平                       63.00             0.6734

 16                       汪   权                      50.40             0.5387

 17                       张晋国                       44.10             0.4714

 18                       陈克峰                       41.58             0.4444

 19                       张国锋                       37.80             0.4040

 20                       宋   丹                      37.80             0.4040

 21                       刘庆华                       37.80             0.4040

 22                       王   莉                      37.80             0.4040

 23                       朱爱丽                       37.80             0.4040

 24                       高   勇                      37.80             0.4040

 25                       李学连                       37.80             0.4040

 26                       倪友全                       37.80             0.4040

 27                       刘群弟                       37.80             0.4040

 28                       刘文明                       37.80             0.4040

 29                       胡芬芬                       37.80             0.4040

 30                       汪莉琴                       37.80             0.4040

 31                       鲍   盛                      37.80             0.4040

 32                       吴   萍                      37.80             0.4040

 33                       张国平                       37.80             0.4040

                     合   计                      9,355.50              100.0000

      C、2017 年 12 月股权转让

   宏博科技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宏博投资将所持部分股权
转让给如下受让方: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     转让价格(万   对应出资比例


                                         4-1-57
                                        (万元)             元)        (%)

  1                          倪友全       18.90              37.80        0.2020

  2                          刘泽军       12.60              25.20        0.1347

  3                          陈克峰       12.60              25.20        0.1347

  4        宏博投资          张晋国       12.60              25.20        0.1347

  5                          刘群弟        6.30              12.60        0.0673

  6                          刘文明        6.30              12.60        0.0673

  7                          汪莉琴        6.30              12.60        0.0673

      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宏博科技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宏博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宏博投资                    6,300.00              67.3405

  2                   宏创投资                    1,260.00              13.4680

  3                    刘泽军                      126.00               1.3468

  4                    余   海                     113.40               1.2121

  5                    徐   清                     113.40               1.2121

  6                    刘国宏                      109.62               1.1717

  7                    陈莉娜                      63.00                0.6734

  8                    张   锋                     63.00                0.6734

  9                    张   威                     63.00                0.6734

 10                    袁   亮                     63.00                0.6734

 11                    朱能斌                      63.00                0.6734

 12                    徐孝虎                      63.00                0.6734


                                      4-1-58
 13                 方    良              63.00           0.6734

 14                 汤金所                63.00           0.6734

 15                 高小平                63.00           0.6734

 16                 张晋国                56.70           0.6061

 17                 倪友全                56.70           0.6061

 18                 陈克峰                54.18           0.5791

 19                 汪    权              50.40           0.5387

 20                 刘群弟                44.10           0.4741

 21                 刘文明                44.10           0.4741

 22                 汪莉琴                44.10           0.4741

 23                 鲍    盛              37.80           0.4040

 24                 吴    萍              37.80           0.4040

 25                 张国平                37.80           0.4040

 26                 胡芬芬                37.80           0.4040

 27                 高    勇              37.80           0.4040

 28                 李学连                37.80           0.4040

 29                 张国锋                37.80           0.4040

 30                 宋    丹              37.80           0.4040

 31                 刘庆华                37.80           0.4040

 32                 王    莉              37.80           0.4040

 33                 朱爱丽                37.80           0.4040

               合    计                 9,355.50         100.0000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科技的股权结
构未发生其他变更。

                               4-1-59
      (2)宏博投资历史沿革

      A、2014 年 10 月设立

      柴震、吴春生、王荣辉、滕兴宇、傅威连、苏长生、庞先伟、何章勇、罗海
宝及徐达义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股东会,决议设立宏博投资,全体股东以
货币出资方式认缴宏博投资 2,000 万元出资额,并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办理完
毕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宏博投资设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柴    震                          608.00                30.40

  2                  吴春生                            348.00                17.40

  3                  王荣辉                            174.00                8.70

  4                  滕兴宇                            174.00                8.70

  5                  傅威连                            174.00                8.70

  6                  苏长生                            174.00                8.70

  7                  庞先伟                            160.00                8.00

  8                  何章勇                            81.00                 4.05

  9                  罗海宝                            73.00                 3.65

 10                  徐达义                            34.00                 1.70

                   合 计                              2,000.00              100.00

      B、2014 年 12 月股权转让

      宏博投资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宏博投资原股东间的如下
股权转让事项:

                    受让                                                   对应的出资比
 序号     转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价格(万元)
                     方                                                      例(%)

  1       苏长生    柴    震          74.60                      74.60         3.73


                                          4-1-60
 2       傅威连                74.60                      74.60         3.73

 3       王荣辉                56.60                      56.60         2.83

 4       王荣辉                18.00                      18.00         0.90

 5       滕兴宇                74.60                      74.60         3.73

 6       庞先伟                69.00                      69.00         3.45
                   吴春生
 7       何章勇                34.60                      34.60         1.73

 8       罗海宝                31.60                      31.60         1.58

 9       徐达义                14.60                      14.60         0.73

     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宏博投资于 2015 年 1 月 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宏博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柴    震                    813.80                40.69

 2                  吴春生                      590.40                29.52

 3                  王荣辉                      99.40                 4.97

 4                  滕兴宇                      99.40                 4.97

 5                  傅威连                      99.40                 4.97

 6                  苏长生                      99.40                 4.97

 7                  庞先伟                      91.00                 4.55

 8                  何章勇                      46.40                 2.32

 9                  罗海宝                      41.40                 2.07

10                  徐达义                      19.40                 0.97

                  合 计                        2,000.00              100.00

     C、2015 年 10 月股权转让及增资

     宏博投资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宏博投资原股东间的如下

                                   4-1-61
股权转让事项:

                                     转让出资额(万   转让价格(万     对应出资比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元)         元)         例(%)

  1          徐达义                        19.4000       19.4000         0.9700
                           柴震
  2                                        267.5907     267.5907        13.3796

  3                       苏长生            5.7383       5.7383          0.2869

  4                       傅威连            5.7383       5.7383          0.2869

  5                       王荣辉            5.7383       5.7383          0.2869
             吴春生
  6                       滕兴宇            5.7383       5.7383          0.2869

  7                       庞先伟            5.4427       5.4427          0.2721

  8                       何章勇           42.1375       42.1375         2.1069

  9                       罗海宝           41.9992       41.9992         2.1000

      同时,同意宏博投资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变更为 4,048 万元,新增注册资
本 2,048 万元全部由老股东按照如下要求认缴:

      序号            认缴出资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柴震                          1,127.2093

        2                  吴春生                          215.3233

        3                  苏长生                          107.6617

        4                  傅威连                          107.6617

        5                  王荣辉                          107.6617

        6                  滕兴宇                          107.6617

        7                  庞先伟                          98.7573

        8                  何章勇                          90.6625

        9                  罗海宝                          85.4008



                                         4-1-62
                   合     计                                              2,048.0000

      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宏博投资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宏博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柴     震                             2,228.00                      55.0396

  2                吴春生                                 425.60                       10.5138

  3                王荣辉                                 212.80                        5.2569

  4                滕兴宇                                 212.80                        5.2569

  5                傅威连                                 212.80                        5.2569

  6                苏长生                                 212.80                        5.2569

  7                庞先伟                                 195.20                        4.8221

  8                何章勇                                 179.20                        4.4269

  9                罗海宝                                 168.80                        4.1700

                合 计                                    4,048.00                      100.0000

      D、2017 年 12 月股权转让及增资

      宏博投资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宏博投资原股东间的如下
股权转让事项:

 序                                                                                对应出资比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价格(万元)
 号                                                                                      (%)

 1                柴震               32.00                      74.40                    0.7905

 2               苏长生               4.00                         9.30                  0.0988
       吴春生
 3               傅威连               4.00                         9.30                  0.0988

 4               王荣辉               4.00                         9.30                  0.0988



                                             4-1-63
 5               滕兴宇              4.00                         9.30                  0.0988

 6               庞先伟              4.00                         9.30                  0.0988

 7               何章勇              4.00                         9.30                  0.0988

 8               罗海宝              4.00                         9.30                  0.0988

      同时,同意宏博投资的注册资本由 4,048 万元变更为 4,278.15 万元,资本公
积增加 305.178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30.15 万元全部由老股东认缴:

      序号                 认缴出资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柴震                                         141.25

        2                         吴春生                                         --

        3                         苏长生                                       13.55

        4                         傅威连                                       13.55

        5                         王荣辉                                       13.55

        6                         滕兴宇                                       13.55

        7                         庞先伟                                       12.45

        8                         何章勇                                       11.45

        9                         罗海宝                                       10.80

                          合 计                                                230.15

      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宏博投资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宏博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柴     震                            2,401.25                      56.1282

  2                吴春生                                365.60                       8.5457

  3                王荣辉                                230.35                       5.3843


                                            4-1-64
  4                 滕兴宇                     230.35               5.3843

  5                 傅威连                     230.35               5.3843

  6                 苏长生                     230.35               5.3843

  7                 庞先伟                     211.65               4.9472

  8                 何章勇                     194.65               4.5499

  9                 罗海宝                     183.60               4.2916

                 合 计                         4,278.15            100.0000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投资的
股权结构未发生其他变更。

      (3)宏创投资历史沿革

      A、2016 年 6 月设立

      出资人宏博投资及 44 名自然人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签署《合伙协议》,决议
成立宏创投资,并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宏创投资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宏博投资(普通合伙人)              170.20             11.50

  2                  韦宏梅                      74.00               5.00

  3                  朱春明                      37.00               2.50

  4                  李小昌                      37.00               2.50

  5                  奚道俊                      37.00               2.50

  6                  过小山                      37.00               2.50

  7                  殷言春                      37.00               2.50

  8                  王   飞                     37.00               2.50

  9                  刘玉明                      37.00               2.50



                                      4-1-65
10   杨鸿飞             37.00   2.50

11   张学永             29.60   2.00

12   张   彬            29.60   2.00

13   朱   杰            29.60   2.00

14   李尚新             29.60   2.00

15   袁根成             29.60   2.00

16   江爱秀             29.60   2.00

17   陈克冬             29.60   2.00

18   闫成金             29.60   2.00

19   程中原             29.60   2.00

20   蒋先武             29.60   2.00

21   刘振良             29.60   2.00

22   江玉华             29.60   2.00

23   张海波             29.60   2.00

24   夏文军             29.60   2.00

25   杨媚美             29.60   2.00

26   陈刘成             29.60   2.00

27   刘   飞            29.60   2.00

28   曹开銮             29.60   2.00

29   程春霞             29.60   2.00

30   叶朝国             29.60   2.00

31   赵永锋             29.60   2.00

32   王元贵             29.60   2.00




               4-1-66
 33                    轩小威                    22.20              1.50

 34                    唐祝兵                    22.20              1.50

 35                    闫   艳                   22.20              1.50

 36                    胡进峰                    22.20              1.50

 37                    孙东胜                    22.20              1.50

 38                    焦克成                    22.20              1.50

 39                    刘   磊                   22.20              1.50

 40                    任效王                    22.20              1.50

 41                    陆兴超                    22.20              1.50

 42                    徐新君                    22.20              1.50

 43                    刘玉前                    22.20              1.50

 44                    胡王根                    22.20              1.50

 45                    刘会丙                    22.20              1.50

                  合   计                       1,480.00           100.00

      B、2016 年 7 月财产份额转让

      宏创投资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刘玉明将其所持
宏创投资 37 万元认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2.5%)转让给宏博投资,因
刘玉明实缴出资额为 0 万元,故转让价格为 0 万元,其他合伙人同意放弃优先购
买权。

      就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事项,宏创投资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事项。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宏创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宏博投资(普通合伙人)              207.20             14.00




                                      4-1-67
2    韦宏梅             74.00   5.00

3    朱春明             37.00   2.50

4    李小昌             37.00   2.50

5    奚道俊             37.00   2.50

6    过小山             37.00   2.50

7    殷言春             37.00   2.50

8    王   飞            37.00   2.50

9    杨鸿飞             37.00   2.50

10   张学永             29.60   2.00

11   张   彬            29.60   2.00

12   朱   杰            29.60   2.00

13   李尚新             29.60   2.00

14   袁根成             29.60   2.00

15   江爱秀             29.60   2.00

16   陈克冬             29.60   2.00

17   闫成金             29.60   2.00

18   程中原             29.60   2.00

19   蒋先武             29.60   2.00

20   刘振良             29.60   2.00

21   江玉华             29.60   2.00

22   张海波             29.60   2.00

23   夏文军             29.60   2.00

24   杨媚美             29.60   2.00




               4-1-68
 25                 陈刘成                  29.60              2.00

 26                 刘   飞                 29.60              2.00

 27                 曹开銮                  29.60              2.00

 28                 程春霞                  29.60              2.00

 29                 叶朝国                  29.60              2.00

 30                 赵永锋                  29.60              2.00

 31                 王元贵                  29.60              2.00

 32                 轩小威                  22.20              1.50

 33                 唐祝兵                  22.20              1.50

 34                 闫   艳                 22.20              1.50

 35                 胡进峰                  22.20              1.50

 36                 孙东胜                  22.20              1.50

 37                 焦克成                  22.20              1.50

 38                 刘   磊                 22.20              1.50

 39                 任效王                  22.20              1.50

 40                 陆兴超                  22.20              1.50

 41                 徐新君                  22.20              1.50

 42                 刘玉前                  22.20              1.50

 43                 胡王根                  22.20              1.50

 44                 刘会丙                  22.20              1.50

               合   计                     1,480.00           100.00

   C、2017 年 2 月财产份额转让

   宏创投资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杨鸿飞将其所持
宏创投资 37 万元认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2.5%)以 381,963.95 元的价

                                  4-1-69
格转让给宏博投资,同意合伙人韦宏梅将其所持宏创投资 37 万元认缴出资额(占
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2.5%,相应出资尚未实缴)以 0 元的价格转让给宏博投资,
其他合伙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就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事项,宏创投资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事项。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宏创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宏博投资(普通合伙人)              281.20             19.00

  2                  韦宏梅                      37.00              2.50

  3                  朱春明                      37.00              2.50

  4                  李小昌                      37.00              2.50

  5                  奚道俊                      37.00              2.50

  6                  过小山                      37.00              2.50

  7                  殷言春                      37.00              2.50

  8                  王   飞                     37.00              2.50

  9                  张学永                      29.60              2.00

 10                  张   彬                     29.60              2.00

 11                  朱   杰                     29.60              2.00

 12                  李尚新                      29.60              2.00

 13                  袁根成                      29.60              2.00

 14                  江爱秀                      29.60              2.00

 15                  陈克冬                      29.60              2.00

 16                  闫成金                      29.60              2.00

 17                  程中原                      29.60              2.00



                                      4-1-70
18   蒋先武             29.60   2.00

19   刘振良             29.60   2.00

20   江玉华             29.60   2.00

21   张海波             29.60   2.00

22   夏文军             29.60   2.00

23   杨媚美             29.60   2.00

24   陈刘成             29.60   2.00

25   刘   飞            29.60   2.00

26   曹开銮             29.60   2.00

27   程春霞             29.60   2.00

28   叶朝国             29.60   2.00

29   赵永锋             29.60   2.00

30   王元贵             29.60   2.00

31   轩小威             22.20   1.50

32   唐祝兵             22.20   1.50

33   闫   艳            22.20   1.50

34   胡进峰             22.20   1.50

35   孙东胜             22.20   1.50

36   焦克成             22.20   1.50

37   刘   磊            22.20   1.50

38   任效王             22.20   1.50

39   陆兴超             22.20   1.50

40   徐新君             22.20   1.50




               4-1-71
 41                    刘玉前                    22.20              1.50

 42                    胡王根                    22.20              1.50

 43                    刘会丙                    22.20              1.50

                  合   计                       1,480.00           100.00

      D、2019 年 4 月财产份额转让

      宏创投资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刘振良将其所持
宏创投资 29.60 万元认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2%)以 343,335 元的价格
转让给宏博投资,其他合伙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就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事项,宏创投资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事项。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宏创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宏博投资(普通合伙人)              310.80             21.00

  2                    韦宏梅                    37.00              2.50

  3                    朱春明                    37.00              2.50

  4                    李小昌                    37.00              2.50

  5                    奚道俊                    37.00              2.50

  6                    过小山                    37.00              2.50

  7                    殷言春                    37.00              2.50

  8                    王   飞                   37.00              2.50

  9                    张学永                    29.60              2.00

 10                    张   彬                   29.60              2.00

  11                   朱   杰                   29.60              2.00

 12                    李尚新                    29.60              2.00



                                      4-1-72
13   袁根成             29.60   2.00

14   江爱秀             29.60   2.00

15   陈克冬             29.60   2.00

16   闫成金             29.60   2.00

17   程中原             29.60   2.00

18   蒋先武             29.60   2.00

19   江玉华             29.60   2.00

20   张海波             29.60   2.00

21   夏文军             29.60   2.00

22   杨媚美             29.60   2.00

23   陈刘成             29.60   2.00

24   刘   飞            29.60   2.00

25   曹开銮             29.60   2.00

26   程春霞             29.60   2.00

27   叶朝国             29.60   2.00

28   赵永锋             29.60   2.00

29   王元贵             29.60   2.00

30   轩小威             22.20   1.50

31   唐祝兵             22.20   1.50

32   闫   艳            22.20   1.50

33   胡进峰             22.20   1.50

34   孙东胜             22.20   1.50

35   焦克成             22.20   1.50




               4-1-73
 36                   刘   磊                     22.20                   1.50

 37                   任效王                      22.20                   1.50

 38                   陆兴超                      22.20                   1.50

 39                   徐新君                      22.20                   1.50

 40                   刘玉前                      22.20                   1.50

 41                   胡王根                      22.20                   1.50

 42                   刘会丙                      22.20                   1.50

                 合   计                         1,480.00                100.00

   上述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创投资的出
资结构未发生其他变更。

   3、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宏创投资的资产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科技、宏博投
资、宏创投资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未实际开展业务,除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银行账户中存有部分现金外,未持有其他资产。

   4、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宏创投资的人员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科技、宏博投
资、宏创投资因属于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因此,除按照《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由发行人员工组建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外,无其
他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人员                            与发行人关系

                                           柴震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滕兴宇系成飞

            董事:柴震、滕兴宇、傅威连、 瑞鹄总经理,傅威连系公司监事会主席,吴

            吴春生、苏长生、徐清、陈莉娜   春生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宏博科技
            监事:方良、王莉、余海         苏长生系公司副总经理,徐清系瑞鹄浩博副

            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陈莉娜     总经理,陈莉娜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方良系瑞鹄浩博部长,王莉系富士瑞鹄高级


                                     4-1-74
                                           设计师,余海系瑞鹄浩博副总经理

                                           柴震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春生系公司
            董事:柴震、吴春生、王荣辉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荣辉系
宏博投资    监事:腾兴宇
                                           公司总工程师,滕兴宇系成飞瑞鹄总经理,
            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陈莉娜
                                           陈莉娜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宏创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柴震   柴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5、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宏创投资的专利取得主体和技术来源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科技、宏博投
资、宏创投资未持有专利或其他非专利技术。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科技、宏博投
资、宏创投资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未实际开展业务;发行人未简单
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进行判断,未仅以细分产品、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
构成同业竞争;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宏创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共享采购销售渠
道的情形,不存在相同的供应商或客户,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的对外投资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宏
博科技仅持有发行人部分股份,未开展其他投资;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
高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对外投资情
况如下:

                                                    注册资本或出资总额    投资比例
  姓名     担任公司职务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万元)           (%)

  柴震     董事长、总经理         宏博投资               4,278.15         56.1283

                            芜湖瑞创投资股份有限
 李立忠        董事                                      12,033.95           0.90
                                    公司

                            南京毅达泽贤企业管理
  程锦         董事                                       226.00          12.3900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4-1-75
          董事、常务副总经
 吴春生                            宏博投资         4,278.15   8.5458
           理、财务总监

 庞先伟   董事、副总经理           宏博投资         4,278.15   4.9472

 罗海宝   董事、副总经理           宏博投资         4,278.15   4.2916

                             北京紫烟百川投资中心
                                                    5,553.00   1.8008
                                (有限合伙)
 张大林      独立董事
                             上海达擎投资管理中心
                                                    2,500.00   2.8000
                                (有限合伙)

                             杭州博杰投资管理有限
                                                    370.00     20.16
                                    公司

                             杭州浩淼投资管理合伙
 王慧霞      独立董事                               500.00     20.16
                               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
                                                     50.00     0.7634
                                   有限公司

 傅威连     监事会主席             宏博投资         4,278.15   5.3843

          职工代表监事、调

  张锋    试部兼项目部部           宏博科技         9,355.50   0.6734
                长

          职工代表监事、技
  张威                             宏博科技         9,355.50   0.6734
           术发展部部长

 苏长生      副总经理              宏博投资         4,278.15   5.3843

 王荣辉      总工程师              宏博投资         4,278.15   5.3843

 何章勇     董事会秘书             宏博投资         4,278.15   4.5499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签署的调查问卷,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
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4-1-76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未对外投资其他公司。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的上述
            对外投资情况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五、规范性问题 19: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发行人是否与关联
            方间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是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请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程序完备性(包括但不限于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
            规定、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是否与章程相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
            关交易时是否回避、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是否发表不同意见等)、定价公允性
            (包括但不限于定价依据是否符合市场定价、定价与第三方是否具有可比较性)
            等。

                回复: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金额及其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如
            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方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成飞瑞      模具及零星
                         4,829.45     13.42   11,879.93   17.76   8,858.49   18.62   6,674.58   15.90
  鹄          加工

芜湖泓

鹄材料      铸件、模型
                            -           -         -           -   3,653.47    7.68   3,775.71    9.00
技术有      及零星加工
       注
限公司

奇瑞汽
             电力等       238.86       0.66    828.29      1.24    656.84     1.38    589.21     1.40
  车




                                                 4-1-77
芜湖艾

蔓设备   钢结构、滚
                          -          -        83.90      0.13      246.03    0.52     120.74     0.29
工程有      床

限公司

芜湖瑞

精机床
          零星加工        -          -         1.02      0.00      181.10    0.38     38.66      0.09
有限责

任公司

合计         -         5,068.30    14.08    12,793.14    19.13   13,595.93   28.58   11,198.90   26.68

             注:芜湖泓鹄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泓鹄材料”)为奇瑞科技之原子公司安徽泓毅

         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7 年 11 月因芜湖市国资委独资的芜湖市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实施内部重组,奇瑞科技将其持有的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的股份

         转让给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同时转让的还有奇瑞科技持有的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45%股份、芜湖永达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此后泓鹄材料不再属于奇瑞

         科技控制的公司。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公司向泓鹄材料采购铸件等产品的金额为

         2,380.60 万元和 2,011.28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3.56%和 5.59%。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金额分别为 11,198.90 万元、13,595.93
         万元、12,793.14 万元、5,068.30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26.68%、28.58%、
         19.13%、14.08%,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交易主要为向成飞瑞鹄采购模具,系对公司
         产能不足的补充;向泓鹄材料采购模具加工所需的铸件,向奇瑞汽车支付电力成
         本,向芜湖艾蔓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钢结构、滚床,向芜湖瑞精机床有限责任
         公司支付加工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为饱和,为满足更多客户的订单需求,部分模
         具需委托外部供应商加工,成飞瑞鹄的模具加工能力较为稳定,且其生产基地与
         公司临近,故公司选择向其采购模具作为公司产能不足的补充。报告期内,公司
         向成飞瑞鹄的采购占比基本保持稳定,后续随着公司自身产能的扩大,公司向成
         飞瑞鹄的采购占比将逐步下降。


                                                4-1-78
                公司生产模具所需铸件向外部供应商采购,泓鹄材料系模具铸件行业的优质
             供应商,其产能产量也排名行业前列,且其生产基地与公司临近,故公司部分铸
             件向其采购。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新的铸件供应商,向泓鹄材料的采购占比
             呈下降趋势。

                由于供电部门规划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曾通过奇瑞汽车向供电部门结算电
             费。经与供电部门协调,2019 年 4 月开始公司已经与供电部门直接结算电费,
             不再与奇瑞汽车发生此项交易。

                上述交易价格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参照,综合考虑生产成本等因素协商
             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金额及其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
             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方          销售内容    金额(万    占比    金额(万    占比    金额(万    占比    金额(万    占比

                             元)      (%)      元)      (%)     元)      (%)     元)      (%)

                模具及检

奇瑞汽车       具、焊装自   7,285.97    15.43   12,805.00   14.70   21,195.58   32.15   24,210.32   42.39

               动化生产线

               焊装自动化
成飞瑞鹄                       -          -      73.51       0.08   3,454.15     5.24   1,748.43     3.06
                生产线等

                模具及检
凯翼汽车
               具、焊装自      -          -         -           -     10.26      0.02   1,917.95     3.36
   注1


               动化生产线

奇瑞新能
                模具及检
源汽车股
               具、焊装自      -          -     2,322.81     2.67    249.57      0.38       -           -
份有限公
               动化生产线
       注2
  司




                                                   4-1-79
奇瑞汽车     模具、焊装

河南有限     自动化生产    2,794.87    5.92     316.34     0.36       545.03     0.83     158.81     0.28

 公司            线

泓鹄材料       废料等          -         -         -         -           -         -      57.94      0.10

达奥(芜

湖)汽车
                检具        35.00      0.07        -         -           -         -         -         -
制品有限

 公司

 合计             -        10,115.84   21.42   15,517.66   17.81     25,454.59   38.62   28,093.45   49.19

               注 1: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称“凯翼汽车”)原为奇瑞汽车之全资子公司,2017

           年 12 月奇瑞汽车将其持有的凯翼汽车 50.5%股权转让给宜宾市汽车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0.5%股权转让给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此后凯翼汽车不再属于奇瑞汽车控

           制的公司。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公司与凯翼汽车之间的交易金额为 2,705.13 万元和

           146.55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11%和 0.31%。

               注 2: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新能源”),前身为奇瑞新能源汽车

           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销售模具及检具、焊装自动化生产线。报告期
           内,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28,093.45 万元、25,454.59 万元、15,517.66
           万元和 10,115.8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19%、38.62%、17.81%
           和 21.42%,总体呈下降趋势。

               奇瑞汽车、凯翼汽车、奇瑞新能源及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等系公司合作多
           年的客户,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近年来随着公
           司客户结构的不断优化,公司与奇瑞汽车等主体的相关交易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
           例逐年下降。公司已经成功与一系列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商开展业务合作,包括东
           风汽车、广汽集团、北汽集团、长城汽车、吉利汽车、上汽大通、五征集团等国
           内主流自主品牌,捷豹路虎、广汽菲克、广汽本田、一汽大众、上汽大众、江铃
           福特等合资品牌,以及福特、雷诺、标致雪铁龙、菲亚特克莱斯勒、保时捷、奥
           迪等国际品牌;随着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及引入新客户,公司相关交易的销售收


                                                  4-1-80
入占比将有望进一步下降。

      成飞瑞鹄向公司的采购,主要系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需采购检具、焊装自动
化生产线等固定资产,其自身不具有开发和加工的能力,故其向公司采购相关产
品;2018 年开始无新增采购。

      上述交易价格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参照,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1)采购办公设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芜湖奇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零星工程、电脑等。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采购额分别为 69.32 万元、166.13 万元和 1.40 万元。

      上述交易价格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参照,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销售机器设备

      报告期内,瑞祥工业将部分闲置机器设备出售给成飞瑞鹄,出售价格为 55.04
万元(不含税)。

      上述交易价格根据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
第 2834 号)确认的评估值 55.04 万元,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担保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外,发行
人不存在为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除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关联担保(含接受担保和提供担保)如下: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1     奇瑞   中国农   最高额   瑞鹄模     为瑞鹄模具自 2012 年 12 月 6 日至   34100520


                                          4-1-81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科技   业银行   连带责    具        2014 年 12 月 6 日与担保权人办理      12001310

            股份有   任保证              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含瑞           5

            限公司    担保               鹄模具与担保权人自 2013 年 4 月

            芜湖出                       2 日至 2016 年 4 月 1 日 3,000 万中

            口加工                       长期贷款债务)之履行提供担保,

            区支行                         担保的最高余额为 8,0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自 2014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9 日与担保权人签
            中国银
                     最高额              署的借款等业务合同项下债务(含
            行股份                                                             2014 年
     奇瑞            连带责   瑞鹄模     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自 2015 年 3
2           有限公                                                             芜中银保
     科技            任保证    具        月 20 日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 1,000
            司芜湖                                                             字 114 号
                      担保               万流动资金贷款债务)之履行提供
             分行
                                          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3,600 万元

            中国工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开
            商银行                                                             01307000
                                          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总协议》
            股份有   连带责                                                    14-2015
     奇瑞                     瑞鹄模     (2015 年开支(信用证)0001 号)
3           限公司   任保证                                                     年开支
     科技                      具        项下债务(自 2015 年 3 月 2 日至
            芜湖经    担保                                                     (保)字
                                         2016 年 3 月 2 日)之履行提供担
            开区支                                                             0001 号
                                                         保
              行

            芜湖市                       为成飞瑞鹄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

            中小企                       及担保权人签署的《委托贷款合
                     连带责                                                     芜小金
     瑞鹄   业金融            成飞瑞     同》(编号:浦委-045 号)项下借
4                    任保证                                                    20150200
     模具   服务中             鹄        款债务(贷款期限自 2015 年 5 月
                      担保                                                      1-02 号
            心有限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2 日)之履

             公司                        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4-1-82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主债权本金金额为 90 万元

                                         为成飞瑞鹄自 2015 年 12 月 16 日
            交通银
                     最高额              至 2018 年 12 月 16 日期间与担保
            行股份
     瑞鹄            连带责   成飞瑞     权人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指授信业
5           有限公                                                            15258
     模具            任保证    鹄        务合同)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司芜湖
                      担保               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1,800
             分行
                                                        万元

            交通银                       为成飞瑞鹄自 2015 年 11 月 25 日
                     最高额
            行股份                       至 2016 年 11 月 24 日期间与担保
     瑞鹄            连带责   成飞瑞
6           有限公                       权人签订的全部主合同之履行提         16001
     模具            任保证    鹄
            司芜湖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
                      担保
             分行                                债权额为 1,800 万元

                                         为成飞瑞鹄自 2015 年 6 月 10 日至

            交通银                       2018 年 6 月 10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最高额
            行股份                       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指流动资金借
     瑞鹄            连带责   成飞瑞
7           有限公                       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       15053
     模具            任保证    鹄
            司芜湖                       证、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之履行
                      担保
             分行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

                                                高债权额为 2,700 万元

            兴业银                       为成飞瑞鹄自 2015 年 3 月 24 日至
                     最高额
            行股份                       2016 年 3 月 24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芜
     瑞鹄            连带责   成飞瑞
8           有限公                       发生的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        2015601
     模具            任保证    鹄
            司芜湖                       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      授 001A2
                      担保
             分行                                     900 万元

            兴业银   最高额              为成飞瑞鹄自 2016 年 3 月 11 日至      芜
     瑞鹄                     成飞瑞
9           行股份   连带责              2017 年 3 月 10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2016601
     模具                      鹄
            有限公   任保证              发生的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        授 001A2


                                       4-1-83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司芜湖    担保               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

             分行                                   1,350 万元

                                         为成飞瑞鹄与担保权人签署的《人

            中信银                       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 (2016)

            行股份   连带责              (2016)芜银贷字第 0073 号)项     信芜银保
     瑞鹄                     成飞瑞
10          有限公   任保证              下债务(债权本金 1,000 万元,期      字第
     模具                      鹄
            司芜湖    担保                限自 2016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7   0073-a2

             分行                        年 11 月 16 日)之履行提供连带责      号

                                                   任保证担保

                                         为成飞瑞鹄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流
            交通银
                                         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7002)
            行股份   连带责
     瑞鹄                     成飞瑞     项下债务(债权本金 1,000 万元,
11          有限公   任保证                                                  17001
     模具                      鹄        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2017
            司芜湖    担保
                                         年 6 月 30 日)之履行提供连带责
             分行
                                                   任保证担保

                                         为瑞祥工业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最

                                         高额融资合同》(编号:WUH02

                                         (高融)20180002)及具体业务合
            华夏银
                     最高额               同项下在 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行股份                                                          WUH02
     宏博            连带责   瑞祥工     2018 年 11 月 16 日期间发生的债
12          有限公                                                          (高保)
     科技            任保证    业        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司芜湖                                                          20180003
                      担保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主合同项下剔
             分行
                                         除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内)信用

                                         证等信贷业务保证金后的敞口额

                                                度)为 2,000 万元

     宏博   中国光   最高额   瑞鹄模     为瑞鹄模具依据其与担保权人签       WHZSB
13
     科技   大银行   连带责    具         署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      LZGBT2



                                       4-1-84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股份有   任保证              WHZSBLZSXY20180015)签署的           0180003

            限公司    担保               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

            芜湖分                       下债务(最高授信额度 3,125 万元)

              行                          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授       (2017)
            广发银
                     最高额              信业务总合同》(编号:(2017)广     广银综授
            行股份
     宏博            连带责   瑞鹄模     银综授总字第 000050 号)项下债        总字第
14          有限公
     科技            任保证    具        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000050
            司芜湖
                      担保               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2,000       号-担保
             分行
                                                       万元                      01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授       (2018)
            广发银
                     最高额              信业务总合同》(编号:(2018)广     广银综授
            行股份
     宏博            连带责   瑞鹄模     银综授总字第 000098 号)项下债        总字第
15          有限公
     科技            任保证    具        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000098
            司芜湖
                      担保               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3,000       号-担保
             分行
                                                       万元                      01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综
            中国民
                                         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公高保字
            生银行   最高额
                                         ZH1800000095421 号)及具体业            第
     宏博   股份有   连带责   瑞鹄模
16                                       务合同项下在 2018 年 8 月 23 日至    DB18000
     科技   限公司   任保证    具
                                         2019 年 8 月 23 日期间发生的债务     00070634
            合肥分    担保
                                         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号
              行
                                           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3,000 万元

            上海浦   最高额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在 2018 年
                                                                              ZB80012
     宏博   东发展   连带责   瑞鹄模     3 月 5 日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期间
17                                                                            01800000
     科技   银行股   任保证    具        所形成的债务及双方约定的在先
                                                                                052
            份有限    担保               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4-1-85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公司芜                       保,担保的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

            湖分行                       期间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5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自 2016 年 12 月 14 日
            芜湖扬   最高额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与担保    34020807
     宏博   子农村   连带责   瑞鹄模
18                                       权人形成的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        41201600
     科技   商业银   任保证    具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为       00054
              行      担保
                                                      2,0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自 2017 年 7 月 27 日至
            芜湖扬   最高额
                                         2018 年 7 月 27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34020807
     宏博   子农村   连带责   瑞鹄模
19                                       形成的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        41201700
     科技   商业银   任保证    具
                                          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为          00054
              行      担保
                                                      3,0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自 2018 年 6 月 26 日至
            芜湖扬   最高额
                                         2019 年 6 月 26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34020807
     宏博   子农村   连带责   瑞鹄模
20                                       形成的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        41201800
     科技   商业银   任保证    具
                                          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为          00626
              行      担保
                                                      3,0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授
            中国银
                     最高额              信额度协议》(编号:2018 年芜中
            行股份                                                           2018 年
     宏博            连带责   瑞鹄模     银额字 011 号)及依据该协议签署
21          有限公                                                           芜中银保
     科技            任保证    具        的单项协议项下债务之履行提供
            司芜湖                                                           字 049 号
                      担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
             分行
                                                高本金余额为 3,000 万元

            中国建   最高额              为瑞鹄模具自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建芜开支
     宏博                     瑞鹄模
22          设银行   连带责              2020 年 4 月 2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最高额保
     科技                      具
            股份有   任保证              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         证


                                       4-1-86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限公司    担保               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      20180330

            芜湖经                       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其

            开区支                       他交易文件项下债务之履行提供

              行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担保

                                         的最高限额为等值人民币 6,700 万

                                                         元

            中国工                       为瑞鹄模具自 2019 年 2 月 20 日至

            商银行                       2020 年 2 月 20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01307000
                     最高额
            股份有                       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      14-2019
     宏博            连带责   瑞鹄模
23          限公司                       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       年开支
     科技            任保证    具
            芜湖经                       证合同等协议项下债务之履行提        (保)字
                      担保
            开区支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      0004 号

              行                                最高余额为 3,0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自 2019 年 3 月 27 日至
            芜湖扬   最高额
                                         2022 年 3 月 27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34020807
     宏博   子农村   连带责   瑞鹄模
24                                       形成的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        41201960
     科技   商业银   任保证    具
                                          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为          00010
              行      担保
                                                     4,900 万元

                                                                             (2019)
            广发银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授
                                                                             广银综授
            行股份   最高额              信业务总合同》((2019)广银综授
     宏博                     瑞鹄模                                          总字第
25          有限公   连带责              总字第 000125 号)项下债务提供
     科技                      具                                             000125
            司芜湖   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
                                                                             号-担保
             分行                               本金余额为 7,000 万元
                                                                                01

            中国银   最高额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授      2019 年
     宏博                     瑞鹄模
26          行股份   连带责              信额度协议》(2019 年芜中银额字     芜中银保
     科技                      具
            有限公   任保证              016 号)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字 069 号



                                       4-1-87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司芜湖                         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分行                                      5,0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综
                中国光
                                                      合授信协议》(编号:
                大银行     最高额
                                               WHZSBLZSXY20190173)及该协         WHZSB
        宏博    股份有     连带责   瑞鹄模
 27                                            议项下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LZGBT2
        科技    限公司     任保证    具
                                               项下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       0190006
                芜湖分      担保
                                               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
                  行
                                                        额为 6,400 万元

      (二)发行人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是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与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采购             5,068.30          12,793.14          13,595.93       11,198.90

 关联采购占营
                        14.08%             19.13%             28.58%            26.68%
 业成本的比例

   关联销售            10,115.85          15,517.66          25,454.59       28,093.45

 关联销售占营
                        21.42%             17.81%             38.62%            49.19%
 业收入的比例

 关联销售毛利           1,688.73          3,331.36            7,613.45        7,972.73

 关联销售占公
                        15.03%             16.46%             41.46%            52.68%
 司毛利的比例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6.68%、
28.58%、19.13%和 14.08%;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19%、38.62%、
17.81%和 21.42%;关联销售毛利占公司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52.68%、41.46%、
16.46%和 15.03%。随着公司新增优质客户的数量及对应的订单不断增多,公司

                                             4-1-88
在产能饱和的情况下,更愿意选择跟一线品牌车企及更能增强公司品牌美誉度的
客户合作,与关联方的交易占比持续下降。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不存
在重大依赖。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与关联方间不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营业收入
或净利润对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依赖。

      六、信息披露问题 2:请补充披露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商标、专利和非专利技
术的取得时间和方式,补充说明相关合作开发的原因,与相关合作方的利益分
成机制,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司所使用的上述财产的权属情况进行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拥有的商标、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情况

      1、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
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检索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共 4 项,具体情况如下:

                              核定
 序
         注册号    注册商标   使用          有效期           注册人     取得方式
 号
                              类别

 1      26980928               7     2018.09.28-2028.09.27   瑞鹄模具   原始取得


 2      9403519                7     2012.05.14-2022.05.13   瑞鹄模具   原始取得


 3      9863439                7     2012.10.21-2022.10.20   瑞鹄模具   原始取得



 4      26262571               7     2018.12.07-2028.12.06   瑞祥工业   原始取得


      2、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权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
律师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检索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


                                      4-1-89
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的境内专利权共 141 项,均为原始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

 序                                                   专利申     授权公     法律状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号                                                    请日       告日        态

         一种铝合金冲压模   实用                      2017.03.   2017.11.   专利权
  1                                ZL201720275531.0
           具刀块结构       新型                        21         28       维持

         一种铝合金板料冲
                            实用                      2017.03.   2017.11.   专利权
  2      孔及废料豆分离模          ZL201720275534.4
                            新型                        21         28       维持
               具

         铝合金夹具导电负   发明                      2017.09.   2019.08.   专利权
  3                                ZL201710916412.3
             极装置         专利                        30         27       维持

         一种数控设备加工
                            发明                      2016.11.   2019.03.   专利权
  4      信息采集系统及方          ZL201611010548.X
                            专利                        17         29       维持
               法

         一种数控设备加工   实用                      2016.11.   2018.03.   专利权
  5                                ZL201621233216.3
           信息采集系统     新型                        17         09       维持

                            实用                      2015.12.   2016.06.   专利权
  6      一种拉延成型模具          ZL201521140021.X
                            新型                        31         15       维持

         一种具有上翻斜楔   实用                      2015.12.   2016.06.   专利权
  7                                ZL201521141809.2
           的冲压模具       新型                        31         15       维持

         一种冲压模具侧销   实用                      2015.01.   2015.07.   专利权
  8                                ZL201520025314.7
            卡紧结构        新型                        14         15       维持

         一种模具压料芯限   实用                      2015.01.   2015.07.   专利权
  9                                ZL201520025329.3
             位结构         新型                        14         15       维持

                            实用                      2015.01.   2015.07.   专利权
 10      一种模具翻边机构          ZL201520026582.0
                            新型                        14         15       维持

                            实用                      2014.09.   2015.01.   专利权
 11      一种废料排出装置          ZL201420548401.6
                            新型                        23         14       维持




                                      4-1-90
                          发明                      2014.09.   2016.04.   专利权
12     一种拉修模具              ZL201410471213.2
                          专利                        16         27       维持

     一种用于工件刻字     实用                      2014.06.   2014.11.   专利权
13                               ZL201420294252.5
        的刻字部件        新型                        04         19       维持

                          实用                      2014.06.   2014.11.   专利权
14   一种刀具锁紧装置            ZL201420294273.7
                          新型                        04         05       维持

                          实用                      2014.06.   2014.11.   专利权
15   一种冲压模具结构            ZL201420294274.1
                          新型                        04         05       维持

     一种用于修边模具     实用                      2013.05.   2013.12.   专利权
16                               ZL201320268011.9
        的修边刀具        新型                        16         04       维持

     一种汽车覆盖件冲     实用                      2013.05.   2013.12.   专利权
17                               ZL201320268057.0
          压模具          新型                        16         04       维持

                          实用                      2013.05.   2013.12.   专利权
18     一种夹紧装置              ZL201320269535.X
                          新型                        16         04       维持

     一种提高大型覆盖
                          实用                      2013.05.   2013.12.   专利权
19   件研合率的冲压模            ZL201320261612.7
                          新型                        14         04       维持
            具

     一种汽车顶盖天窗     实用                      2013.05.   2014.03.   专利权
20                               ZL201320261634.3
         冲压模具         新型                        14         19       维持

     一种汽车顶盖天窗     实用                      2013.05.   2013.12.   专利权
21                               ZL201320261647.0
      防塌陷冲压模具      新型                        14         04       维持

     一种汽车侧围加工     实用                      2013.05.   2013.12.   专利权
22                               ZL201320261685.6
           模具           新型                        14         04       维持

     一种侧驱动压料机     发明                      2011.12.   2014.07.   专利权
23                               ZL201110451867.5
      构及其冲压方法      专利                        29         16       维持

     侧成形小压芯、带有
                          发明                      2011.12.   2014.03.   专利权
24   侧成形小压芯的冲            ZL201110452950.4
                          专利                        29         19       维持
     压模具及冲压方法

25   一种自动化汽车盒     发明   ZL201110080586.3   2011.04.   2012.09.   专利权


                                    4-1-91
        子件三合一冲压模   专利                        01         26       维持

         具及其冲压工艺

        一种自动化修边和

        整形二合一的汽车   发明                      2011.04.   2013.07.   专利权
26                                ZL201110080590.X
        冲压模具及其冲压   专利                        01         03       维持

              工艺

        一种拉延和修边二
                           发明                      2011.03.   2012.09.   专利权
27      合一的汽车冲压模          ZL201110080307.3
                           专利                        31         26       维持
         具及其冲压工艺

        一种用于拉延模具   发明                      2009.12.   2011.09.   专利权
28                                ZL200910254024.9
         的板件切口机构    专利                        08         21       维持

        一种调整模具工作   发明                      2008.12.   2010.09.   专利权
29                                ZL200810136465.4
         行程的气垫顶杆    专利                        15         01       维持

        一种气缸驱动斜楔   发明                      2008.05.   2010.09.   专利权
30                                ZL200810097460.5
              机构         专利                        27         29       维持

     (2)瑞祥工业

序                                                   专利申     授权公     法律状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号                                                    请日       告日        态

        一种汽车侧围翻转   发明                      2017.09.   2019.07.   专利权
1                                 ZL201710874403.2
            输送机构       专利                        25         30       维持

                           发明                      2017.09.   2019.09.   专利权
2         一种导向机构            ZL201710874393.2
                           专利                        25         13       维持

        一种多车型共用定   发明                      2017.12.   2019.09.   专利权
3                                 ZL201711432437.2
            位料框         专利                        26         03       维持

        一种包边模具切换   发明                      2017.09.   2018.10.   专利权
4                                 ZL201710876017.7
             机构          专利                        25         16       维持

        一种升降龙门架结   发明                      2016.12.   2018.07.   专利权
5                                 ZL201611240472.X
              构           专利                        29         03       维持




                                     4-1-92
     一种自补偿焊接装   发明                      2016.12.   2018.10.   专利权
6                              ZL201611215185.3
           置           专利                        26         09       维持

                        发明                      2016.12.   2019.02.   专利权
7     一种焊接装置             ZL201611215203.8
                        专利                        26         26       维持

     一种焊装机器人用   发明                      2016.11.   2018.10.   专利权
8                              ZL201611081098.3
      抓手存放装置      专利                        30         09       维持

     一种汽车轮罩包边   发明                      2016.11.   2018.04.   专利权
9                              ZL201611082343.2
        成型装置        专利                        30         20       维持

     一种焊装生产线车   发明                      2016.11.   2018.04.   专利权
10                             ZL201611068519.9
     型焊装切换装置     专利                        29         20       维持

     一种多车型共用焊   发明                      2016.11.   2018.10.   专利权
11                             ZL201611068520.1
      装生产线结构      专利                        29         16       维持

     车身骨架焊装顶盖   发明                      2016.11.   2018.06.   专利权
12                             ZL201610941774.3
     柔性化定位机构     专利                        02         19       维持

     白车身钣金件自动   发明                      2016.10.   2018.04.   专利权
13                             ZL201610889239.8
        定位设备        专利                        12         06       维持

     一种门盖顶升翻转   发明                      2016.08.   2018.08.   专利权
14                             ZL201610700631.3
        加工机构        专利                        22         17       维持

     一种两车型翼子板
                        发明                      2015.12.   2017.12.   专利权
15   焊接夹具及其使用          ZL201510941698.1
                        专利                        16         01       维持
          方法

     一种汽车尾灯翻边
                        发明                      2015.12.   2017.12.   专利权
16   成型机构及成型方          ZL201510941706.2
                        专利                        16         01       维持
           法

     一种用于准确定位
                        发明                      2015.10.   2017.11.   专利权
17   的伺服驱动牵引机          ZL201510684230.9
                        专利                        22         03       维持
           构

     一种多车型侧围四   发明                      2015.09.   2018.04.   专利权
18                             ZL201510635996.8
     面体柔性自动化批   专利                        30         06       维持


                                  4-1-93
        量焊装线

     一种后盖外板总成   发明                      2015.09.   2018.04.   专利权
19                             ZL201510635999.1
        焊接机构        专利                        30         10       维持

                        发明                      2015.01.   2016.04.   专利权
20     一种预弯机              ZL201510010810.X
                        专利                        09         20       维持

     一种升降高速滚床   发明                      2014.09.   2016.09.   专利权
21                             ZL201410460053.1
        输送机构        专利                        11         07       维持

                        发明                      2014.08.   2016.09.   专利权
22   一种自动升降辊床          ZL201410375410.4
                        专利                        01         07       维持

     汽车后轮罩包边装   发明                      2012.02.   2015.02.   专利权
23                             ZL201210039130.7
           置           专利                        21         25       维持

                        实用                      2016.12.   2017.09.   专利权
24   手动气缸推动机构          ZL201621459262.5
                        新型                        29         29       维持

                        实用                      2016.12.   2017.11.   专利权
25     翻转工装台              ZL201621467114.8
                        新型                        29         17       维持

     用于车身外观面焊   实用                      2016.12.   2017.09.   专利权
26                             ZL201621468102.7
      接的焊接装置      新型                        29         01       维持

     汽车车身定位机构   实用                      2016.12.   2017.09.   专利权
27                             ZL201621443190.5
        顶升装置        新型                        27         01       维持

     汽车车门外置式定   实用                      2016.12.   2017.09.   专利权
28                             ZL201621443417.6
       位安装装置       新型                        27         29       维持

                        实用                      2016.12.   2017.09.   专利权
29      定位夹具               ZL201621433847.X
                        新型                        26         29       维持

                        实用                      2016.12.   2017.09.   专利权
30   多车型用配重块            ZL201621433879.X
                        新型                        26         01       维持

                        实用                      2016.11.   2017.08.   专利权
31    行走滚轮系统             ZL201621299875.7
                        新型                        30         22       维持

                        实用                      2016.11.   2017.08.   专利权
32     取件工作台              ZL201621302420.6
                        新型                        30         22       维持

                                  4-1-94
     机器人包边处理装   实用                      2016.11.   2017.08.   专利权
33                             ZL201621288242.6
           置           新型                        29         22       维持

     适用于多车型切换   实用                      2016.11.   2017.09.   专利权
34                             ZL201621288272.7
      的焊装生产线      新型                        29         29       维持

     焊装生产线车型焊   实用                      2016.11.   2017.12.   专利权
35                             ZL201621288325.5
       装切换装置       新型                        29         29       维持

     多车型共用焊装生   实用                      2016.11.   2017.08.   专利权
36                             ZL201621288337.8
        产线结构        新型                        29         22       维持

     车身骨架焊装顶盖   实用                      2016.11.   2017.05.   专利权
37                             ZL201621166096.X
     柔性化定位机构     新型                        02         03       维持

     白车身侧围轮罩滚   实用                      2016.09.   2017.03.   专利权
38                             ZL201621073212.3
         边工装         新型                        23         29       维持

     一种汽车车身拼装   实用                      2016.09.   2017.09.   专利权
39                             ZL201621064002.8
          装置          新型                        20         29       维持

                        实用                      2016.09.   2017.03.   专利权
40   白车身焊装生产线          ZL201621064003.2
                        新型                        20         29       维持

     一种机器人焊钳电   实用                      2015.11.   2016.05.   专利权
41                             ZL201520873307.2
     极帽修磨预警系统   新型                        05         11       维持

     一种用于准确定位
                        实用                      2015.10.   2016.04.   专利权
42   的伺服驱动牵引机          ZL201520816078.0
                        新型                        22         20       维持
           构

                        实用                      2015.10.   2016.04.   专利权
43   一种滑撬输送机构          ZL201520827311.5
                        新型                        21         27       维持

     一种后盖外板总成   实用                      2015.09.   2016.05.   专利权
44                             ZL201520766384.8
        焊接机构        新型                        30         04       维持

     一种多车型侧围四
                        实用                      2015.09.   2016.04.   专利权
45   面体柔性自动化批          ZL201520766734.0
                        新型                        30         20       维持
        量焊装线

46   一种滑移轨道切换   实用   ZL201520673336.4   2015.09.   2016.03.   专利权


                                  4-1-95
              系统         新型                        01         02       维持

        一种多车型柔性转   实用                      2015.09.   2016.03.   专利权
47                                ZL201520673339.8
           体切换机构      新型                        01         30       维持

        一种轨道变轨切换   实用                      2015.09.   2016.03.   专利权
48                                ZL201520673359.5
              机构         新型                        01         02       维持

        一种汽车门预弯装   实用                      2015.08.   2016.02.   专利权
49                                ZL201520644385.5
               置          新型                        25         17       维持

        一种高效高频固化   实用                      2013.11.   2014.04.   专利权
50                                ZL201320744847.1
              装置         新型                        25         16       维持

        一种带平衡器的焊   发明                      2010.11.   2014.04.   专利权
51                                ZL201010566501.8
             钳台架        专利                        30         02       维持

        轿车白车身总成生
                           发明                      2008.12.   2011.05.   专利权
52      产线滑橇往返输送          ZL200810136461.6
                           专利                        15         11       维持
        系统分站升降机构

        一种汽车总拼翻转   发明                      2008.12.   2011.01.   专利权
53                                ZL200810136462.0
            平推工装       专利                        15         12       维持

     (3)富士瑞鹄

序                                                   专利申     授权公     法律状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号                                                    请日       告日        态

        一种冲压模具顶料   实用                      2018.05.   2019.07.   专利权
1                                 ZL201820775570.1
              机构         新型                        23         16       维持

        汽车覆盖件模具翻   实用                      2018.11.   2019.08.   专利权
2                                 ZL201821854099.1
            孔机构         新型                        12         16       维持

        一种用于抵消修边
                           实用                      2018.11.   2019.08.   专利权
3       刀块侧向力的新型          ZL201821930783.3
                           新型                        12         16       维持
           模具结构

        一种用于板件凸筋   实用                      2018.11.   2019.08.   专利权
4                                 ZL201821931297.3
        成型的新型模具结   新型                        12         16       维持



                                     4-1-96
           构

     一种落料模切断机   实用                      2018.11.   2019.08.   专利权
5                              ZL201821931311.X
           构           新型                        12         16       维持

     冲压模具活动盖板   实用                      2018.05.   2019.02.   专利权
6                              ZL201820775064.2
        复位机构        新型                        23         19       维持

     板件冲压成型模具   实用                      2018.05.   2019.02.   专利权
7                              ZL201820775569.9
           结构         新型                        23         19       维持

     冲翻孔斜楔排料机   实用                      2018.05.   2019.02.   专利权
8                              ZL201820775800.4
           构           新型                        23         19       维持

     模具自动存放限位   实用                      2018.05.   2019.04.   专利权
9                              ZL201820775803.8
           机构         新型                        23         16       维持

     一种修边模抛料机   实用                      2018.03.   2018.11.   专利权
10                             ZL201820409359.8
           构           新型                        26         16       维持

     一种用于模具出料   实用                      2018.03.   2018.11.   专利权
11                             ZL201820409585.6
      转运的抛料机构    新型                        26         16       维持

                        实用                      2018.03.   2018.11.   专利权
12    落料模分切机构           ZL201820409650.5
                        新型                        26         16       维持

     一种拉延模托料定   实用                      2018.03.   2018.11.   专利权
13                             ZL201820409682.5
         位机构         新型                        26         16       维持

                        实用                      2017.08.   2019.04.   专利权
14    上翻孔模具机构           ZL201720956026.2
                        新型                        02         16       维持

                        实用                      2017.07.   2018.03.   专利权
15   一种气动托料装置          ZL201720942587.7
                        新型                        31         16       维持

     解决冲孔废料滑落   实用                      2017.07.   2018.05.   专利权
16                             ZL201720942602.8
         的机构         新型                        31         22       维持

     一种修边冲孔模具   实用                      2017.07.   2018.05.   专利权
17                             ZL201720905464.6
       除粉屑机构       新型                        25         04       维持

     一种一体化模具浮   实用                      2017.07.   2018.05.   专利权
18                             ZL201720905996.X
         料机构         新型                        25         08       维持

                                  4-1-97
     一种用于侧围板冲   实用                      2017.07.   2018.05.   专利权
19                             ZL201720905997.4
      压的双行程模具    新型                        25         18       维持

     一种落料模下模刀   实用                      2016.08.   2017.02.   专利权
20                             ZL201620906815.0
         块结构         新型                        19         15       维持

     压合模自动输送板   实用                      2016.05.   2016.12.   专利权
21                             ZL201620488023.6
         件机构         新型                        26         07       维持

     一种修边废料冲裁   实用                      2016.05.   2016.12.   专利权
22                             ZL201620488604.X
           模具         新型                        26         07       维持

                        实用                      2016.05.   2016.11.   专利权
23   一种翻边顶出机构          ZL201620446812.3
                        新型                        17         30       维持

     一种新型活动压料   实用                      2016.05.   2016.12.   专利权
24                             ZL201620446977.0
        整形机构        新型                        17         07       维持

     一种实现顶盖尾部

     一序整形的模具结   发明                      2016.04.   2019.04.   专利权
25                             ZL201610269323.X
     构及其正整侧整方   专利                        27         16       维持

           法

     一种控制拉伸模板   实用                      2016.04.   2016.10.   专利权
26                             ZL201620366505.4
      料进给速度机构    新型                        27         12       维持

     一种开卷落料模的   发明                      2016.03.   2018.05.   专利权
27                             ZL201610190145.1
       正侧出料机构     专利                        30         18       维持

     一种解决冲压模侧
                        实用                      2016.03.   2016.10.   专利权
28   修角度起伏大的斜          ZL201620243814.2
                        新型                        28         12       维持
         楔机构

     一种新型压料翻边   实用                      2015.06.   2015.12.   专利权
29                             ZL201520461413.X
           机构         新型                        28         09       维持

     一种开卷落料用托   发明                      2015.06.   2017.08.   专利权
30                             ZL201510297921.3
           料架         专利                        02         15       维持

     一种手工线落料模   发明                      2015.05.   2017.01.   专利权
31                             ZL201510240441.3
        定位部件        专利                        12         04       维持


                                  4-1-98
         一种用于模具废料    实用                      2015.05.   2015.11.   专利权
 32                                 ZL201520304863.8
          排出的滑板机构     新型                        12         11       维持

         一种钣件冲孔翻孔    实用                      2015.04.   2016.02.   专利权
 33                                 ZL201520251715.4
               模具          新型                        23         24       维持

         一种用于旋转斜楔    实用                      2015.04.   2015.09.   专利权
 34                                 ZL201520247476.5
          复位的复位装置     新型                        22         23       维持

        一种开卷落料“一出   实用                      2015.04.   2015.09.   专利权
 35                                 ZL201520240225.4
          二”的推件结构     新型                        20         23       维持

         一种用于汽车冲压
                             实用                      2015.04.   2015.09.   专利权
 36      模具的新型强制排           ZL201520240237.7
                             新型                        20         23       维持
             料机构

         一种具有插刀机构    发明                      2015.03.   2016.08.   专利权
 37                                 ZL201510124587.1
           的冲压模具        专利                        20         24       维持

         一种用于板件成型    发明                      2014.03.   2016.06.   专利权
 38                                 ZL201410098568.1
           的拉延模具        专利                        15         29       维持

         一种具有拉延筋的
                             发明                      2014.03.   2016.11.   专利权
 39      冲压模具及其成型           ZL201410099008.8
                             专利                        15         16       维持
               工艺

         一种具有移动压料    发明                      2013.01.   2015.04.   专利权
 40                                 ZL201310022057.7
          功能的拉延模具     专利                        22         15       维持

                                                                             未缴年

         一种汽车覆盖件冲                                                    费专利
                             实用                      2013.01.   2013.07.
 41      压模具侧向驱动机           ZL201320031593.9                         权终
                             新型                        22         31
               构                                                            止,等

                                                                             恢复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
富士瑞鹄拥有的上表中序号 41 的专利权法律状态为“未缴年费专利终止,等恢
复”;鉴于富士瑞鹄实际生产经营中已不再使用该专利,富士瑞鹄决定不再续缴
该专利的年费。

                                       4-1-99
     (4)瑞鹄检具

序                                                   专利申     授权公     法律状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号                                                    请日       告日        态

        一种乘用车后轴在   实用                      2018.06.   2018.12.   专利权
1                                 ZL201820889740.9
        线自动化测量检具   新型                        09         11       维持

        一种小内径销套精   实用                      2018.05.   2019.01.   专利权
2                                 ZL201820796556.X
         度组合检测装置    新型                        28         01       维持

        一种汽车钣件料边   实用                      2018.05.   2018.12.   专利权
3                                 ZL201820796557.4
           检测装置        新型                        28         11       维持

        一种支撑产品的升   实用                      2018.05.   2018.12.   专利权
4                                 ZL201820796560.6
          降定位机构       新型                        28         28       维持

        一种汽车注塑灯间   实用                      2018.05.   2019.01.   专利权
5                                 ZL201820796588.X
         隙辅助调整装置    新型                        28         01       维持

        一种汽车冲焊件检   实用                      2018.05.   2019.01.   专利权
6                                 ZL201820800359.0
        具的翻转连接装置   新型                        28         01       维持

     (5)瑞鹄浩博

序                                                   专利申     授权公     法律状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号                                                    请日       告日        态

        一种上下双活动双
                           实用                      2017.11.   2018.06.   专利权
1       刀块整形的模具机          ZL201721556647.8
                           新型                        21         15       维持
              构

                           实用                      2017.11.   2018.07.   专利权
2       一种压料翻边机构          ZL201721523493.2
                           新型                        15         20       维持

        一种拉延模托料定   实用                      2017.11.   2018.07.   专利权
3                                 ZL201721523501.3
            位机构         新型                        15         20       维持

        一种加装排废料机   实用                      2017.11.   2018.09.   专利权
4                                 ZL201721524309.6
        构的铝件冲孔模具   新型                        15         11       维持

5       一种冲压模具冲压   发明   ZL201711117432.0   2017.11.   2019.03.   专利权



                                    4-1-100
          件快速定位装置    专利                           13          01       维持

         一种双层抗碎裂快   实用                       2017.11.      2018.06.   专利权
  6                                 ZL201721505748.2
          速成型冲压模具    新型                           13          05       维持

         一种用于汽车零部   实用                       2017.11.      2018.06.   专利权
  7                                 ZL201721507300.4
         件制造的冲裁模具   新型                           13          05       维持

         一种带有二次顶出
                            实用                       2017.11.      2018.07.   专利权
  8      机构的车门冲压模           ZL201721507318.4
                            新型                           13          03       维持
               具

         一种防止汽车后横
                            实用                       2017.11.      2018.06.   专利权
  9      梁冲压件变形的冲           ZL201721507338.1
                            新型                           13          05       维持
             压模具

         一种带弯折冲头的   实用                       2017.11.      2018.06.   专利权
 10                                 ZL201721507341.3
           快速冲压模具     新型                           13          05       维持

         一种新型压料芯机   实用                       2017.11.      2018.06.   专利权
 11                                 ZL201721510444.5
               构           新型                           13          05       维持

      3、非专利技术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情况如下:

 序                                                        取得时       技术    所处生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号                                                             间      来源    产阶段

                    基于铝板材料特性,密度小、成型困难、

        铝板冲压    回弹大、易变形等特点,研究出完善的铝    2015        自主    批量生
 1
        模具开发    板冲压工艺设计、CAE 模拟补偿、模面补   年8月        研发      产

                             偿、调试等方法。

                    实现机器人作业替代人工作业淬火,实现

        激光淬火    淬火硬度更均匀,变形量更小,实现精加    2018        自主    批量生
 2
        技术应用    工后淬火后仍满足表面质量要求,并大大   年3月        研发      产

                              提高生产效率。



                                       4-1-101
                     锐棱模具实现车身棱线的更加尖锐化,车

                     身立体感更强,提高审美度;锐棱模具的
        锐棱模具                                              2016    自主   批量生
  3                  R0 加工技术,综合了模具加工编程策略、
        开发技术                                              年9月   研发     产
                     刀具选择及摆角技术,淬火技术,研合、

                     调试试模技术,棱线钝化修复维护技术。

                     重复定位精度最高:±0.2mm;输送速度最
        机器人七                                              2015    自主   批量生
  4                  高:1.5m/s;最大负载:4T,适用于 ABB、
         轴系统                                               年6月   研发     产
                             KUKA、FANUC 等。

                     重复定位精度最高:±0.2mm;输送速度最    2014
         BUFFRE                                                       自主   批量生
  5                  高:1.5m/s;安装方式:直立、倒挂;适     年 12
          系统                                                        研发     产
                     用范围:车身小零件、地板、侧围等。        月

                     适用于 30JPH 以上的高节拍、高柔性、高    2014
        高速滚床                                                      自主   批量生
  6                  端自动化生产线车身输送;辊床最大顶升     年 11
          系统                                                        研发     产
                      高度≤150mm;行走速度最高 1.5m/s。       月

                     精度最高达到 0.05mm;配合三坐标测量
                                                              2017    自主   批量生
  7     测量支架     判定零件的尺寸精度;铝型材制造,产品
                                                              年1月   研发     产
                            稳定、轻巧、节能环保。

                     产品设计复杂,涉及到车身、内外饰、电

        综合匹配     器等综合匹配;单件加工薄壁最小 2mm
                                                              2017    自主   批量生
  8       检具       左右,加工精度要求达到 0.05mm;装配
                                                              年1月   研发     产
        (cubing)   后匹配精度要求达到 0.1mm,大大提高车

                            身精度测量和调试效率。

      (二)发行人使用的上述财产的权属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商标、专利均已依法取得相关
权利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均为原始取得,均不存在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
形;非专利技术对第三方不存在依赖,不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引致权利不确定
性的情况,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发行人拥有所使用的上述财产的所有权
或专属权利,为上述财产的权属主体。

      七、信息披露问题 3:请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独立董事是否符合中组部 2013

                                       4-1-102
年 10 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
通知》等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意见。

    回复:

   根据发行人独立董事出具的个人简历、签署的声明文件及调查问卷,并经本
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兼职情况及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兼职情况

   1、陈迎志:男,1964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7
月毕业于天津无线电机械学校模具专业。1983 年 8 月至 1996 年 11 月,历任国
营建西工具厂技术员、副总工程师;1996 年 11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铜陵市三
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精密模具厂厂长;1997 年 7 月至 2004 年 10 月,
任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4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任文一
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2 年 2 月至今,任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1 月起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2、张大林:男,1968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7
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政教系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 年 7 月毕业于西北
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 年 7 月至今,任安徽天禾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安徽五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3 年 12 月至今,任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
起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3、王慧霞:女,1970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 7
月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1993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2 月,
历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职员、科长;2006 年 2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9 年 6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杭州中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2013 年 7
月至今,任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


                                  4-1-103
2018 年 11 月起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二)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符合中组部 2013 年 10 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
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
《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 号)的相关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
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
(任职),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
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
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
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
组)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
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 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集中
精力做好本职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
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印发的《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
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教人厅函[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教育部
办公厅要求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含已退休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
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和纠正,清查对象包括教育部
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直属高校及其院系等副处级以上干部。

   4、根据中共中央 2019 年 3 月 17 日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党政领导干部包括“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国家
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

                                 4-1-104
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
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
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
关和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及其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
人员”及“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

   经比对上述规定,发行人独立董事未在党政机关或教育部机关、直属单位及
其内设机构、直属高校及其院系任职,不属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存在上述规
定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因此,本所认为,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符合中组部 2013 年 10 月发布的《关
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的《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八、信息披露问题 4:请补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排放污染物及排放量、
环保设施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各年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情
况、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环保投入与排污量
的匹配情况等,并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以上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已通过环
境影响评价发表核查意见;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处罚事项是否构成重大
违法行为出具意见。

    回复:

   经本所律师查验,《招股说明书》已对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排放污染物及排
放量、环保设施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各年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
出情况、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环保投入与排污
量的匹配情况等进行了补充披露。结合该等情况,本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拟投
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已通过环境影响
评价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如下:

   (一)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1、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不属于污染行业,报告期内已建设项目


                                 4-1-105
均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
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排放标准,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
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已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情况如下:

   (1)2007 年 5 月 26 日,发行人取得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安徽福臻工
业有限公司汽车焊装夹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意发行人按申报的工
艺从事汽车焊装夹具的生产。2007 年 7 月 28 日,发行人取得芜湖市环境保护局
出具的对公司焊装夹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的批复(开整验收
[2007]43 号),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2007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取得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安徽福
臻技研有限公司模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整环评[2017]56 号),同意发行人
按申报的工艺从事模具的生产。2007 年 7 月 28 日,发行人取得芜湖市环境保护
局出具的对公司模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的批复(开整验收[2007]44
号),同意发行人模具生产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2016 年 6 月 16 日,瑞祥工业取得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安徽
瑞祥工业有限公司基于工业机器人开发与应用的智能高速冲焊(激光)生产线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行审[2016]37 号),同意瑞祥工业按申报的工艺从
事智能高速冲焊(激光)的生产。2017 年 3 月 13 日,瑞祥工业取得芜湖市环境
保护局出具的基于工业机器人开发与应用的智能高速冲焊(激光)生产线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的批复(环验[2017]45 号),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4)2018 年 2 月 11 日,瑞鹄检具取得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芜湖瑞鹄
检具科技有限公司检具、主模型、轻量化技术及新材料制品的研发与制造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芜环评审[2018]31 号),同意瑞鹄检具按申报的工艺从事检具、
主模型、轻量化技术及新材料制品的生产。2018 年 8 月 25 日,瑞鹄检具、芜湖
同力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 3 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并对项目实施了验收,验
收组认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5)2018 年 8 月 20 日,瑞鹄浩博取得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芜湖瑞鹄
浩博模具有限公司年产 7000 吨汽车模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芜环评审


                                 4-1-106
[2018]283 号),同意瑞鹄浩博按申报的工艺从事汽车模具的生产。2018 年 9 月
29 日,瑞鹄浩博、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
限责任公司及 3 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并对项目实施了验收,验收组认为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6)2019 年 3 月 1 日,瑞鹄浩博马鞍山分公司取得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出
具的《关于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年产 3000 吨汽车模具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芜环评审[2018]283 号),同意瑞鹄浩博马鞍山分公司
按申报的工艺从事汽车模具的生产。2019 年 8 月 9 日,瑞鹄浩博马鞍山分公司、
芜湖同力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 3 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并对项目实施了验
收,验收组认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2、发行人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拟投资项目包括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
升级扩产项目、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均已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
具体如下:

   (1)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升级扩产项目

   芜湖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出具审批意见(芜环评审[2018]693
号),原则同意发行人建设该项目。

   (2)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芜湖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出具审批意见(芜环评审[2018]652
号),原则同意发行人建设该项目。

   (3)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芜湖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出具审批意见(芜环评审[2019]37 号),
原则同意发行人建设该项目。

   (二)关于在建和拟建项目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在建和拟建
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4-1-107
 序                                               通过环评   环境影响评
         在建/拟建项目名称    备案项目编号                                   发文时间
 号                                               审批情况     价批复

       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
                              开备[2018]333                   芜环评审      2018 年 12 月
 1     覆盖件模具升级扩产项                       已通过
                                   号                        [2018]693 号      18 日
                目

       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
                              开备[2018]335                   芜环评审      2018 年 11 月
 2     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                       已通过
                                   号                        [2018]652 号      29 日
         建设项目(一期)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开备[2018]334                   芜环评审      2019 年 01 月
 3                                                已通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号                        [2019]37 号       16 日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事项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环境
保护部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情况,查验发行人报
告期内的相关营业外支出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环保费用支出明细、凭证、
各项目备案表及环评批复文件、污染物处理处置服务合同、排污费单据等资料,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事项。

      综上,本所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环境
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建和拟建项目均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发行人不存在违反环
保方面法律法规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问题 5: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补充核查说明公司是否符合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五险一
金”的缴纳情况、是否足额缴纳、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欠缴的情形,
如欠缴,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相关责任的承担。

      回复:

      (一)发行人是否符合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使用了部分劳务派遣
员工以满足用工需求。发行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岗位所从事的主要是保洁、油

                                        4-1-108
漆等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名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的劳务派遣协议、向劳务
派遣公司支付劳务派遣费用的单据等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26                26              11              10

员工总人数(含劳务
                         1,414              1,410          1,178           1,007
       派遣用工)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1.84%             1.84%           0.93%           0.99%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的相关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
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发行人报告期内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均未超过
10%,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前述要求。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报告期内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主要系清洁工、辅助
工、油漆工等,所处工作岗位均系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岗位,符合《劳务
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2、与发行人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与发行人合作
的劳务派遣公司及该等劳务派遣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安徽乔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名称           安徽乔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25 日

住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 A 座 7 楼 707 室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地坪材料,清洁用品,外墙装饰维修,幕墙改造清洗,楼宇



                                        4-1-109
                         亮化,地坪设计施工,基建维修,石材养护,工业清洁,物

                         业清洁,城市园林绿化,管道清洁、疏通,安防工程施工,

                         物业管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

                         理服务,建筑垃圾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涉及前置许可的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   34020020180028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
                         2018 年 5 月 7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
期限

  (2)南通天坤联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名称         南通天坤联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8 月 10 日

住所                     南通开发区福州路 12 号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劳务派遣经营;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

                         工厂运营管理服务;人力装卸服务;家政服务;房屋租赁代
经营范围
                         理服务;企业信息咨询;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   320600201312310022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
                         2016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
期限

  (3)芜湖景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名称         芜湖景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4 日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欧阳湖路东侧综合楼(轩明科技公司
住所
                         内)



                                    4-1-110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劳务派遣;劳务服务;劳务中介咨询;汽车租赁;物业管理;

                         保洁服务;汽车清洗;酒店管理服务;房屋中介服务;渔具
经营范围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   3402002019076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
                         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
期限

   (4)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名称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10 月 16 日

住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东路新天地三层 16-18 号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安徽省内),家政服务,电信业务

经营范围                 代办服务,劳动服务,劳务派遣,邮政业务代办服务,通信

                         设备安装工程,网络工程,人力资源代理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   34050020160068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
                         201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
期限

   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劳务派遣公司均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劳
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上述劳务派遣公司均签
订了相应的劳务派遣协议。

   根据发行人说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
政府主管部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与劳务派遣公司或
被派遣劳动者方面未发生任何法律纠纷,发行人就劳务派遣用工事项亦未受到相

                                    4-1-111
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五险一金”的具体缴纳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社保、公积金申报缴纳文件及缴
款凭证、缴纳人员名单,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的
具体情况如下:

    1、缴存人员情况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情况具体如下:

                员工总数    缴纳人数    缴纳比例
                                                                                   注
    时间                                              员工总数与缴纳人数差异原因
                 (人)      (人)      (%)

 2019 年 6
                 1,388       1,378       99.28        外籍员工 2 人、正在办理中 8 人
  月 30 日

 2018 年 12
                 1,384       1,373       99.21        外籍员工 2 人、正在办理中 9 人
  月 31 日

 2017 年 12
                 1,167       1,162       99.57        外籍员工 3 人、正在办理中 2 人
  月 31 日

 2016 年 12
                  997         993        99.60                外籍员工 4 人
  月 31 日

    注:A、报告期内,发行人聘请了少量外籍员工,根据相关规定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B、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当月入职的情况,因当月入职的时间较晚,已无法

在社保保险系统中为其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只能从下月开始为其缴纳,因此,发行人报告

期各期末存在少量正在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情况具体如下:

                 员工总数    缴纳人数      缴纳比例
                                                                                        注
    时间                                                员工总数与缴纳人数差异原因
                  (人)      (人)        (%)

 2019 年 6 月                                          外籍员工 2 人、试用期及正在办理
                  1,388        1,331        95.89
    30 日                                                中员工 53 人、自愿放弃 2 人




                                          4-1-112
              员工总数            缴纳人数        缴纳比例
                                                                                                   注
    时间                                                        员工总数与缴纳人数差异原因
               (人)             (人)          (%)

 2018 年 12                                                    外籍员工 2 人、试用期及正在办理
                1,384              1,319           95.30
  月 31 日                                                          中员工 60 人、自愿放弃 3 人

 2017 年 12
                1,167              1,127           96.57       外籍员工 3 人、试用期员工 37 人
  月 31 日

 2016 年 12
                    997             962            96.49       外籍员工 4 人、试用期员工 31 人
  月 31 日

    注:A、报告期内,发行人聘请了少量外籍员工,根据相关规定无需为其缴纳住房公积

金;B、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当月入职且该等员工处于试用期的情况,发行

人于员工试用期满后开始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C、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当

月入职的情况,因当月入职的时间较晚,已无法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为其缴纳当月的住房公

积金,只能从下月开始为其缴纳,因此,发行人在 2019 年 6 月存在个别正在办理缴纳住房

公积金的员工;D、发行人个别员工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并要求公司不为

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因此,2018 年 12 月及 2019 年 6 月存在个别自愿放弃的员工未缴纳住

房公积金,该等员工已出具相关承诺函,确认公司未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系基于其自身要求,

其不会为此要求公司作任何经济补偿。

    2、缴纳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含瑞鹄浩博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16           8          19           8         19           8       19          8

 工伤保险      0.2          -          0.2          -         0.7          -       0.7         -

 医疗保险      6.5          2          6.5          2         6.5          2       6.5         2




                                              4-1-113
 生育保险     0.5          -      0.5          -      0.5         -      0.5         -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0.5        0.5      1         0.5

 住房公积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金

    注:其中,瑞鹄检具、瑞鹄浩博因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5 日、2017 年 4 月 21 日方设立,

故其 2016 年无缴存记录。因此,上表中瑞鹄检具、瑞鹄浩博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各险种及住

房公积金均不存在对应的缴存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瑞鹄浩博马鞍山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
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16          8      19           8       -          -       -          -

 工伤保险     0.45         -      0.45         -       -          -       -          -

 医疗保险       8          2       8           2       -          -       -          -

 生育保险      0.5         -      0.5          -       -          -       -          -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          -       -          -

 住房公积
                9          9       9           9       -          -       -          -
     金

    注:瑞鹄浩博马鞍山分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4 日方设立,故其 2016 年、2017 年均无缴

存记录。因此,上表中瑞鹄浩博马鞍山分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各险

种及住房公积金均不存在对应的缴存比例。

    3、缴纳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情况
具体如下:


                                          4-1-11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基本养老保险              490.12             928.92          710.48        565.76

        生育保险               13.50              24.43          18.70          14.65

        医疗保险              177.82             320.69          243.06        190.47

        失业保险               13.50              24.45          21.48          33.82

        工伤保险               5.87               19.33          23.83          16.64

       住房公积金             300.46             551.35          495.02        442.32

          合计               1,001.27            1,869.17       1,512.57      1,263.66

   注:上表缴纳金额为根据相关规定应由发行人及子公司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

缴纳金额,不含员工承担的部分金额。

   经本所律师查验,报告期内,除上述说明的少量无需缴纳、个别因合理原因
未缴纳或正在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外,发行人及子公司为
符合条件的其他全部员工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就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的上述个别因合理原因未缴纳或正在办理
缴纳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柴震已承诺,若根据
有权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应缴未缴
的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需承担
任何罚款或损失,其将足额补偿公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
损失,确保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不遭受任何损失。

   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合规情
况,相应主管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具体如下:

 公司            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情况

         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发行
         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证明》,发行
  人
         发行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           人已在该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专用账



                                            4-1-115
       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          户,自 2016 年 1 月至该文件出具之日

       法按期为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截          止,按时正常缴存,无违反《住房公积

       至该文件出具之日,发行人未有违反国          金管理条例》情况,期间未受到该中心

       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          行政处罚。

       规、规章的情况。

       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证明》,瑞祥
       瑞祥工业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
                                                   工业已在该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专用
瑞祥   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账户,自 2016 年 1 月至该文件出具之
工业   依法按期为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
                                                   日止,按时正常缴存,无违反《住房公
       截至该文件出具之日,瑞祥工业未有违
                                                   积金管理条例》情况,期间未受到该中
       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
                                                   心行政处罚。
       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证明》,富士
       富士瑞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
                                                   瑞鹄已在该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专用
富士   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账户,自 2016 年 1 月至该文件出具之
瑞鹄   依法按期为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
                                                   日止,按时正常缴存,无违反《住房公
       截至该文件出具之日,富士瑞鹄未有违
                                                   积金管理条例》情况,期间未受到该中
       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
                                                   心行政处罚。
       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证明》,瑞鹄
       瑞鹄检具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
                                                   检具已在该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专用
瑞鹄   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账户,自 2017 年 4 月至该文件出具之
检具   依法按期为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
                                                   日止,按时正常缴存,无违反《住房公
       截至该文件出具之日,瑞鹄检具未有违
                                                   积金管理条例》情况,期间未受到该中
       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
                                                   心行政处罚。
       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4-1-116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根据芜湖市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瑞鹄
        局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证明》,
                                                  浩博已在该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瑞鹄   瑞鹄浩博自设立之日起至该文件出具之
                                                  且自 2017 年 7 月起至该文件出具之日
 浩博   日,无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和社
                                                  止,按时正常缴存,无违反《住房公积
        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
                                                  金管理条例》情况,期间未受到该中心
        行政处罚的记录。
                                                  行政处罚。

        根据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8 月 2     根据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日出具的《证明》,瑞鹄浩博分公司自设 2019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瑞鹄
 瑞鹄
        立之日起至该文件出具之日,严格按照        浩博分公司已在该中心开设住房公积
 浩博
        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的        金账户,且自 2018 年 6 月起至该文件
 分公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按期为        出具之日止,按时正常缴存,无违反《住
  司
        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未因违反国        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期间未受到

        家及地方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法        该中心行政处罚。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

   综上,本所认为,报告期内除上述另有披露的少量无需缴纳、个别因合理原
因未缴纳或正在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外,发行人已按国家
及地方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其他全部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
规被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就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
期内存在的上述个别因合理原因未缴纳或正在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
金的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亦已出具相关补偿承诺,因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报告期内存在的少量无需缴纳、个别因合理原因未缴纳或正在办理缴纳社会保险
及/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信息披露问题 6: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数据、排名等的真实性;
说明数据引用的来源和第三方基本情况,说明数据是否公开、是否专门为本次
发行上市准备、以及发行人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是否为定制的或付
费的报告、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开资料、是否是保荐机构所在证券公司的研


                                       4-1-117
究部门出具的报告。请补充核查公司相关荣誉、排名等的依据是否权威、客观、
依据充分,是否存在广告性用语。

      回复:

      (一)数据、排名等的真实性;数据引用的来源和第三方基本情况,说明数
据是否公开、是否专门为本次发行上市准备、以及发行人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
提供帮助、是否为定制的或付费的报告、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开资料、是否
是保荐机构所在证券公司的研究部门出具的报告

      1、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业务
和财务数据,是以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的报告期财务数据,由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
营情况进行的分类、汇总及统计获取。

      2、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行业数据来
源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主要数据                      数据来源

  1     2012-2017年汽车制造业投资、设备工器具购置情况         国家统计局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
  2     汽车整车制造四大工艺设备工器具投入占比情况
                                                              究院

  3     模具行业销售总额及市场预测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4     我国汽车模具及汽车冲压模具行业规模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5     汽车冲压模具占整车生产全部模具的产值的比例            《模具制造》期刊

  6     2012年-2020年全球工业机器人供给趋势                   国际机器人联合会

                                                              国际机器人联合会、
  7     中国工业机器人销量及主要国家工业机器人密度
                                                              机器人产业联盟

  8     2011年-2020年我国汽车焊装装备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及预测   中国汽车市场年鉴

        2010年-2017年世界汽车产销量、2017年世界汽车销量前十
  9                                                           世界汽车组织
        名国家销量占比情况

 10     中国汽车产量及销量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4-1-118
 11      2020年国内模具市场容量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上述数据来源对应的第三方基本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                                    基本情况

                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拟定统计工作法规、

                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
国家统计局
                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

                施

                模具行业唯一的全国性组织,研究模具行业的现状及发展方向,编制发展计

中国模具工业    划草案;向政府提出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反映企业的要求,维

协会            护会员利益;组织技术经济信息与经营管理的经验交流;培训技术和管理人

                才,推广新技术;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机械工业第九 我国最早从事全国汽车行业规划、工厂设计和建设的甲级设计研究院,被誉

设计研究院      为“中国汽车工厂设计的摇篮”

                1987年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其统计部门是机器人数据的主要全球资源;主
国际机器人联
                要职责包括为调查、研究和统计提供全球市场数据,帮助机器人制造商和集
合会
                成商进入新市场,促进机器人研究,促进科学与工业之间的联系等

                我国机器人产业全国性产、学、研、用行业协同工作平台,工作内容包括:

                贯彻落实政府部门相关产业政策和要求;收集、统计产业基础信息和数据,
机器人产业联
                研究我国机器人产业现状、发展趋势和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为政府部门制定
盟
                产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大力推动我国机器人行业与用户行业之间的深入合

                作,加速机器人技术与产品在各行业中的普及应用等

                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主管,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主办,由商务部、国

                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交通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
中国汽车市场
                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国
年鉴
                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我国主要汽车生产、流通企业及各地汽车流通

                协会共同参与编撰的资料性工具书

《模具制造》    由国家科技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科技类期刊,

期刊            创刊于2001年,以服务于模具工业为办刊宗旨,面向模具界科研部门、信息



                                       4-1-119
                 产业界、工厂、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关心模具制造发展的人士发行

                 成立于1919年,总部设在巴黎。它是由世界各国汽车制造商组织组成的
世界汽车组织
                 国际组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是世界汽车组织的会员单位

中国汽车工业     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

协会             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行业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
统计局、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国际机器人联合会、世界汽车组织、中国汽车工业
协会等,相关数据均为公开数据,发行人未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不属于为
本次发行上市准备或定制、付费的报告;数据来源不属于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
开资料、未引用由保荐机构所在证券公司的研究部门出具的报告。相关数据系由
国家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权威期刊等发布,数据具有真实性。

   (二)公司相关荣誉、排名等的依据是否权威、客观、依据充分,是否存在
广告性用语

   1、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荣誉情况如下:

               荣誉                                    颁发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精模奖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国家重点新产品                      科学技术部

安徽省重点新产品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名牌产品                      安徽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汽车覆盖件模具重点骨干企业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优秀模具供应商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荣誉的颁发机构为政
府部门、行业协会,颁发机构具有权威性,因而,发行人相关荣誉的依据权威、
客观、充分。

   2、经本所律师查验,《招股说明书》中未涉及发行人相关排名信息。


                                       4-1-120
   3、经本所律师查验,《招股说明书》中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广告性用语。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有关数据系公开数据,并
非专门为本次发行上市准备,发行人未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该等数据来源
不属于定制的或付费的报告、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开资料、不属于保荐机构所
在证券公司的研究部门出具的报告;发行人相关荣誉的依据权威、客观、充分,
发行人信息披露未涉及相关排名信息,不存在广告性用语。

   十一、信息披露问题 20:请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
文件精神落实并披露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回复:

   发行人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发行上市后<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发行人已在
其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中,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具体要求,根据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要求
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同时,为了明确本次发行上市后对新老股东合理权益的回
报,发行人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
求,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股利分配政策相关信息具体披露如下:

   (一)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
的分配安排和本次发行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八、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部
分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并提示详细参阅《招股说明书》中的具体内容。

   (二)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中披露了报告期
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相关内
容,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等信
息,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时的主要考虑因素及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长期回报
规划的具体内容以及规划制定时主要考虑因素等相关信息。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章程(草案)》、《瑞鹄汽车


                                   4-1-121
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和条款,以及《招
股说明书》相关章节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的信息披露内容,本所认为:

   1、发行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章程(草案)》中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发行人利润
分配的决策机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
回报规划注重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发行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好利润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工作的具体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落实了与股利分配政策有关的信息
披露内容。

   3、保荐机构已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反映了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完
善情况,并对发行人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对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是否注
重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是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事项发表了明确意
见。

   十二、信息披露问题 24: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利润分配事项是否实
施完毕,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利润分配以及拟分配利润的情形,是否执行
完毕。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相关的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是否足额缴纳。

       回复: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有关利润分配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会议资
料、发行人向股东分配利润的银行凭证及发行人为自然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的缴税凭证,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实施三次年度利润分配,各次利润分配及相
关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 年度利润分配

   发行人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确认的利润情况,
决定以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数 135,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为人民币


                                  4-1-122
40,500,000.00 元。

   经本所律师查验相关银行凭证,发行人已向全体股东支付了分红款。鉴于公
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册股东中不存在自然人股东,因此,就本次利润分
配不存在需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二)2017 年度利润分配

   发行人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确认的利润情况,
决定以公司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总股本数 137,700,000.00 股为基数,向登记在
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为人民
币 20,655,000.00 元。

   公司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在册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为陈耀民。经本所律师
查验,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陈耀民持有瑞鹄模具 135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9804%。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陈耀民本次获分配利润为 20.25 万
元(含税)。

   经本所律师查验相关银行凭证,发行人已向全体股东支付了分红款;发行人
已向陈耀民支付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分红款 16.20 万元,并已为其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 4.05 万元(20.25 万元*20%)。

   (三)2018 年度利润分配

   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确认的利润
情况,决定以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数 137,700,000.00 股为基数,
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
额为人民币 41,310,000.00 元。

   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册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为陈耀民。经本所律
师查验,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陈耀民持有瑞鹄模具 135 万股股份,持股比
例为 0.9804%。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陈耀民本次获分配利润为 40.50
万元(含税)。

   经本所律师查验相关银行凭证,发行人已向全体股东支付了分红款;发行人

                                  4-1-123
已向陈耀民支付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分红款 32.40 万元,并已为其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 8.10 万元(40.50 万元*20%)。

   综上,本所认为,就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事项,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已
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三、信息披露问题 25: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专项说明就申请文件所
申报的原始财务报表是否为发行人当年实际向税务局报送的报表所履行的核查
程序及取得的证据。

       回复:

   (一)核查程序

   就发行人申请文件所申报的原始财务报表是否为发行人当年实际向税务局
报送的报表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的财务报表,并与发行人申请文件中申报的
原始财务报表进行比对;

   2、走访相关税务部门并现场询问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确认发行人每年
及时向税务局报送财务报表,不存在缓缴、补缴税款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3、获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合法合规证
明;

   4、访谈发行人的财务总监,取得发行人关于所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遗漏的书面确认。

   (二)核查证据

   就上述事项,本所取得了如下核查证据:

   1、税务局盖章的财务报表;

   2、税务局走访纪要;

   3、税务合规证明;

   4、访谈纪要、承诺函。

   (三)核查结论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所认为,发行人申请文件所申报的原始财务报表是发行

                                  4-1-124
人当年实际向税务局报送的报表。

      十四、其他问题 1:请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
基金,该基金是否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并发表
专项核查意见。

       回复: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现有股东中存在 9 名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该等股
东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宏博科技

      经本所律师查验,宏博科技及其上层股东宏博投资、宏创投资均系主要由瑞
鹄模具及其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出资设立的持股平
台。

      根据宏博科技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
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任职职务
                                                        (万元)   (%)

  1        宏博投资                   --                6,300.00   67.3405

  2        宏创投资                   --                1,260.00   13.4680

  3         刘泽军            瑞祥工业副总经理           126.00     1.3468

                         瑞鹄浩博副总经理、瑞鹄浩博马
  4         余   海                                      113.40     1.2121
                             鞍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5         徐   清           瑞鹄浩博副总经理           113.40     1.2121

  6         刘国宏       外派至参股企业成飞瑞鹄任职      109.62     1.1717

  7         陈莉娜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63.00      0.6734

  8         张   锋        监事、调试部/项目部部长       63.00      0.6734

  9         张   威          监事、技术中心部长          63.00      0.6734



                                       4-1-125
               瑞鹄浩博马鞍山分公司总经理
10   袁   亮                                  63.00   0.6734
                          助理

               技术中心副主任、富士瑞鹄总经
11   朱能斌                                   63.00   0.6734
                           理

12   徐孝虎           项目部副部长            63.00   0.6734

13   方   良          瑞鹄浩博部长            63.00   0.6734

14   汤金所         技术中心技术专家          63.00   0.6734

15   高小平         瑞祥工业副总经理          63.00   0.6734

16   张晋国            财务部部长             56.70   0.6061

17   倪友全            营业部部长             56.70   0.6061

               瑞鹄浩博总经理、瑞鹄浩博马鞍
18   陈克峰                                   54.18   0.5791
                     山分公司总经理

19   汪   权             已离职               50.40   0.5387

20   刘群弟           营业部副部长            44.10   0.4741

21   刘文明           采购部副部长            44.10   0.4741

22   汪莉琴        瑞祥工业财务负责人         44.10   0.4741

23   鲍   盛       瑞鹄浩博财务负责人         37.80   0.4040

24   吴   萍             已离职               37.80   0.4040

25   张国平         机加组装部副部长          37.80   0.4040

26   胡芬芬              已离职               37.80   0.4040

27   高   勇           调试部科长             37.80   0.4040

28   李学连          机加组装部科长           37.80   0.4040

29   张国锋      瑞鹄检具副总经理兼部长       37.80   0.4040

30   宋   丹    瑞鹄检具总经理助理兼部长      37.80   0.4040

31   刘庆华        技术中心骨干工程师         37.80   0.4040


                             4-1-126
  32         王   莉               富士瑞鹄高级设计师                  37.80       0.4040

  33         朱爱丽                 富士瑞鹄技术经理                   37.80       0.4040

                            合    计                              9,355.50        100.0000

      注:刘国宏系发行人员工,经发行人外派至参股公司成飞瑞鹄任职;汪权、吴萍、胡芬

芬曾经为发行人员工,现已离职。

      根据宏博投资经工商备案登记的章程及股东名册,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任职职务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柴   震             董事长、总经理              2,401.25             56.1283

                            董事、副总经理、财
  2          吴春生                                           365.60              8.5458
                                       务总监

  3          王荣辉                 总工程师                  230.35              5.3843

                            外派至参股公司成飞
  4          滕兴宇                                           230.35              5.3843
                                    瑞鹄任职

                            监事会主席、瑞鹄检
  5          傅威连                                           230.35              5.3843
                                    具总经理

  6          苏长生                 副总经理                  230.35              5.3843

                            董事、副总经理、瑞
  7          庞先伟                                           211.65              4.9472
                                  祥工业总经理

  8          何章勇                董事会秘书                 194.65              4.5499

  9          罗海宝              董事、副总经理               183.60              4.2916

                       合   计                               4,278.15            100.0000

      注:滕兴宇系发行人员工,经发行人外派至参股公司成飞瑞鹄任职。

      根据宏创投资经工商备案登记的《合伙协议》及合伙人名册,并经本所律师
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创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4-1-127
序                                                                       出资比例
     合伙人姓名/名称      任职职务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号                                                                        (%)

1       宏博投资              --           普通合伙人      310.80         21.00

2        朱春明        瑞鹄浩博副部长      有限合伙人       37.00          2.50

                       瑞鹄浩博技术专
3        李小昌                            有限合伙人       37.00          2.50
                             家

                       富士瑞鹄技术专
4        奚道俊                            有限合伙人       37.00          2.50
                             家

5        过小山            已离职          有限合伙人       37.00          2.50

                       富士瑞鹄技术专
6        殷言春                            有限合伙人       37.00          2.50
                             家

7        王   飞       瑞祥工业副部长      有限合伙人       37.00          2.50

8        韦宏梅               --           有限合伙人       37.00          2.50

9        张学永        营业部高级经理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10       张   彬         项目部科长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11       朱   杰       调试部车间主任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12       李尚新        质保部部长助理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技术中心 IT 高级
13       袁根成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工程师

14       江爱秀          项目部科长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15       陈克冬          项目部科长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16       闫成金          财务部科长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17       程中原          质保部科长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18       蒋先武        调试部高级技师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技术中心骨干工
19       江玉华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程师


                                      4-1-128
               富士瑞鹄骨干工
20   张海波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程师

               富士瑞鹄技术经
21   夏文军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理

               富士瑞鹄技术经
22   杨媚美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理

               富士瑞鹄骨干工
23   陈刘成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程师

24   刘   飞    富士瑞鹄科长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富士瑞鹄骨干工
25   曹开銮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程师

               瑞祥工业部长助
26   程春霞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理

27   叶朝国    瑞祥工业副部长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28   赵永锋    瑞祥工业副部长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瑞祥工业部长助
29   王元贵                     有限合伙人   29.60   2.00
                    理

               富士瑞鹄部长助
30   轩小威                     有限合伙人   22.20   1.50
                    理

               瑞鹄检具骨干工
31   唐祝兵                     有限合伙人   22.20   1.50
                   程师

               富士瑞鹄骨干工
32   闫   艳                    有限合伙人   22.20   1.50
                   程师

               富士瑞鹄技术经
33   胡进峰                     有限合伙人   22.20   1.50
                    理

               富士瑞鹄高级工
34   孙东胜                     有限合伙人   22.20   1.50
                   艺师

35   焦克成    富士瑞鹄高级工   有限合伙人   22.20   1.50


                           4-1-129
                               艺师

                         富士瑞鹄骨干工
 36         刘   磊                         有限合伙人        22.20        1.50
                               程师

 37         任效王        富士瑞鹄科长      有限合伙人        22.20        1.50

 38         陆兴超        富士瑞鹄科长      有限合伙人        22.20        1.50

 39         徐新君        瑞祥工业科长      有限合伙人        22.20        1.50

 40         刘玉前        瑞祥工业科长      有限合伙人        22.20        1.50

 41         胡王根        瑞祥工业科长      有限合伙人        22.20        1.50

                         瑞祥工业部长助
 42         刘会丙                          有限合伙人        22.20        1.50
                                理

                          合   计                            1,480.00     100.00

      注:过小山曾经为发行人员工,现已离职;韦宏梅系发行人员工 Kim Jungman(金町满,

韩国国籍)之妻,Kim Jungman 在发行人处担任调试部技术专家。

      根据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及宏创投资的工商档案、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合伙协议》、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及宏创投资出具的说明、宏博科技、宏博投
资及宏创投资的股东/合伙人签署的核查文件并经本所律师通过访谈宏博科技、
宏博投资及宏创投资的股东/合伙人等方式进行查验,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及宏
创投资系主要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共同出
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及宏创投资在设立过程中不存在以
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
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形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根
据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及宏创投资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及宏创投资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外,未从事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因此,本所认为,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及宏创投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
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和私募投资


                                       4-1-130
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

      (二)奇瑞科技

      根据奇瑞科技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
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奇瑞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奇瑞控股                92,389.05                     51

       2             奇瑞汽车                88,765.95                     49

                合   计                     181,155.00                     100

      根据奇瑞科技出具的说明、工商档案、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等材料,并
经本所律师查验,奇瑞科技为国有控股企业,奇瑞科技在设立过程中不存在以非
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
伙人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形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因此,本所认为,奇瑞科技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

      (三)安徽金通

      根据安徽金通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机关备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
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安徽金通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安徽金通智汇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1,617             1.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
  2                                               有限合伙人     60,000           37.12
                          公司

  3          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           18.56

  4          安庆龙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9.28



                                        4-1-131
  5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9.28

  6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9.28

           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发展有
  7                                               有限合伙人      7,500      4.64
                       限公司

  8            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3.09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诚信建设投资
  9                                               有限合伙人      5,000      3.09
                  (集团)有限公司

  10         滁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500      2.78

  11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86

                           合   计                               161,617    100.00

      根据安徽金通提供的工商档案、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等材料,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的公示信息,安徽金通属于私募投资基
金,且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完成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编号为 SEQ259;安徽金通的基金管理人安徽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登记编号为 P1069012。

      (四)安徽国富

      根据安徽国富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安徽国富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海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000             30

       2           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                 15,000             30

       3         芜湖瑞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30

       4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0


                                        4-1-132
                   合   计                         50,000              100

      根据安徽国富出具的说明、工商档案、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等材料,并
经本所律师查验,安徽国富在设立过程中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形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因此,本所认为,安徽国富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

      (五)江苏毅达

      根据江苏毅达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机关备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
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江苏毅达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
  1                             普通合伙人           100              0.0586
             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毅达志富股权投资
  2                             有限合伙人         134,500            78.786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毅达天富股权投资
  3                             有限合伙人          27,400            16.050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毅达睿富股权投资
  4                             有限合伙人          8,714             5.104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170,714           100.0000

      根据江苏毅达提供的工商档案、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等材料,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的公示信息,江苏毅达属于私募投资基
金,且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编号为 S23500;江苏毅达的基金管理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

                                    4-1-133
续,登记编号为 P1001459。

      (六)泓石汇泉

      根据泓石汇泉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泓石汇泉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
  1                           普通合伙人             500               2.17
             份有限公司

  2            陆建英         有限合伙人            2,500              10.87

  3            梁永林         有限合伙人            2,000              8.70

  4            王安邦         有限合伙人            2,000              8.70

  5            姜礼平         有限合伙人            2,000              8.70

  6            张高帆         有限合伙人            2,000              8.70

  7            赵宏林         有限合伙人            2,000              8.70

  8            宋德清         有限合伙人            2,000              8.70

  9            张云弟         有限合伙人            1,000              4.35

  10           章 程          有限合伙人            1,000              4.35

  11           刘燕平         有限合伙人            1,000              4.35

  12           吴克平         有限合伙人            1,000              4.35

  13           廖瑜芳         有限合伙人             800               3.48

  14           王 军          有限合伙人             700               3.04

  15           李建三         有限合伙人             500               2.17

  16           周家伟         有限合伙人             500               2.17

  17           牛晓华         有限合伙人             500               2.17

  18           葛祥明         有限合伙人             400               1.74



                                    4-1-134
  19         田成立         有限合伙人             300               1.30

  20         潘 和          有限合伙人             300               1.30

                 合    计                         23,000            100.00

   根据泓石汇泉提供的工商档案、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等材料,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的公示信息,本所认为,泓石汇泉属于私
募投资基金,且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完成了基金备案
手续,基金编号为 SD8702;泓石汇泉的基金管理人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手续,登记编号为 P1009511。

   (七)合肥中安

   根据合肥中安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合肥中安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云松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200               0.53
             有限公司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
   2                        有限合伙人            10,000             26.53
          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

   3     区产业投资引导基   有限合伙人            10,000             26.53

            金有限公司

         盈富泰克国家新兴

   4     产业创业投资引导   有限合伙人            9,500              25.20

         基金(有限合伙)

   5           秦海         有限合伙人            5,000              13.26

   6          张玉萍        有限合伙人            1,000              2.65



                                  4-1-135
         合肥明双机械科技
   7                        有限合伙人            1,000              2.65
             有限公司

         安徽易诚信息技术
   8                        有限合伙人            1,000              2.65
             有限公司

                合     计                         37,700            100.00

   根据合肥中安提供的工商档案、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等材料,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的公示信息,本所认为,合肥中安属于私
募投资基金,且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完成了基金备案
手续,基金编号为 SEM476;合肥中安的基金管理人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登记编号为 P1002826。

   (八)滁州中安

   根据滁州中安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滁州中安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云松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150               0.50
             有限公司

         安徽省中小企业发
   2                        有限合伙人            15,000             49.75
          展基金有限公司

         滁州市城市建设投
   3                        有限合伙人            5,100              16.92
            资有限公司

         滁州市国有资产运
   4                        有限合伙人            2,100              6.97
            营有限公司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
   5                        有限合伙人            2,100              6.97
              总公司

   6     凤阳县经济发展投   有限合伙人            1,800              5.97


                                  4-1-136
            资有限公司

         来安县城市基础设
   7                        有限合伙人            1,500              4.98
          施开发有限公司

         明光市城市建设投
   8                        有限合伙人            1,500              4.98
            资有限公司

         滁州市苏滁现代产

   9     业园建设发展有限   有限合伙人             900               2.99

               公司

                合    计                          30,150            100.00

   根据滁州中安提供的工商档案、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等材料,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的公示信息,本所认为,滁州中安属于私
募投资基金,且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完成了基金备案
手续,基金编号为 SEV768;滁州中安的基金管理人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登记编号为 P1002826。

   (九)上海民铢

   根据上海民铢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上海民铢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民铢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600               1.00
             有限公司

         上海隆源资产经营
   2                        有限合伙人            59,400             99.00
             有限公司

                合    计                          60,000            100.00

   根据上海民铢提供的工商档案、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等材料,并经本所


                                  4-1-137
律师查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的公示信息,本所认为,上海民铢属于私
募投资基金,且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完成了基金备案
手续,基金编号为 SC9160;上海民铢的基金管理人上海民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登记编号为 P1024325。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股东中安徽金通、江苏毅达、泓石汇泉、合肥中安、
滁州中安、上海民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
的私募投资基金,并已按照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其基金管理人亦
相应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宏博科技、宏博投资、宏创投资、奇瑞科
技、安徽国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
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十五、其他问题 2:请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股超过 5%的或者虽持股不足 5%但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回复:

   (一)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持股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持股的情况,因此,不存在上
市公司直接持股超过 5%或虽持股不足 5%但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二)发行人存在上市公司间接持股的情况,但不存在间接持股比例超过
5%的或者虽持股不足 5%但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1、持股 5%以上股东之上层股东中上市公司的持股情况

   根据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所提供的部分工商档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发行人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之上层股东中存在部分上
市公司持股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   持股比例                      股东股权穿透情况


                                  4-1-138
 名称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第四层级

                                                          华泰证券股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
 奇瑞               奇瑞控股                              份有限公司
        19.6078%                     管理有限公司                           --
 科技               (51%)                                (100%,
                                      (22.87%)
                                                          601688.SH)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99.5%,002089.SZ)
                   苏州海汇投
                                                          新海宜科技
                   资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      集团股份有
                    (6.19%)
                                  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        限公司

                                      司(0.5%)          (100%,002

                                                           089.SZ)

 安徽              合肥国轩高
        6.5359%
 金通              科动力能源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
                                                              --            --
                    有限公司      司(100%,002074.SZ)

                    (9.28%)

                   安徽金通智

                   汇新能源汽                             合肥国轩高    国轩高科股

                   车投资管理     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      科动力能源    份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有      限公司(10%)         有限公司     (100%,

                    限合伙)                               (100%)     002074.SZ)

                     (1%)

   经计算,上述上市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较低,未超过 5%;该等
较低比例的间接持股对上市公司的股价应不会有重大影响。

   2、持股 5%以下股东之上层股东中上市公司的持股情况

   根据持股 5%以下的股东所提供的部分工商档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发行人部分持股 5%以下股东之上层股东中亦存在部分
上市公司持股的情况,但持股的上市公司与持股 5%以上股东之上层股东中的上

                                      4-1-139
市公司不重合。

   经计算,该等上市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较低,未超过 5%;该等
较低比例的间接持股对上市公司的股价应不会有重大影响。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 5%或者虽持
股不足 5%但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4-1-140
             第二部分:关于最新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
发行人具备以下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更名后的名称,
以下称“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6711 号),发行人符合
《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条件:

   1、发行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6 月的净利润(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计算)分别为 6,990.90 万元、7,812.14 万元、8,409.03 万
元及 4,014.23 万元,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 3,000 万元,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
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合并数)
分别为 57,107.28 万元、65,931.03 万元、87,109.90 万元及 47,226.54 万元,累计
超过 30,000 万元,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
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未高于 20%,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
项的规定;

   4、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
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二)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6711 号)、相关税
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
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
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第
二部分:关于最新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之“七、发行人的税务”章节)。

   (三)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6711 号)、发行人
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正在履行中的重


                                  4-1-141
大合同及发行人的涉诉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第二部分:
关于最新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之“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章节),发行人不
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四)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6711 号)、发行人
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
查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下列情形:

   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2、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五)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6711 号)及发行
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
定的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
资收益;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发行人财务及其他相关指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
和《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仍符合申请发行上市的实质条


                                  4-1-142
件。

   二、发起人和股东

   最新期间,发行人部分股东情况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宏博科技

   1、最新期间,宏博科技的住所发生变更,由原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一
路 5 号 3-010#变更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 50 号通全科技园内。相关住
所变更事项已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宏博科技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3945305568

名称                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柴震

注册资本            9,355.5 万元

住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 50 号通全科技园内

营业期限            自 201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34 年 11 月 12 日

                    模具(不含汽车模具)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汽车工装

经营范围            及零部件产业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新期间,宏博投资的住所发生变更,由原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一
路 5 号变更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 50 号通全科技园内。相关住所变更
事项已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宏博投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39445475XL

名称                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


                                      4-1-143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柴震

注册资本            4,278.15 万元

住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 50 号通全科技园内

营业期限            自 201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34 年 10 月 29 日

                    汽车工装及零部件产业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不含金融、保险、信

经营范围            托、证券、期货、基金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最新期间,宏创投资的住所发生变更,由原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一
路 5 号 3-013#变更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 50 号通全科技园内。相关住
所变更事项已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宏创投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创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MA2MX5CK41

名称                芜湖宏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芜湖宏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柴震)

主要经营场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 50 号通全科技园内

合伙期限            2016 年 6 月 27 日至 2036 年 6 月 26 日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资产受托管理(以上均不含证券、保险、基

经营范围            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与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安徽金通

   最新期间,安徽金通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发生变更,新入伙合伙人安徽巢湖
经济开发区诚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从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处受让 5,000
万元出资额,安徽金通的出资结构相应发生变更。相关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变更事

                                      4-1-144
项已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安徽金通现行有效且经工商行政机关备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
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安徽金通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安徽金通智汇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1,617        1.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
  2                                              有限合伙人     60,000      37.12
                      公司

  3         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      18.56

  4         安庆龙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9.28

  5         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9.28

  6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       9.28

          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发展有
  7                                              有限合伙人     7,500        4.64
                     限公司

  8           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3.09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诚信建设投资
  9                                              有限合伙人     5,000        3.09
                 (集团)有限公司

  10        滁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500        2.78

  11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86

                          合    计                             161,617      100.00

      本所认为,上述变更完成后,发行人股东仍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担任股东的资格。

      三、发行人的业务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模具、检具及焊装自动化生
产线的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4-1-145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6711 号),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99.51%、99.40%、99.33%及 99.62%,均超过 90%。

   本所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四、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
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宏博科技,实际控制人为柴震。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柴震控制的企业(持股 56.1283%),
   1          宏博投资
                                  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宏博科技之控股股东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柴震通过宏博投资控制的企业(宏博
   2          宏创投资
                                投资为普通合伙人,持有 21%的财产份额)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宏博科技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构成
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奇瑞科技               直接持有发行人 19.6078%的股份

   2          安徽金通               直接持有发行人 6.5359%的股份

   3          合肥中安      受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 6.4516%

   4          滁州中安                          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江苏毅达于报告期内曾持有发行人 19.6078%的股份。

   3、发行人的子公司

                                 4-1-146
   发行人的子公司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法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
日,发行人拥有瑞祥工业、瑞鹄检具、富士瑞鹄及瑞鹄浩博 4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

   4、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联营企业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法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
之日,发行人拥有成飞瑞鹄 1 家联营企业。

   5、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共 9 名,分别为柴
震、吴春生、庞先伟、李立忠、程锦、罗海宝、张大林、陈迎志、王慧霞。其中,
张大林、陈迎志、王慧霞为独立董事。柳玉起于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2)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监事共 5 名,分别为高
秉军、徐荣明、傅威连、张锋、张威。滕兴宇、舒晓雪、徐清于报告期内曾担任
发行人监事。

   (3)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共 7 名,
分别为总经理柴震,副总经理吴春生、苏长生、罗海宝、庞先伟,董事会秘书何
章勇,总工程师王荣辉;其中,副总经理吴春生兼任财务总监。

   6、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宏博科技、宏博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构成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

   (1)宏博科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科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为柴震、吴春生、苏长生、傅威连、滕兴宇、陈莉娜、徐清、余海、王莉、方
良。

   (2)宏博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宏博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为柴震、吴春生、王荣辉、滕兴宇、陈莉娜。


                                4-1-147
   7、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
接、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
或其他组织

   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
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或其
他组织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法人,该等关联法人主要包括(前述已列明为发行人关
联法人的不做重复披露):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奇瑞汽车                     董事李立忠担任执行副总经理

  2          奇瑞汽车(大连)销售有限公司             董事李立忠担任董事长

  3                  奇瑞新能源                       董事李立忠担任董事长

                                                 董事李立忠担任董事长,公司持有
  4                   大连嘉翔
                                                            19%股权

  5           芜湖奇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李立忠担任董事

  6      大连本瑞通汽车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李立忠担任董事

  7          马钢(芜湖)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李立忠于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

  8                观致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李立忠担任董事

  9           芜湖普瑞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李立忠担任董事

  10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程锦担任董事

  11         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程锦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王慧霞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12         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员

  13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迎志担任副董事长

  14         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迎志担任董事

                                                曾经的独立董事柳玉起持有 68.63%股
  15          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
                                                               权


                                      4-1-148
                                               曾经的独立董事柳玉起持有 67.60%股
  16      南京法斯坦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曾经的独立董事柳玉起持有 22.05%股
  17        武汉华锋精益科技有限公司
                                                       权,并担任董事长

  18        芜湖天佑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长

  19        芜湖云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20            盈丰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21      芜湖克雷孚轻型电动车有限公司                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22        芜湖瑞精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23      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                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24          芜湖永达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

                                               监事高秉军担任董事,曾持有公司 5%
  25                芜湖艾科
                                                   股份,2018 年 2 月全部转让

                                               监事高秉军于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
  26    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9 年 1 月担任监事

  27       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徐荣明担任董事

  28        蚌埠火鹤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徐荣明担任董事

  29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徐荣明担任董事

   8、其他关联方情况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亦构成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该等关联自然人直接、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法人。

   (2)鉴于奇瑞科技持有发行人 19.6078%的股份,为发行人的重要股东。考
虑到其持股比例及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作用,因此将奇瑞科技控制的企业
(如芜湖艾蔓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界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法人(注: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报告期内奇瑞科技曾经控制的泓鹄材料已不再属于发


                                     4-1-149
            行人关联方)。

                (3)奇瑞控股持有奇瑞科技 51%的股权,奇瑞汽车持有奇瑞科技 49%的股
            权,发行人董事李立忠担任奇瑞汽车执行副总经理,考虑到相关持股比例及其对
            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作用,因此将奇瑞控股、奇瑞汽车及其控制的企业(如奇
            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芜湖奇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等)界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法人(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报告
            期内曾经的关联方——凯翼汽车(芜湖凯翼汽车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为奇瑞汽车
            控制的企业,自 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其控股股东由奇瑞汽车变更为宜宾市汽车
            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不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

                (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6711 号)并经本所律师
            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及其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方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成飞瑞      模具及零星
                         4,829.45       13.42   11,879.93    17.76   8,858.49   18.62   6,674.58   15.90
  鹄          加工

芜湖泓

鹄材料      铸件、模型
                              -           -         -           -    3,653.47    7.68   3,775.71    9.00
技术有      及零星加工
       注
限公司

奇瑞汽
             电力等       238.86         0.66    828.29       1.24    656.84     1.38    589.21     1.40
  车




                                                   4-1-150
芜湖艾

蔓设备     钢结构、滚
                              -           -        83.90        0.13    246.03         0.52     120.74        0.29
工程有         床

限公司

芜湖瑞

精机床
            零星加工          -           -         1.02        0.00    181.10         0.38      38.66        0.09
有限责

任公司

合计            -          5,068.30     14.08     12,793.14    19.13   13,595.93    28.58      11,198.90      26.68

                注:泓鹄材料为奇瑞科技原子公司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7

            年 11 月因芜湖市国资委独资的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内部重组,奇瑞科技将其持有

            的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股份转让给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同时转

            让的还有奇瑞科技持有的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股份、芜湖永达科技有

            限公司 51%股权),此后泓鹄材料不再属于奇瑞科技控制的公司。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6

            月,发行人向泓鹄材料采购铸件等产品的金额为 2,380.60 万元和 2,011.28 万元,占营业成本

            的比例为 3.56%和 5.59%。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交易金额及其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如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方       销售内容     金额(万     占比     金额(万     占比    金额(万    占比       金额(万     占比

                              元)      (%)       元)       (%)     元)      (%)        元)       (%)

               模具及检

 奇瑞汽车     具、焊装自     7,285.97    15.43    12,805.00    14.70   21,195.58   32.15      24,210.32    42.39

              动化生产线

              焊装自动化
 成飞瑞鹄                         -           -     73.51       0.08   3,454.15     5.24      1,748.43      3.06
               生产线等




                                                     4-1-151
                模具及检
凯翼汽车
               具、焊装自       -         -         -         -      10.26      0.02    1,917.95    3.36
   注1


               动化生产线

奇瑞新能
                模具及检
源汽车股
               具、焊装自       -         -     2,322.81    2.67     249.57     0.38        -         -
份有限公
               动化生产线
       注2
  司

奇瑞汽车       模具、焊装

河南有限       自动化生产    2,794.87   5.92     316.34     0.36     545.03     0.83     158.81     0.28

 公司              线

泓鹄材料         废料等         -         -         -         -         -         -      57.94      0.10

达奥(芜

湖)汽车
                  检具        35.00     0.07        -         -         -         -         -         -
制品有限

 公司

 合计               -       10,115.84   21.42   15,517.66   17.81   25,454.59   38.62   28,093.45   49.19

                 注:凯翼汽车原为奇瑞汽车之全资子公司,2017 年 12 月奇瑞汽车将其持有的凯翼汽车

             50.5%的股权转让给宜宾市汽车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5%的股权转让给四川省宜宾

             普什集团有限公司,此后凯翼汽车不再属于奇瑞汽车控制的公司。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发行人与凯翼汽车之间的交易金额为 2,705.13 万元和 146.55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为 3.11%和 0.31%。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采购办公设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芜湖奇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零星工程、电脑等。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采购额分别为 69.32 万元、166.13 万元和 1.40 万元。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瑞祥工业将部分闲置机器设备出售给成飞瑞鹄,出售价格为 55.04
             万元(不含税)。

                                                  4-1-152
      (3)关联担保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外,发行
人不存在为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除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关联担保(含接受担保和提供担保)如下: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中国农                     为瑞鹄模具自 2012 年 12 月 6 日至

               业银行                     2014 年 12 月 6 日与担保权人办理
                        最高额
               股份有                     约定的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含瑞        34100520
        奇瑞            连带责   瑞鹄模
 1             限公司                     鹄模具与担保权人自 2013 年 4 月       12001310
        科技            任保证    具
               芜湖出                     2 日至 2016 年 4 月 1 日 3,000 万中      5
                         担保
               口加工                     长期贷款债务)之履行提供担保,

               区支行                       担保的最高余额为 8,0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自 2014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9 日与担保权人签
               中国银
                        最高额            署的借款等业务合同项下债务(含
               行股份                                                           2014 年
        奇瑞            连带责   瑞鹄模   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自 2015 年 3
 2             有限公                                                           芜中银保
        科技            任保证    具      月 20 日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 1,000
               司芜湖                                                           字 114 号
                         担保             万流动资金贷款债务)之履行提供
                分行
                                           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3,600 万元

               中国工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开
               商银行                                                           01307000
                                           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总协议》
               股份有   连带责                                                  14-2015
        奇瑞                     瑞鹄模   (2015 年开支(信用证)0001 号)
 3             限公司   任保证                                                   年开支
        科技                      具      项下债务(自 2015 年 3 月 2 日至
               芜湖经    担保                                                   (保)字
                                          2016 年 3 月 2 日)之履行提供担
               开区支                                                           0001 号
                                                          保
                 行


                                       4-1-153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为成飞瑞鹄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
            芜湖市
                                       及担保权人签署的《委托贷款合
            中小企
                     连带责            同》(编号:浦委-045 号)项下借      芜小金
     瑞鹄   业金融            成飞瑞
4                    任保证            款债务(贷款期限自 2015 年 5 月     20150200
     模具   服务中             鹄
                      担保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2 日)之履    1-02 号
            心有限
                                       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公司
                                          主债权本金金额为 90 万元

                                       为成飞瑞鹄自 2015 年 12 月 16 日
            交通银
                     最高额            至 2018 年 12 月 16 日期间与担保
            行股份
     瑞鹄            连带责   成飞瑞   权人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指授信业
5           有限公                                                          15258
     模具            任保证    鹄      务合同)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司芜湖
                      担保             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1,800
             分行
                                                      万元

            交通银                     为成飞瑞鹄自 2015 年 11 月 25 日
                     最高额
            行股份                     至 2016 年 11 月 24 日期间与担保
     瑞鹄            连带责   成飞瑞
6           有限公                     权人签订的全部主合同之履行提         16001
     模具            任保证    鹄
            司芜湖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
                      担保
             分行                              债权额为 1,800 万元

                                       为成飞瑞鹄自 2015 年 6 月 10 日至

            交通银                     2018 年 6 月 10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最高额
            行股份                     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指流动资金借
     瑞鹄            连带责   成飞瑞
7           有限公                     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       15053
     模具            任保证    鹄
            司芜湖                     证、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之履行
                      担保
             分行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

                                              高债权额为 2,700 万元

     瑞鹄   兴业银   最高额   成飞瑞   为成飞瑞鹄自 2015 年 3 月 24 日至      芜
8
     模具   行股份   连带责    鹄      2016 年 3 月 24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2015601



                                    4-1-154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有限公   任保证            发生的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        授 001A2

            司芜湖    担保             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

             分行                                  900 万元

            兴业银                     为成飞瑞鹄自 2016 年 3 月 11 日至
                     最高额
            行股份                     2017 年 3 月 10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芜
     瑞鹄            连带责   成飞瑞
9           有限公                     发生的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        2016601
     模具            任保证    鹄
            司芜湖                     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      授 001A2
                      担保
             分行                                 1,350 万元

                                       为成飞瑞鹄与担保权人签署的《人

            中信银                     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 (2016)

            行股份   连带责            (2016)芜银贷字第 0073 号)项      信芜银保
     瑞鹄                     成飞瑞
10          有限公   任保证            下债务(债权本金 1,000 万元,期       字第
     模具                      鹄
            司芜湖    担保             限自 2016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7     0073-a2

             分行                      年 11 月 16 日)之履行提供连带责       号

                                                 任保证担保

                                       为成飞瑞鹄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流
            交通银
                                       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7002)
            行股份   连带责
     瑞鹄                     成飞瑞   项下债务(债权本金 1,000 万元,
11          有限公   任保证                                                 17001
     模具                      鹄      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2017
            司芜湖    担保
                                       年 6 月 30 日)之履行提供连带责
             分行
                                                 任保证担保

                                       为瑞祥工业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最
            华夏银
                     最高额            高额融资合同》(编号:WUH02
            行股份                                                         WUH02
     宏博            连带责   瑞祥工   (高融)20180002)及具体业务合
12          有限公                                                         (高保)
     科技            任保证    业       同项下在 2017 年 11 月 16 日至
            司芜湖                                                         20180003
                      担保             2018 年 11 月 16 日期间发生的债
             分行
                                       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1-155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主合同项下剔

                                       除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内)信用

                                       证等信贷业务保证金后的敞口额

                                              度)为 2,000 万元

            中国光                     为瑞鹄模具依据其与担保权人签

            大银行   最高额             署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
                                                                           WHZSB
     宏博   股份有   连带责   瑞鹄模   WHZSBLZSXY20180015)签署的
13                                                                         LZGBT2
     科技   限公司   任保证    具      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
                                                                           0180003
            芜湖分    担保             下债务(最高授信额度 3,125 万元)

              行                        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授      (2017)
            广发银
                     最高额            信业务总合同》(编号:(2017)广    广银综授
            行股份
     宏博            连带责   瑞鹄模   银综授总字第 000050 号)项下债       总字第
14          有限公
     科技            任保证    具      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000050
            司芜湖
                      担保             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2,000      号-担保
             分行
                                                     万元                     01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授      (2018)
            广发银
                     最高额            信业务总合同》(编号:(2018)广    广银综授
            行股份
     宏博            连带责   瑞鹄模   银综授总字第 000098 号)项下债       总字第
15          有限公
     科技            任保证    具      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000098
            司芜湖
                      担保             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3,000      号-担保
             分行
                                                     万元                     01

            中国民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综      公高保字
                     最高额
            生银行                     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第
     宏博            连带责   瑞鹄模
16          股份有                     ZH1800000095421 号)及具体业        DB18000
     科技            任保证    具
            限公司                     务合同项下在 2018 年 8 月 23 日至   00070634
                      担保
            合肥分                     2019 年 8 月 23 日期间发生的债务       号



                                    4-1-156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行                       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3,0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在 2018 年
            上海浦
                                       3 月 5 日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期间
            东发展   最高额
                                       所形成的债务及双方约定的在先         ZB80012
     宏博   银行股   连带责   瑞鹄模
17                                     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01800000
     科技   份有限   任保证    具
                                       保,担保的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         052
            公司芜    担保
                                       期间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500
            湖分行
                                                     万元

                                       为瑞鹄模具自 2016 年 12 月 14 日
            芜湖扬   最高额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与担保     34020807
     宏博   子农村   连带责   瑞鹄模
18                                     权人形成的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         41201600
     科技   商业银   任保证    具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为        00054
              行      担保
                                                  2,0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自 2017 年 7 月 27 日至
            芜湖扬   最高额
                                       2018 年 7 月 27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34020807
     宏博   子农村   连带责   瑞鹄模
19                                     形成的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         41201700
     科技   商业银   任保证    具
                                        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为           00054
              行      担保
                                                  3,0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自 2018 年 6 月 26 日至
            芜湖扬   最高额
                                       2019 年 6 月 26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34020807
     宏博   子农村   连带责   瑞鹄模
20                                     形成的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         41201800
     科技   商业银   任保证    具
                                        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为           00626
              行      担保
                                                  3,000 万元

            中国银   最高额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授       2018 年
     宏博                     瑞鹄模
21          行股份   连带责            信额度协议》(编号:2018 年芜中      芜中银保
     科技                      具
            有限公   任保证            银额字 011 号)及依据该协议签署      字 049 号


                                    4-1-157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司芜湖    担保             的单项协议项下债务之履行提供

             分行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

                                           高本金余额为 3,0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自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中国建                     2020 年 4 月 2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设银行                     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
                     最高额                                                建芜开支
            股份有                     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
     宏博            连带责   瑞鹄模                                       最高额保
22          限公司                     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其
     科技            任保证    具                                             证
            芜湖经                     他交易文件项下债务之履行提供
                      担保                                                 20180330
            开区支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担保

              行                       的最高限额为等值人民币 6,700 万

                                                       元

            中国工                     为瑞鹄模具自 2019 年 2 月 20 日至

            商银行                     2020 年 2 月 20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01307000
                     最高额
            股份有                     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      14-2019
     宏博            连带责   瑞鹄模
23          限公司                     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       年开支
     科技            任保证    具
            芜湖经                     证合同等协议项下债务之履行提        (保)字
                      担保
            开区支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      0004 号

              行                              最高余额为 3,0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自 2019 年 3 月 27 日至
            芜湖扬   最高额
                                       2022 年 3 月 27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    34020807
     宏博   子农村   连带责   瑞鹄模
24                                     形成的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        41201960
     科技   商业银   任保证    具
                                        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为          00010
              行      担保
                                                   4,900 万元

            广发银   最高额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授      (2019)
     宏博                     瑞鹄模
25          行股份   连带责            信业务总合同》((2019)广银综授    广银综授
     科技                      具
            有限公   任保证            总字第 000125 号)项下债务提供       总字第



                                    4-1-158
序     担保   担保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
号      人         人     式            人                                              号

              司芜湖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       000125

               分行                                    本金余额为 7,000 万元        号-担保

                                                                                        01

              中国银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授

              行股份    最高额                 信额度协议》(2019 年芜中银额字      2019 年
       宏博                          瑞鹄模
26            有限公    连带责                 016 号)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芜中银保
       科技                             具
              司芜湖    任保证                 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字 069 号

               分行                                         5,000 万元

                                               为瑞鹄模具与担保权人签署的《综
              中国光
                                                       合授信协议》(编号:
              大银行    最高额
                                               WHZSBLZSXY20190173)及该协          WHZSB
       宏博   股份有    连带责       瑞鹄模
27                                              议项下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LZGBT2
       科技   限公司    任保证          具
                                                项下债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       0190006
              芜湖分     担保
                                               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
                   行
                                                          额为 6,400 万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的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及关联方名称        2019.0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应收账款

        成飞瑞鹄               35.47            260.47          1,516.16         654.72

        奇瑞汽车           4,317.49            1,995.05         4,692.75         2,805.69

        凯翼汽车                 -                -              136.20          368.70

       奇瑞新能源              311.29           635.73           117.15             -

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       1,490.04             181.50           569.40          2,431.23


                                             4-1-159
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
                          28.32            -             -            -
       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奇瑞汽车            2.35            3.35         0.35         10.00

      成飞瑞鹄              -              -             -           5.00

应收股利

      成飞瑞鹄           1,350.00          -             -            -

      大连嘉翔           285.00            -             -            -

应收票据

      奇瑞汽车              -              -          100.00        600.00

      成飞瑞鹄              -            34.00         45.60        38.00

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
                         310.00            -          1,230.00     3,060.00
           公司

      凯翼汽车              -              -             -          276.00

     奇瑞新能源             -            50.00           -            -

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        -            50.00           -            -

芜湖永达科技有限公司     130.89            -             -            -

预付款项

      成飞瑞鹄              -            356.94       4,424.71     1,346.67

   (2)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的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及关联方名称      2019.0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应付账款

       成飞瑞鹄           6,854.27        6,576.91      5,022.88    3,899.54



                                      4-1-160
       奇瑞汽车          1,325.51       1,206.42   1,512.73     814.23

芜湖艾蔓设备工程有限公
                            -                 -     40.80       70.80
             司

芜湖瑞精机床有限责任公
                            -                 -      8.96        8.65
             司

       泓鹄材料             -                 -    2,751.22    2,462.99

芜湖奇瑞信息技术有限公
                            -                 -     120.25         -
             司

马钢(芜湖)材料技术有
                            -                 -      0.61        9.68
           限公司

预收款项

       奇瑞汽车          6,288.62       8,324.27   10,917.07   18,236.72

       成飞瑞鹄             -                 -     33.60       178.66

       凯翼汽车             -                 -    1,360.31     174.17

      奇瑞新能源          90.30               -     618.44      206.36

 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    617.27         1,967.97    960.79      97.08

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
                            -             12.29        -           -
           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奇瑞汽车             -                 -     52.00          -

芜湖奇瑞信息技术有限公
                            -                 -      0.48          -
             司

马钢(芜湖)材料技术有
                            -                 -        -         0.79
           限公司

应付票据

       成飞瑞鹄             -           4,260.00   6,005.00    2,500.00



                                    4-1-161
         泓鹄材料                     -                 -             1,055.00          1,395.00

 芜湖奇瑞信息技术有限公
                                      -                 -               5.00                  -
               司

 芜湖艾蔓设备工程有限公
                                      -                 -              52.50                  -
               司

 芜湖瑞精机床有限责任公
                                      -                 -              45.27               25.00
               司

 马钢(芜湖)材料技术有
                                      -                 -               9.85                  -
          限公司

      五、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财产以及权益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及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询证
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最新期间,发行人就受让取得的出让宗地编号为芜
开 19002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名下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下:

                                                                   共有宗地
 序     使用        不动产权                   取得                              土地使用权       他项
                                土地座落                    用途   面积(平
 号     权人         证号                      方式                                 期限          权利
                                                                    方米)

                               开发区银湖
                皖(2018)
                                北路 22 号
                    芜湖市不
        瑞鹄                   (原银湖北                   工业                 2002.03.30-
  1                 动产权第                   出让                44,437.50                       无
        模具                   路 240 号)                  用地                 2052.03.29
                    0511553
                               (综合楼)等
                      号
                                   2套

                皖(2018) 开发区银湖

        瑞鹄        芜湖市不   北路 22 号动                 工业                 2002.03.30-
  2                                            出让                44,437.50                       无
        模具        动产权第   力站房 01 等                 用地                 2052.03.29

                    0512044        4套



                                              4-1-162
              号

           皖(2016)

           芜湖市不     开发区宇润                城镇
    瑞鹄                                                             1993.05.16-
3          动产权第     (人才)公寓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2063.05.15
           0118102        9#楼 05                 用地

              号

           皖(2016)

           芜湖市不     开发区宇润                城镇   23,206.34
    瑞鹄                                                             1993.05.16-
4          动产权第     (人才)公寓     出让     住宅   (小区共                  无
    模具                                                             2063.05.15
           0118104       4#楼 3-302               用地   有宗地)

              号

           皖(2016)

           芜湖市不     开发区宇润                城镇
    瑞鹄                                                             1993.05.16-
5          动产权第     (人才)公寓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2063.05.15
           0118105       4#楼 3-202               用地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6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093                                用地
                        1 单元 502 室
              号

           皖(2018)                                    12,616.10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小区共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7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有宗地)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094                                用地
                        1 单元 4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城镇
    瑞鹄                                                             2001.11.19-
8          芜湖市不     宇润(人才)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2071.11.18
           动产权第     公寓 19C#楼               用地


                                        4-1-163
            0451095      2 单元 6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9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096                                用地
                         1 单元 2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10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097                                用地
                         1 单元 1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11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098                                用地
                         1 单元 6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12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099                                用地
                         1 单元 1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13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00                                用地
                         2 单元 102 室
               号

     瑞鹄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城镇   2001.11.19-
14                                        出让                          无
     模具   芜湖市不     宇润(人才)              住宅   2071.11.18


                                         4-1-164
            动产权第     公寓 19C#楼               用地

            0451101      2 单元 3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15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02                                用地
                         1 单元 2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16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03                                用地
                         3 单元 5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17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04                                用地
                         1 单元 6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18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05                                用地
                         1 单元 3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19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06                                用地
                         3 单元 301 室
               号

20   瑞鹄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出让     城镇   2001.11.19-   无


                                         4-1-165
     模具   芜湖市不     宇润(人才)              住宅   2071.11.18

            动产权第     公寓 19C#楼               用地

            0451107      2 单元 2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21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08                                用地
                         1 单元 5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22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09                                用地
                         1 单元 3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23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10                                用地
                         3 单元 3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24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11                               用地
                         3 单元 1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25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12                                用地
                         3 单元 201 室
               号



                                         4-1-166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26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13                                用地
                         2 单元 5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27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14                                用地
                         2 单元 4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28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15                                用地
                         3 单元 4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29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16                                用地
                         3 单元 4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30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17                                用地
                         3 单元 1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城镇
     瑞鹄   芜湖市不     宇润(人才)                     2001.11.19-
31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动产权第     公寓 19C#楼                      2071.11.18
                                                   用地
            0451118      2 单元 302 室



                                         4-1-167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32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19                                用地
                         2 单元 5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33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20                                用地
                         2 单元 2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34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21                                用地
                         3 单元 5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35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22                                用地
                         2 单元 4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36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23                                用地
                         3 单元 6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城镇
     瑞鹄                                                 2001.11.19-
37          芜湖市不     宇润(人才)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2071.11.18
            动产权第     公寓 19C#楼               用地


                                         4-1-168
            0451124      2 单元 1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38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25                                用地
                         1 单元 4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39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26                                用地
                         3 单元 202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40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27                                用地
                         3 单元 6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41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128                                用地
                         2 单元 601 室
               号

            皖(2018)
                         经济开发区
            芜湖市不                               城镇
     瑞鹄                宇润(人才)                                 2001.11.19-
42          动产权第                      出让     住宅                             无
     模具                公寓 19C#楼                                  2071.11.18
            0451963                                用地
                           F101 室
               号

     瑞鹄   皖(2019) 经开区衡山                  工业               2019.08.01-
43                                        出让            47,688.63                 无
     模具   芜湖市不     路北侧、银湖              用地               2069.07.31


                                         4-1-169
               动产权第      北路东侧

               0724750

                  号

               皖(2017)
                            经济技术开
               芜湖市不
        瑞祥                发区汽经一                   工业                        2001.05.02-
 44            动产权第                     出让                     29,887.00                      无
        工业                路西侧 1#厂                  用地                        2051.05.01
               0205449
                                房
                  号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协议、出租方的房屋权属证明及租赁备案证明文件并
经本所律师查验,最新期间,发行人子公司瑞祥工业新增自芜湖恒隆汽车转向系
统有限公司临时租赁的厂房。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对外承租的厂房情况如下:

                                                                                         出租方
                            租赁面                                                                 是否
                                                                                         是否提
 序     承租                   积                           租赁                                   办理
                 出租方                   房屋座落                      租赁期限         供有权
 号      方                 (平方                          用途                                   租赁
                                                                                         出租证
                             米)                                                                  备案
                                                                                         明文件

                                                                        2019.09.0
               芜湖恒隆汽                                   产品
        瑞祥                            开发区凤鸣北                        1-
 1             车转向系统    2,880                          预集                           是       是
        工业                          路 18 号 2#工厂                   2019.12.3
                有限公司                                        成
                                                                               注1
                                                                           1

                                                                        2017.05.0
                                        芜湖市鸠江经        生产
        瑞鹄   芜湖浩博科   9,603.0                                         1-
 2                                      济开发区永昌        及办                           是       是
        浩博   技有限公司      7                                        2022.04.3
                                          路 89 号              公
                                                                               0

        瑞鹄   马鞍山马福               马鞍山经济技        生产        2018.03.0
                            7,174.6
 3      浩博   科技发展有               术开发区朱然        及办            1-             是       是
                               5
                                                   注2
        马鞍     限公司                   路 448#               公      2023.02.2

                                          4-1-170
                       山分                                                    8

                       公司

                    注 1:经本所律师查验,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期间,瑞祥工业已租

                赁芜湖恒隆汽车转向系统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凤鸣北路 18 号的 2#工厂,租赁面积为 2,800

                平方米。租赁到期后双方续签了租赁合同。

                    注 2:经本所律师查验,马鞍山马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述厂房在向瑞鹄浩博出租之前

                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设定了抵押权,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间为

                2017 年 5 月 5 日至 2021 年 5 月 4 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协议、出租方的房屋权属证明及租赁备案证明文件并
                经本所律师查验,最新期间,发行人新增部分对外承租的作为员工宿舍的房屋情
                况,部分原租赁的作为员工宿舍的房屋已到期不再续签。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外承租的作为员工宿舍的房屋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                                                         出租方是否
                                                                                                          是否办理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平方      房屋座落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提供有权出
                                                                                                          租赁备案
                               米)                                                          租证明文件

                  芜湖宜                                                  一期 80 套
                                         芜湖经开区
       瑞鹄模     居置业                                             2017.12.01-2022.11.30
 1                            8,175.28   宜居蓝鲸湾       员工宿舍                               是          是
         具       发展有                                                 二期 100 套
                                         20#楼 01 室
                  限公司                                             2018.07.01-2023.06.30

                                         芜湖市鸠江
 2                张桂香      105.00     区大圣小区       员工宿舍   2019.07.08-2020.07.07       否          否

                                          7-2-501 室

                                         蓝鲸湾小区
       瑞祥工
                  芜湖宜                 19 栋 2 单元
 3       业                   135.00                      员工宿舍   2017.07.15-2020.07.14       是          是
                  居置业                 1808/1809/18

                  发展有                    10 室

                  限公司                 蓝鲸湾小区
 4                             45.00                      员工宿舍   2017.12.02-2020.12.01       是          是
                                         11 栋 2 单元



                                                          4-1-171
                                  1507 室

                                 蓝鲸湾小区

                                15 栋 1 单元
5                      135.00                   员工宿舍   2017.03.10-2020.03.09   是   是
                                1602/1606/16

                                    10 室

                                 蓝鲸湾小区
6                      45.00    11 栋 2 单元    员工宿舍   2017.12.02-2020.12.01   是   是

                                  1506 室

                                万春花园 30B

                                  幢 1 单元
7                      192.00                   员工宿舍   2019.05.20-2020.05.19   否   否
                                1004/1005/10

                                 06/1007 室

                                万春花园 30B

                                  幢 1 单元

                                907/908/909
8                      192.00                   员工宿舍   2019.07.10-2020.07.09   否   否
                                室,万春花园

              芜湖市            30B 幢 2 单元

              鸠江宜               909 室
     瑞鹄浩
              居投资            万春花园 30B
       博
10                     96.00      幢 1 单元     员工宿舍   2019.06.05-2020.06.04   否   否
              有限公

               司                308/309 室

                                万春花园 30B
11                     96.00      幢 1 单元     员工宿舍   2018.06.15-2020.06.14   否   否

                                 302/303 室

                                万春花园 30B

                                  幢 2 单元
12                     240.00                   员工宿舍   2018.10.20-2019.10.19   否   否
                                402/403/901/9

                                  07/908 室

13                     336.00   万春花园 30B    员工宿舍   2018.12.01-2019.11.30   否   否


                                                4-1-172
                     幢 2 单元

                   1005/1006/10

                   07/1008/1009

                   室、30B 幢 1

                       单元

                   1101/1102 室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芜湖市鸠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注:芜
湖市鸠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系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控制的经营保障性住房项
目融资、建设及运营的国有控股公司)向瑞鹄浩博出租的上述房屋、张桂香向瑞
祥工业出租的上述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其中,芜湖市鸠江宜居投资有限
公司已出具说明函,说明其上述出租的房屋为公租房,其正在办理该等公租房的
房屋所有权证,其取得该等公租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经本
所律师查验,芜湖市鸠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出租的上述公租房已取得相应《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已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本所认为,前述出租方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影响该等房屋租赁合同的法
律效力。

   瑞祥工业、瑞鹄浩博签署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虽未履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
续,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在程序瑕疵,但根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9]11 号)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
瑞祥工业、瑞鹄浩博与出租方签署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手续不必然影响该等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此外,瑞祥工业、瑞鹄浩博承租上述房屋仅为向员工提供住宿之用,非用于
生产经营,上述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
案手续不会对发行人、瑞祥工业、瑞鹄浩博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就该
等租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履行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事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柴震已出具承诺,若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致使
发行人、瑞祥工业、瑞鹄浩博遭受任何损失的,其承诺承担该等损失。

                                  4-1-173
    综上,瑞祥工业、瑞鹄浩博上述租赁的部分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部分
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相应租赁合同的效力,不会对发行
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等程序瑕疵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
质障碍。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其他无形资产

    1、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
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检索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共 4 项,具体情况如下:

                                      核定使
 序号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有效期           注册人
                                      用类别

   1       26980928                      7         2018.09.28-2028.09.27   瑞鹄模具


   2       9403519                       7       2012.05.14-2022.05.13     瑞鹄模具


   3       9863439                       7       2012.10.21-2022.10.20     瑞鹄模具



   4       26262571                      7       2018.12.07-2028.12.06     瑞祥工业


    2、专利权

    最新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境内专利权共 9 项,其中发行人新增 1 项
发明专利——“铝合金夹具导电负极装置”(专利号:ZL201710916412.3),瑞祥
工业新增 3 项发明专利——“一种导向机构”(专利号:ZL201710874393.2)、“一
种汽车侧围翻转输送机构”(专利号:ZL201710874403.2)及“一种多车型共用定
位料框”(专利号:ZL201711432437.2),富士瑞鹄新增 5 项实用新型专利——“一
种冲压模具顶料机构” (专利号:ZL201820775570.1)、“汽车覆盖件模具翻孔机
构”(专利号:ZL201821854099.1)、“一种用于抵消修边刀块侧向力的新型模具
结构”(专利号:ZL201821930783.3)、“一种用于板件凸筋成型的新型模具结构”
( 专 利 号 : ZL201821931297.3 ) 及 “ 一 种 落 料 模 切 断 机 构 ” ( 专 利 号 :
ZL201821931311.X)。

                                       4-1-174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权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
律师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检索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的境内专利权共 141 项,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

 序                                                   专利申     授权公     法律状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号                                                    请日       告日        态

         一种铝合金冲压模   实用                      2017.03.   2017.11.   专利权
  1                                ZL201720275531.0
           具刀块结构       新型                        21         28       维持

         一种铝合金板料冲
                            实用                      2017.03.   2017.11.   专利权
  2      孔及废料豆分离模          ZL201720275534.4
                            新型                        21         28       维持
               具

         铝合金夹具导电负   发明                      2017.09.   2019.08.   专利权
  3                                ZL201710916412.3
             极装置         专利                        30         27       维持

         一种数控设备加工
                            发明                      2016.11.   2019.03.   专利权
  4      信息采集系统及方          ZL201611010548.X
                            专利                        17         29       维持
               法

         一种数控设备加工   实用                      2016.11.   2018.03.   专利权
  5                                ZL201621233216.3
           信息采集系统     新型                        17         09       维持

                            实用                      2015.12.   2016.06.   专利权
  6      一种拉延成型模具          ZL201521140021.X
                            新型                        31         15       维持

         一种具有上翻斜楔   实用                      2015.12.   2016.06.   专利权
  7                                ZL201521141809.2
           的冲压模具       新型                        31         15       维持

         一种冲压模具侧销   实用                      2015.01.   2015.07.   专利权
  8                                ZL201520025314.7
            卡紧结构        新型                        14         15       维持

         一种模具压料芯限   实用                      2015.01.   2015.07.   专利权
  9                                ZL201520025329.3
             位结构         新型                        14         15       维持

                            实用                      2015.01.   2015.07.   专利权
 10      一种模具翻边机构          ZL201520026582.0
                            新型                        14         15       维持




                                     4-1-175
                          实用                      2014.09.   2015.01.   专利权
11   一种废料排出装置            ZL201420548401.6
                          新型                        23         14       维持

                          发明                      2014.09.   2016.04.   专利权
12     一种拉修模具              ZL201410471213.2
                          专利                        16         27       维持

     一种用于工件刻字     实用                      2014.06.   2014.11.   专利权
13                               ZL201420294252.5
        的刻字部件        新型                        04         19       维持

                          实用                      2014.06.   2014.11.   专利权
14   一种刀具锁紧装置            ZL201420294273.7
                          新型                        04         05       维持

                          实用                      2014.06.   2014.11.   专利权
15   一种冲压模具结构            ZL201420294274.1
                          新型                        04         05       维持

     一种用于修边模具     实用                      2013.05.   2013.12.   专利权
16                               ZL201320268011.9
        的修边刀具        新型                        16         04       维持

     一种汽车覆盖件冲     实用                      2013.05.   2013.12.   专利权
17                               ZL201320268057.0
          压模具          新型                        16         04       维持

                          实用                      2013.05.   2013.12.   专利权
18     一种夹紧装置              ZL201320269535.X
                          新型                        16         04       维持

     一种提高大型覆盖
                          实用                      2013.05.   2013.12.   专利权
19   件研合率的冲压模            ZL201320261612.7
                          新型                        14         04       维持
            具

     一种汽车顶盖天窗     实用                      2013.05.   2014.03.   专利权
20                               ZL201320261634.3
         冲压模具         新型                        14         19       维持

     一种汽车顶盖天窗     实用                      2013.05.   2013.12.   专利权
21                               ZL201320261647.0
      防塌陷冲压模具      新型                        14         04       维持

     一种汽车侧围加工     实用                      2013.05.   2013.12.   专利权
22                               ZL201320261685.6
           模具           新型                        14         04       维持

     一种侧驱动压料机     发明                      2011.12.   2014.07.   专利权
23                               ZL201110451867.5
      构及其冲压方法      专利                        29         16       维持

     侧成形小压芯、带有   发明                      2011.12.   2014.03.   专利权
24                               ZL201110452950.4
     侧成形小压芯的冲     专利                        29         19       维持


                                   4-1-176
        压模具及冲压方法

        一种自动化汽车盒
                           发明                      2011.04.   2012.09.   专利权
25      子件三合一冲压模          ZL201110080586.3
                           专利                        01         26       维持
         具及其冲压工艺

        一种自动化修边和

        整形二合一的汽车   发明                      2011.04.   2013.07.   专利权
26                                ZL201110080590.X
        冲压模具及其冲压   专利                        01         03       维持

              工艺

        一种拉延和修边二
                           发明                      2011.03.   2012.09.   专利权
27      合一的汽车冲压模          ZL201110080307.3
                           专利                        31         26       维持
         具及其冲压工艺

        一种用于拉延模具   发明                      2009.12.   2011.09.   专利权
28                                ZL200910254024.9
         的板件切口机构    专利                        08         21       维持

        一种调整模具工作   发明                      2008.12.   2010.09.   专利权
29                                ZL200810136465.4
         行程的气垫顶杆    专利                        15         01       维持

        一种气缸驱动斜楔   发明                      2008.05.   2010.09.   专利权
30                                ZL200810097460.5
              机构         专利                        27         29       维持

     (2)瑞祥工业

序                                                   专利申     授权公     法律状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号                                                    请日       告日        态

        一种汽车侧围翻转   发明                      2017.09.   2019.07.   专利权
1                                 ZL201710874403.2
            输送机构       专利                        25         30       维持

                           发明                      2017.09.   2019.09.   专利权
2         一种导向机构            ZL201710874393.2
                           专利                        25         13       维持

        一种多车型共用定   发明                      2017.12.   2019.09.   专利权
3                                 ZL201711432437.2
            位料框         专利                        26         03       维持

        一种包边模具切换   发明                      2017.09.   2018.10.   专利权
4                                 ZL201710876017.7
             机构          专利                        25         16       维持



                                    4-1-177
     一种升降龙门架结   发明                      2016.12.   2018.07.   专利权
5                              ZL201611240472.X
           构           专利                        29         03       维持

     一种自补偿焊接装   发明                      2016.12.   2018.10.   专利权
6                              ZL201611215185.3
           置           专利                        26         09       维持

                        发明                      2016.12.   2019.02.   专利权
7     一种焊接装置             ZL201611215203.8
                        专利                        26         26       维持

     一种焊装机器人用   发明                      2016.11.   2018.10.   专利权
8                              ZL201611081098.3
      抓手存放装置      专利                        30         09       维持

     一种汽车轮罩包边   发明                      2016.11.   2018.04.   专利权
9                              ZL201611082343.2
        成型装置        专利                        30         20       维持

     一种焊装生产线车   发明                      2016.11.   2018.04.   专利权
10                             ZL201611068519.9
     型焊装切换装置     专利                        29         20       维持

     一种多车型共用焊   发明                      2016.11.   2018.10.   专利权
11                             ZL201611068520.1
      装生产线结构      专利                        29         16       维持

     车身骨架焊装顶盖   发明                      2016.11.   2018.06.   专利权
12                             ZL201610941774.3
     柔性化定位机构     专利                        02         19       维持

     白车身钣金件自动   发明                      2016.10.   2018.04.   专利权
13                             ZL201610889239.8
        定位设备        专利                        12         06       维持

     一种门盖顶升翻转   发明                      2016.08.   2018.08.   专利权
14                             ZL201610700631.3
        加工机构        专利                        22         17       维持

     一种两车型翼子板
                        发明                      2015.12.   2017.12.   专利权
15   焊接夹具及其使用          ZL201510941698.1
                        专利                        16         01       维持
          方法

     一种汽车尾灯翻边
                        发明                      2015.12.   2017.12.   专利权
16   成型机构及成型方          ZL201510941706.2
                        专利                        16         01       维持
           法

     一种用于准确定位
                        发明                      2015.10.   2017.11.   专利权
17   的伺服驱动牵引机          ZL201510684230.9
                        专利                        22         03       维持
           构


                                 4-1-178
     一种多车型侧围四
                        发明                      2015.09.   2018.04.   专利权
18   面体柔性自动化批          ZL201510635996.8
                        专利                        30         06       维持
        量焊装线

     一种后盖外板总成   发明                      2015.09.   2018.04.   专利权
19                             ZL201510635999.1
        焊接机构        专利                        30         10       维持

                        发明                      2015.01.   2016.04.   专利权
20     一种预弯机              ZL201510010810.X
                        专利                        09         20       维持

     一种升降高速滚床   发明                      2014.09.   2016.09.   专利权
21                             ZL201410460053.1
        输送机构        专利                        11         07       维持

                        发明                      2014.08.   2016.09.   专利权
22   一种自动升降辊床          ZL201410375410.4
                        专利                        01         07       维持

     汽车后轮罩包边装   发明                      2012.02.   2015.02.   专利权
23                             ZL201210039130.7
           置           专利                        21         25       维持

                        实用                      2016.12.   2017.09.   专利权
24   手动气缸推动机构          ZL201621459262.5
                        新型                        29         29       维持

                        实用                      2016.12.   2017.11.   专利权
25     翻转工装台              ZL201621467114.8
                        新型                        29         17       维持

     用于车身外观面焊   实用                      2016.12.   2017.09.   专利权
26                             ZL201621468102.7
      接的焊接装置      新型                        29         01       维持

     汽车车身定位机构   实用                      2016.12.   2017.09.   专利权
27                             ZL201621443190.5
        顶升装置        新型                        27         01       维持

     汽车车门外置式定   实用                      2016.12.   2017.09.   专利权
28                             ZL201621443417.6
       位安装装置       新型                        27         29       维持

                        实用                      2016.12.   2017.09.   专利权
29      定位夹具               ZL201621433847.X
                        新型                        26         29       维持

                        实用                      2016.12.   2017.09.   专利权
30   多车型用配重块            ZL201621433879.X
                        新型                        26         01       维持

                        实用                      2016.11.   2017.08.   专利权
31    行走滚轮系统             ZL201621299875.7
                        新型                        30         22       维持


                                 4-1-179
                        实用                      2016.11.   2017.08.   专利权
32     取件工作台              ZL201621302420.6
                        新型                        30         22       维持

     机器人包边处理装   实用                      2016.11.   2017.08.   专利权
33                             ZL201621288242.6
           置           新型                        29         22       维持

     适用于多车型切换   实用                      2016.11.   2017.09.   专利权
34                             ZL201621288272.7
      的焊装生产线      新型                        29         29       维持

     焊装生产线车型焊   实用                      2016.11.   2017.12.   专利权
35                             ZL201621288325.5
       装切换装置       新型                        29         29       维持

     多车型共用焊装生   实用                      2016.11.   2017.08.   专利权
36                             ZL201621288337.8
        产线结构        新型                        29         22       维持

     车身骨架焊装顶盖   实用                      2016.11.   2017.05.   专利权
37                             ZL201621166096.X
     柔性化定位机构     新型                        02         03       维持

     白车身侧围轮罩滚   实用                      2016.09.   2017.03.   专利权
38                             ZL201621073212.3
         边工装         新型                        23         29       维持

     一种汽车车身拼装   实用                      2016.09.   2017.09.   专利权
39                             ZL201621064002.8
          装置          新型                        20         29       维持

                        实用                      2016.09.   2017.03.   专利权
40   白车身焊装生产线          ZL201621064003.2
                        新型                        20         29       维持

     一种机器人焊钳电   实用                      2015.11.   2016.05.   专利权
41                             ZL201520873307.2
     极帽修磨预警系统   新型                        05         11       维持

     一种用于准确定位
                        实用                      2015.10.   2016.04.   专利权
42   的伺服驱动牵引机          ZL201520816078.0
                        新型                        22         20       维持
           构

                        实用                      2015.10.   2016.04.   专利权
43   一种滑撬输送机构          ZL201520827311.5
                        新型                        21         27       维持

     一种后盖外板总成   实用                      2015.09.   2016.05.   专利权
44                             ZL201520766384.8
        焊接机构        新型                        30         04       维持

     一种多车型侧围四   实用                      2015.09.   2016.04.   专利权
45                             ZL201520766734.0
     面体柔性自动化批   新型                        30         20       维持


                                 4-1-180
            量焊装线

        一种滑移轨道切换   实用                      2015.09.   2016.03.   专利权
46                                ZL201520673336.4
              系统         新型                        01         02       维持

        一种多车型柔性转   实用                      2015.09.   2016.03.   专利权
47                                ZL201520673339.8
           体切换机构      新型                        01         30       维持

        一种轨道变轨切换   实用                      2015.09.   2016.03.   专利权
48                                ZL201520673359.5
              机构         新型                        01         02       维持

        一种汽车门预弯装   实用                      2015.08.   2016.02.   专利权
49                                ZL201520644385.5
               置          新型                        25         17       维持

        一种高效高频固化   实用                      2013.11.   2014.04.   专利权
50                                ZL201320744847.1
              装置         新型                        25         16       维持

        一种带平衡器的焊   发明                      2010.11.   2014.04.   专利权
51                                ZL201010566501.8
             钳台架        专利                        30         02       维持

        轿车白车身总成生
                           发明                      2008.12.   2011.05.   专利权
52      产线滑橇往返输送          ZL200810136461.6
                           专利                        15         11       维持
        系统分站升降机构

        一种汽车总拼翻转   发明                      2008.12.   2011.01.   专利权
53                                ZL200810136462.0
            平推工装       专利                        15         12       维持

     (3)富士瑞鹄

序                                                   专利申     授权公     法律状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号                                                    请日       告日        态

        一种冲压模具顶料   实用                      2018.05.   2019.07.   专利权
1                                 ZL201820775570.1
              机构         新型                        23         16       维持

        汽车覆盖件模具翻   实用                      2018.11.   2019.08.   专利权
2                                 ZL201821854099.1
            孔机构         新型                        12         16       维持

        一种用于抵消修边
                           实用                      2018.11.   2019.08.   专利权
3       刀块侧向力的新型          ZL201821930783.3
                           新型                        12         16       维持
           模具结构



                                    4-1-181
     一种用于板件凸筋
                        实用                      2018.11.   2019.08.   专利权
4    成型的新型模具结          ZL201821931297.3
                        新型                        12         16       维持
           构

     一种落料模切断机   实用                      2018.11.   2019.08.   专利权
5                              ZL201821931311.X
           构           新型                        12         16       维持

     冲压模具活动盖板   实用                      2018.05.   2019.02.   专利权
6                              ZL201820775064.2
        复位机构        新型                        23         19       维持

     板件冲压成型模具   实用                      2018.05.   2019.02.   专利权
7                              ZL201820775569.9
           结构         新型                        23         19       维持

     冲翻孔斜楔排料机   实用                      2018.05.   2019.02.   专利权
8                              ZL201820775800.4
           构           新型                        23         19       维持

     模具自动存放限位   实用                      2018.05.   2019.04.   专利权
9                              ZL201820775803.8
           机构         新型                        23         16       维持

     一种修边模抛料机   实用                      2018.03.   2018.11.   专利权
10                             ZL201820409359.8
           构           新型                        26         16       维持

     一种用于模具出料   实用                      2018.03.   2018.11.   专利权
11                             ZL201820409585.6
      转运的抛料机构    新型                        26         16       维持

                        实用                      2018.03.   2018.11.   专利权
12    落料模分切机构           ZL201820409650.5
                        新型                        26         16       维持

     一种拉延模托料定   实用                      2018.03.   2018.11.   专利权
13                             ZL201820409682.5
         位机构         新型                        26         16       维持

                        实用                      2017.08.   2019.04.   专利权
14    上翻孔模具机构           ZL201720956026.2
                        新型                        02         16       维持

                        实用                      2017.07.   2018.03.   专利权
15   一种气动托料装置          ZL201720942587.7
                        新型                        31         16       维持

     解决冲孔废料滑落   实用                      2017.07.   2018.05.   专利权
16                             ZL201720942602.8
         的机构         新型                        31         22       维持

     一种修边冲孔模具   实用                      2017.07.   2018.05.   专利权
17                             ZL201720905464.6
       除粉屑机构       新型                        25         04       维持


                                 4-1-182
     一种一体化模具浮   实用                      2017.07.   2018.05.   专利权
18                             ZL201720905996.X
         料机构         新型                        25         08       维持

     一种用于侧围板冲   实用                      2017.07.   2018.05.   专利权
19                             ZL201720905997.4
      压的双行程模具    新型                        25         18       维持

     一种落料模下模刀   实用                      2016.08.   2017.02.   专利权
20                             ZL201620906815.0
         块结构         新型                        19         15       维持

     压合模自动输送板   实用                      2016.05.   2016.12.   专利权
21                             ZL201620488023.6
         件机构         新型                        26         07       维持

     一种修边废料冲裁   实用                      2016.05.   2016.12.   专利权
22                             ZL201620488604.X
           模具         新型                        26         07       维持

                        实用                      2016.05.   2016.11.   专利权
23   一种翻边顶出机构          ZL201620446812.3
                        新型                        17         30       维持

     一种新型活动压料   实用                      2016.05.   2016.12.   专利权
24                             ZL201620446977.0
        整形机构        新型                        17         07       维持

     一种实现顶盖尾部

     一序整形的模具结   发明                      2016.04.   2019.04.   专利权
25                             ZL201610269323.X
     构及其正整侧整方   专利                        27         16       维持

           法

     一种控制拉伸模板   实用                      2016.04.   2016.10.   专利权
26                             ZL201620366505.4
      料进给速度机构    新型                        27         12       维持

     一种开卷落料模的   发明                      2016.03.   2018.05.   专利权
27                             ZL201610190145.1
       正侧出料机构     专利                        30         18       维持

     一种解决冲压模侧
                        实用                      2016.03.   2016.10.   专利权
28   修角度起伏大的斜          ZL201620243814.2
                        新型                        28         12       维持
         楔机构

     一种新型压料翻边   实用                      2015.06.   2015.12.   专利权
29                             ZL201520461413.X
           机构         新型                        28         09       维持

     一种开卷落料用托   发明                      2015.06.   2017.08.   专利权
30                             ZL201510297921.3
           料架         专利                        02         15       维持


                                 4-1-183
         一种手工线落料模    发明                      2015.05.   2017.01.   专利权
 31                                 ZL201510240441.3
            定位部件         专利                        12         04       维持

         一种用于模具废料    实用                      2015.05.   2015.11.   专利权
 32                                 ZL201520304863.8
          排出的滑板机构     新型                        12         11       维持

         一种钣件冲孔翻孔    实用                      2015.04.   2016.02.   专利权
 33                                 ZL201520251715.4
               模具          新型                        23         24       维持

         一种用于旋转斜楔    实用                      2015.04.   2015.09.   专利权
 34                                 ZL201520247476.5
          复位的复位装置     新型                        22         23       维持

        一种开卷落料“一出   实用                      2015.04.   2015.09.   专利权
 35                                 ZL201520240225.4
          二”的推件结构     新型                        20         23       维持

         一种用于汽车冲压
                             实用                      2015.04.   2015.09.   专利权
 36      模具的新型强制排           ZL201520240237.7
                             新型                        20         23       维持
             料机构

         一种具有插刀机构    发明                      2015.03.   2016.08.   专利权
 37                                 ZL201510124587.1
           的冲压模具        专利                        20         24       维持

         一种用于板件成型    发明                      2014.03.   2016.06.   专利权
 38                                 ZL201410098568.1
           的拉延模具        专利                        15         29       维持

         一种具有拉延筋的
                             发明                      2014.03.   2016.11.   专利权
 39      冲压模具及其成型           ZL201410099008.8
                             专利                        15         16       维持
               工艺

         一种具有移动压料    发明                      2013.01.   2015.04.   专利权
 40                                 ZL201310022057.7
          功能的拉延模具     专利                        22         15       维持

                                                                             未缴年

         一种汽车覆盖件冲                                                    费专利
                             实用                      2013.01.   2013.07.
 41      压模具侧向驱动机           ZL201320031593.9                         权终
                             新型                        22         31
               构                                                            止,等

                                                                             恢复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
富士瑞鹄拥有的上表中序号 41 的专利权法律状态为“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

                                      4-1-184
复”;鉴于富士瑞鹄实际生产经营中已不再使用该专利,富士瑞鹄决定不再续缴
该专利的年费。

      (4)瑞鹄检具

 序                                                   专利申     授权公     法律状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号                                                    请日       告日        态

         一种乘用车后轴在   实用                      2018.06.   2018.12.   专利权
  1                                ZL201820889740.9
         线自动化测量检具   新型                        09         11       维持

         一种小内径销套精   实用                      2018.05.   2019.01.   专利权
  2                                ZL201820796556.X
          度组合检测装置    新型                        28         01       维持

         一种汽车钣件料边   实用                      2018.05.   2018.12.   专利权
  3                                ZL201820796557.4
            检测装置        新型                        28         11       维持

         一种支撑产品的升   实用                      2018.05.   2018.12.   专利权
  4                                ZL201820796560.6
           降定位机构       新型                        28         28       维持

         一种汽车注塑灯间   实用                      2018.05.   2019.01.   专利权
  5                                ZL201820796588.X
          隙辅助调整装置    新型                        28         01       维持

         一种汽车冲焊件检   实用                      2018.05.   2019.01.   专利权
  6                                ZL201820800359.0
         具的翻转连接装置   新型                        28         01       维持

      (5)瑞鹄浩博

 序                                                   专利申     授权公     法律状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号                                                    请日       告日        态

         一种上下双活动双
                            实用                      2017.11.   2018.06.   专利权
  1      刀块整形的模具机          ZL201721556647.8
                            新型                        21         15       维持
               构

                            实用                      2017.11.   2018.07.   专利权
  2      一种压料翻边机构          ZL201721523493.2
                            新型                        15         20       维持

         一种拉延模托料定   实用                      2017.11.   2018.07.   专利权
  3                                ZL201721523501.3
             位机构         新型                        15         20       维持

  4      一种加装排废料机   实用   ZL201721524309.6   2017.11.   2018.09.   专利权



                                     4-1-185
         构的铝件冲孔模具    新型                            15          11         维持

         一种冲压模具冲压    发明                          2017.11.    2019.03.   专利权
  5                                   ZL201711117432.0
          件快速定位装置     专利                            13          01         维持

         一种双层抗碎裂快    实用                          2017.11.    2018.06.   专利权
  6                                   ZL201721505748.2
          速成型冲压模具     新型                            13          05         维持

         一种用于汽车零部    实用                          2017.11.    2018.06.   专利权
  7                                   ZL201721507300.4
         件制造的冲裁模具    新型                            13          05         维持

         一种带有二次顶出
                             实用                          2017.11.    2018.07.   专利权
  8      机构的车门冲压模             ZL201721507318.4
                             新型                            13          03         维持
               具

         一种防止汽车后横
                             实用                          2017.11.    2018.06.   专利权
  9      梁冲压件变形的冲             ZL201721507338.1
                             新型                            13          05         维持
             压模具

         一种带弯折冲头的    实用                          2017.11.    2018.06.   专利权
 10                                   ZL201721507341.3
           快速冲压模具      新型                            13          05         维持

         一种新型压料芯机    实用                          2017.11.    2018.06.   专利权
 11                                   ZL201721510444.5
               构            新型                            13          05         维持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国版权保
护中心出具的查询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检索查验,最
新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新增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 11 项。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共 26 项,具体情况如下:

                            计算机软件                                               权利
                                                    著作    开发完成日     首次发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登记     登记号                                    取得
                                                    权人          期       表日期
                             证书号                                                  方式

         瑞鹄集团报价管     软著登字第    2016SR    瑞鹄                             原始
  1                                                         2015.12.20     未发表
           理平台 V1.0      1458794 号     280177   模具                             取得



                                         4-1-186
     瑞鹄售后管理系     软著登字第    2016SR    瑞鹄                         原始
2                                                      2016.02.20   未发表
         统 V1.0        1457596 号     278979   模具                         取得

     铝板冲压模具逃     软著登字第    2017SR    瑞鹄                         原始
3                                                      2016.12.20   未发表
       料软件 V1.0      1800568 号     215284   模具                         取得

     瑞鹄数字化测量     软著登字第    2017SR    瑞鹄                         原始
4                                                      2017.03.10   未发表
        系统 V1.0       1883471 号     298187   模具                         取得

     瑞鹄模具程序单
                        软著登字第    2017SR    瑞鹄                         原始
5    管理系统[简称:                                   2017.03.01   未发表
                        2089931 号     504647   模具                         取得
      RHMJCX]V1.0

     瑞鹄模具生产计
                        软著登字第    2018SR    瑞鹄                         原始
6    划排产管理系统                                    2017.11.01   未发表
                        2579258 号     250163   模具                         取得
          V1.0

     瑞鹄模具压机工

     时智能采集系统     软著登字第    2019SR    瑞鹄                         原始
7                                                      2018.06.30   未发表
     [简称:程序单管    3439031 号    0018274   模具                         取得

       理系统]V1.0

     焊装白车身输送
                        软著登字第    2018SR    瑞祥                         原始
8    PLC 控制应用软                                    2017.10.10   未发表
                        2374476 号     045381   工业                         取得
         件 V1.0

     那智不二越机器

     人软 PLC 的控制    软著登字第    2018SR    瑞祥                         原始
9                                                      2017.12.10   未发表
       系统[简称:      2673865 号     344770   工业                         取得

     SoftwarePLC]V1.0

     触摸屏画面锁屏     软著登字第    2018SR    瑞祥                         原始
10                                                     2018.02.05   未发表
      程序软件 V1.0     2673864 号     344769   工业                         取得

     COMAU 机器人

     涂胶应用控制系     软著登字第    2018SR    瑞祥                         原始
11                                                     2017.12.10   未发表
        统[简称:       3054843 号     725748   工业                         取得

      Glue_Appl]V1.0


                                     4-1-187
     Buffer 控制系统   软著登字第    2018SR    瑞祥                         原始
12                                                    2018.06.20   未发表
          V1.0         3054844 号     725749   工业                         取得

     瑞云智造生管运                            瑞祥

     维系统软件-生产                           工
                       软著登字第    2019SR                                 原始
13   监控管理平台[简                           业、   2018.10.10   未发表
                       3473104 号    0052347                                取得
          称:                                 殷明

     RIPMS-PMC]V1.0                            康

     车身覆盖件冲压

     模具自动化设计    软著登字第    2015SR    富士                2015.0   原始
14                                                    2014.12.30
       系统[简称:     1061358 号     174272   瑞鹄                 1.10    取得

     RuiHuTools]V1.0

     瑞鹄检具无线测
                       软著登字第    2017SR    瑞鹄                         原始
15    量软件[简称:                                   2017.07.22   未发表
                       2182155 号     596871   检具                         取得
       RHAM]V1.0

     瑞鹄检具 T19 后

      轴测量软件[简    软著登字第    2018SR    瑞鹄                         原始
16                                                    2018.03.30   未发表
     称:T19 测量软    2941869 号     612774   检具                         取得

         件]V1.0

      库区切换系统     软著登字第    2019SR    瑞祥                         原始
17                                                    2017.10.10   未发表
          V1.0         3954460 号    0533703   工业                         取得

      转台控制软件     软著登字第    2019SR    瑞祥                         原始
18                                                    2019.05.08   未发表
          V1.0         3952309 号    0531552   工业                         取得

     智能化报警推送    软著登字第    2019SR    瑞祥                         原始
19                                                    2019.05.08   未发表
        软件 V1.0      3952331 号    0531574   工业                         取得

     高速台车系统控    软著登字第    2019SR    瑞祥                         原始
20                                                    2018.09.20   未发表
       制软件 V1.0     3952342 号    0531585   工业                         取得

      KUKA 机器人
                       软著登字第    2019SR    瑞祥                         原始
21   USERTECH 应用                                    2019.01.08   未发表
                       3952319 号    0531562   工业                         取得
       软件[简称:


                                    4-1-188
           KUCM]V1.0

         ABB HemingApp

         滚边偏移指令软     软著登字第    2019SR       瑞祥                               原始
  22                                                            2019.01.10    未发表
            件[简称:       3954453 号    0533696      工业                               取得

            HEM]V1.0

           安川机器人

         profnet 通讯状态   软著登字第    2019SR       瑞祥                               原始
  23                                                            2019.01.10    未发表
         监控软件[简称:    3952420 号    0531663      工业                               取得

          YRPDM]V1.0

         先进先出系统控     软著登字第    2019SR       瑞祥                               原始
  24                                                            2018.09.20    未发表
         制应用软件 V1.0    3990911 号    0570154      工业                               取得

         FANUC 机器人数

         字偏移应用软件     软著登字第    2019SR       瑞祥                               原始
  25                                                            2019.01.08    未发表
                [简称:     3990975 号    0570218      工业                               取得

          HEMSET]V1.0

         ABB RIVET_APP

         自冲铆接程序软     软著登字第    2019SR       瑞祥                               原始
  26                                                            2019.01.10    未发表
            件[简称:       3992969 号    0572212      工业                               取得

         RIVET_APP]V1.0

      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域名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域名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的域名共 3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        域名注册人             注册时间                  到期时间

  1        rayhoo.net        瑞鹄模具              2007.10.26                2025.10.26

  2        ahrxgy.com        瑞祥工业              2012.09.27                2024.09.27

  3       rayhoogt.com       瑞鹄检具              2018.08.25                2028.08.25



                                         4-1-189
                  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域名使用权。

                  六、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重大借款合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正在履行的合
            同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

序                借款   贷款金额   借款起止日     借款年利                                      对应的担保合
     贷款银行                                                 借款合同号    担保人和担保方式
号                单位   (万元)       期         率(%)                                           同号

                                    自 2019 年 4

     芜湖扬子农   瑞鹄              月 26 日至                0741951220    宏博科技提供最高额   340208074120
1                         1,000                      4.75
     村商业银行   模具              2022 年 4 月                190010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6000010

                                       26 日

                                    自 2019 年 6

     芜湖扬子农   瑞鹄              月 14 日至                0741951220    宏博科技提供最高额   340208074120
2                         1,000                      4.75
     村商业银行   模具              2022 年 6 月                190024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6000010

                                       14 日

                                    自 2019 年 7

     芜湖扬子农   瑞鹄              月 15 日至                0781051220    宏博科技提供最高额   340208074120
3                          850                       4.75
     村商业银行   模具              2022 年 7 月                190004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6000010

                                       15 日

                                    自 2019 年 8

     芜湖扬子农   瑞鹄              月 14 日至                0781051220    宏博科技提供最高额   340208074120
4                          565                       4.75
     村商业银行   模具              2022 年 8 月                190032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6000010

                                       14 日

                                    自 2019 年 8              2019 芜银贷
     中信银行股
                  瑞鹄              月 26 日至                   字第
5    份有限公司           1,000                      4.35                         信用                —
                  模具              2020 年 8 月              1975121D0
      芜湖分行
                                       25 日                    073 号



                                                   4-1-190
      此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的正在
履行的授信/融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重大授信协议/融资合同如下:

 序                         授信/融资额     授信期限/融资     担保人和担保
         授信人    受信人                                                    协议编号
 号                         度(万元)        额度有效期         方式

        兴业银行
                                             自 2018 年 11
        股份有限   瑞鹄模                                     票据池及保证   芜 2018613
 1                            15,000        月 27 日至 2019
        公司芜湖     具                                         金质押         授 001
                                             年 11 月 26 日
          分行

        中信银行                                                             2019 信芜
                                            自 2019 年 1 月
        股份有限   瑞鹄模                                                     银字第
 2                             5,000        22 日至 2021 年        --
        公司芜湖     具                                                      1975121A0
                                               1 月 22 日
          分行                                                                 005 号

        广发银行                                                             (2019)广
                                            自 2019 年 6 月   宏博科技提供
        股份有限   瑞鹄模                                                    银综授总
 3                             7,000        14 日至 2020 年   最高额连带责
        公司芜湖     具                                                        字第
                                               5 月 30 日     任保证担保
          分行                                                               000125 号

        中国银行
                                            自 2019 年 6 月   宏博科技提供   2019 年芜
        股份有限   瑞鹄模
 4                             5,000        27 日至 2020 年   最高额连带责   中银额字
        公司芜湖     具
                                               6 月 13 日     任保证担保       016 号
          分行

        中国光大
                                            自 2019 年 8 月   宏博科技提供   WHZSBLZ
        银行股份   瑞鹄模
 5                             8,000        23 日至 2020 年   最高额连带责   SXY20190
        有限公司     具
                                               8 月 22 日     任保证担保        173
        芜湖分行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银行之间签署的上述合同均依据银行
制定的借款及授信/融资合同格式文本制作。本所认为,该等合同的内容及形式
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方当事人签署并实际履行该等合同,
该等合同合法、有效。

      2、重大担保合同

                                          4-1-191
             最新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正在履行的担保主债权金额在 500 万元以
       上的重大担保合同如下:

       担保                   被担保                                                              担保合
序号             担保权人              担保方式                     被担保的主债权
        人                      人                                                                  同号

                                                    为瑞祥工业自 2019 年 5 月 24 日至 2020 年
                上海浦东发
                                       最高额连     4 月 2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办理各类融资业         ZB8001
       瑞鹄     展银行股份    瑞祥工
 1                                     带责任保     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9000
       模具     有限公司芜      业
                                        证担保      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00075
                  湖分行
                                                                      1,500 万元

                                       最高额连     为瑞鹄检具自 2019 年 4 月 25 日至 2020 年   3402080
       瑞鹄     芜湖扬子农    瑞鹄检
 2                                     带责任保     4 月 25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发生的债务提供      7412019
       模具     村商业银行      具
                                        证担保             担保,担保最高余额 1,000 万元          0000118

                                       最高额连     为瑞鹄浩博自 2019 年 9 月 10 日至 2022 年   3402080
       瑞鹄     芜湖扬子农    瑞鹄浩
 3                                     带责任保     9 月 10 日期间与担保权人发生的债务提供      7412019
       模具     村商业银行      博
                                        证担保             担保,担保最高余额 510 万元            0001117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的第三
       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发行人就上述担保事宜与有关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本所认为,
       发行人的上述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3、重大采购合同

             最新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
       重大采购合同主要如下:

        序号         销售方            采购方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金额(含税,万元)


                 安徽裕隆模具铸                     发行人向销售方采       分不同产品类型以单价
         1                             发行人
                   业有限公司                              购铸件            乘以实际质量计算


                 南通虹冈铸钢有                     发行人向销售方采       分不同产品类型以单价
         2                             发行人
                     限公司                                购铸件            乘以实际质量计算



                                                 4-1-192
                                                    发行人向销售方采       分不同产品类型以单价
     3          泓鹄材料           发行人
                                                           购铸件            乘以实际质量计算


         4、重大销售合同

         最新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
重大销售合同主要如下:

序                                                                                合同金额(含
                  采购方               销售方               合同主要内容
号                                                                                 税,万元)

1         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     发行人        发行人向采购方销售模具        2,026.4736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小蓝分
2                                      发行人        发行人向采购方销售模具           2,085
                    公司

          VINFAST TRADING AND
                                                      发行人向采购方销售模        379.9921 万美
3          PRODUCTION LIMITED          发行人
                                                              具、检具                 元
           LIABILITY COMPANY

4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发行人向采购方销售模具         2,180.90

                                       瑞祥工        瑞祥工业向采购方销售焊
5                 奇瑞汽车                                                            2,221
                                            业                装生产线

                                       瑞祥工        瑞祥工业向采购方销售自
6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4,550
                                            业                  动线

                                       瑞祥工        瑞祥工业向采购方销售焊
7           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                                                    3,685.96
                                            业                接自动线

         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发行人与 VINFAST TRADING AND PRODUCTION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签署的重大销售合同适用新加坡法律,境外律
师已就该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具体合同                适用法律                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发行人与 VINFAST                             根据新加坡律师事务所 SHOOKLIN

     1           TRADING AND                新加坡法        & BOK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该合同构

             PRODUCTION LIMITED                             成双方合法、有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4-1-193
         LIABILITY COMPANY 签                     的义务,根据新加坡法律具有可执行

         署的销售合同(对应上表序                               性

                  号 3)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所认为,上述重大销售合同按正常商业条款签订,合同
内容及形式不违反其适用的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二)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及其合法有效性

   1、其他应收款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6711 号),并经本所律师
查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合并口径)为
27,560,367.51 元。其中,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占其他应收
                              款项性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6 月 30      账龄     款总额的比
                                质                                         期末余额
                                           日                 例(%)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     160.00    1 年以内     13.03        8.00

 上海吉茨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金     155.00    1 年以内     12.62        7.75

  上海吉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金     115.00    1 年以内      9.36        5.75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保证金     92.04     1 年以内      7.49       4.602

  杭州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保证金     90.00      1-2 年       7.34       9.000

                合 计                    612.04       --        49.84       35.102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均系正常的经营活动而
发生。

   2、其他应付款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6711 号),并经本所律师
查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合并口径)为 1,194,396.72
元。


                                       4-1-194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均系正常的经营活动而发
生。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所认为,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
他应收、应付款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合法、有效。

   七、发行人的税务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6711 号)并经本所律师
查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主要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15%        发行人、瑞祥工业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子公司执行 25%的企业
                                               25%
                                                             所得税税率

                                        17%、16%、
       增值税       产品销售增加值                               --
                                          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税额             7%                --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税额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税额             2%                --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所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在符
合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根据瑞祥工业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在安徽省芜湖市国家税务局办理的《税务
资格备案表》,瑞祥工业办理完成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资格备案。瑞祥工
业于 2019 年 1-6 月享受此税收优惠。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所认为,瑞祥工业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真实、合法、有
                                     4-1-195
效。

   (三)政府补助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6711 号)、《非经常性损
益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6713 号)并经本所律师查验,2019 年 1-6 月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补助项目                       获得补助金额(元)

               技术改造综合奖补                       3,738,400.00

         研发仪器设备补助-激光淬火设备                 328,000.00

                土地使用税奖励                         829,900.00

                增值税即征即退                         410,185.94

           现代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6,284.20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经费补助                    30,000.00

                 失业保险补助                           24,077.00

                个税手续费返还                          29,942.85

               三重一创政策资金                       2,500,000.00

                    上市奖励                          3,500,000.00

                    专利奖励                            55,000.00

                     合计                             11,451,789.99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所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不
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符合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真实、合法、
有效。

   (四)报告期内的纳税情况

   1、发行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盖章确认的《证明》,
发行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各项税收管理法律法规,


                                   4-1-196
按时足额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受到主管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2、瑞祥工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盖章确认的《证明》,
瑞祥工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各项税收管理法律法
规,按时足额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受到主管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3、富士瑞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盖章确认的《证明》,
富士瑞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各项税收管理法律法
规,按时足额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受到主管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4、瑞鹄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盖章确认的《证明》,
瑞鹄检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各项税收管理法律法
规,按时足额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受到主管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5、瑞鹄浩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盖章确认的《证明》,
瑞鹄浩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各项税收管理法律法
规,按时足额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不存在受到主管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6、瑞鹄浩博分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
《证明》,瑞鹄浩博分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该文件出具之日按期申报、依
法纳税,在主管税务机关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不存在违法违章记录。

   根据上述证明及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地方税收政策按期申报、依法纳税,
未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及其它

   (一)环境保护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环境


                                  4-1-197
保护部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情况,核查发行人报
告期内的相关营业外支出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
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安全生产及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

   1、发行人

   (1)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
具的《关于出具企业相关安全生产情况的证明》,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未曾发生过
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也没有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法律、
法规的行为而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2)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
《证明》,发行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严格遵守国家质量技术监
督方面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未发生因违反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规而受
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3)根据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情况说明》,
发行人近三年来未有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而受到
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2、瑞祥工业

   (1)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出
具的《关于出具企业相关安全生产情况的证明》,瑞祥工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
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未曾发
生过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也没有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法
律、法规的行为而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2)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
《证明》,瑞祥工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期间没有因违反有关
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4-1-198
   3、富士瑞鹄

   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证明》,
富士瑞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期间没有因违反有关市场监管
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4、瑞鹄检具

   (1)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
具的《关于出具企业相关安全生产情况的证明》,瑞鹄检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
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未曾发
生过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也没有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法
律、法规的行为而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2)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
《证明》,瑞鹄检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期间没有因违反有关
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5、瑞鹄浩博

   (1)根据芜湖市鸠江区应急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证明》,自
2017 年 4 月 2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未收到瑞鹄浩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瑞鹄浩博也没有因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根据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证明》,
瑞鹄浩博自设立之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在该局辖区内无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
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3)根据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瑞鹄
浩博近三年来没有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过该局行
政处罚。

   6、瑞鹄浩博分公司

   根据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
的《关于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的说明》,瑞鹄
浩博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成立以来在马鞍

                                   4-1-199
山经开区范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形,也
未因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处罚。

   综上,根据上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说明、本所律师
前往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走访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检索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网站公示
的行政处罚信息,本所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有因违反有关安全
生产、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其他

   1、市场监督管理

   (1)根据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出具的《情况说明》,
发行人近三年来未有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而受到
该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2)根据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证明》,瑞
鹄浩博分公司自 2018 年 2 月至该文件出具之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安徽)
系统中没有违反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不良行为、行政处罚记录。

   2、海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企业资信
证明》(编号:[2019]38 号),发行人在海关的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发行人不存在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
管规定的行为而被海关处罚的记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企业资信
证明》(编号:[2019]39 号),瑞祥工业在海关的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瑞祥工业不存在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
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而被海关处罚的记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企业资信
证明》(编号:[2019]36 号),富士瑞鹄在海关的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富士瑞鹄不存在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
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而被海关处罚的记录。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企业资信

                                  4-1-200
证明》(编号:[2019]37 号),瑞鹄检具在海关的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瑞鹄检具不存在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
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而被海关处罚的记录。

   3、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住房公积金

   (1)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
的《证明》,发行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依法按期为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截至该文件出具之日,发行人未
有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证明》,发行
人已在该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自 2016 年 1 月至该文件出具之日止,
按时正常缴存,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期间未受到该中心行政处
罚。

   (2)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
的《证明》,瑞祥工业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依法按期为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截至该文件出具之日,瑞祥工
业未有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证明》,瑞祥
工业已在该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自 2016 年 1 月至该文件出具之日止,
按时正常缴存,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期间未受到该中心行政处
罚。

   (3)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
的《证明》,富士瑞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依法按期为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截至该文件出具之日,富士瑞
鹄未有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证明》,富士
瑞鹄已在该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自 2016 年 1 月至该文件出具之日止,
按时正常缴存,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期间未受到该中心行政处
罚。


                                  4-1-201
   (4)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
的《证明》,瑞鹄检具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依法按期为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截至该文件出具之日,瑞鹄检
具未有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证明》,瑞鹄
检具已在该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自 2017 年 4 月至该文件出具之日止,
按时正常缴存,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期间未受到该中心行政处
罚。

   (5)根据芜湖市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
《证明》,瑞鹄浩博自设立之日起至该文件出具之日,无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
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瑞鹄
浩博已在该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自 2017 年 7 月起至该文件出具之日止,
按时正常缴存,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期间未受到该中心行政处
罚。

   (6)根据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瑞鹄浩博分公司自设立之日起至该文件出具之日,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
按期为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未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
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瑞鹄
浩博分公司已在该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自 2018 年 6 月起至该文件出具
之日止,按时正常缴存,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期间未受到该中
心行政处罚。

   4、国土资源管理、房产管理、规划与建设

   (1)根据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盖章确认的意见,发行人于经开区取得的工业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已缴清,不
涉嫌闲置土地。


                                 4-1-202
   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
发行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遵守城乡房屋建设及使用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形。

   (2)根据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盖章确认的意见,瑞祥工业于经开区取得的工业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已缴清,
不涉嫌闲置土地。

   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
瑞祥工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遵守城乡房屋建设及使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情形。

   5、外汇

   (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芜湖市中心支局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证
明》,发行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在该局检查部门无外汇管理
行政处罚记录。

   (2)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芜湖市中心支局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证
明》,瑞祥工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在该局检查部门无外汇管
理行政处罚记录。

   (3)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芜湖市中心支局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证
明》,富士瑞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在该局检查部门无外汇管
理行政处罚记录。

   6、消防

   (1)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证
明》,瑞鹄模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从未因违反国家有关消防
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2)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证
明》,瑞祥工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文件出具之日,从未因违反国家有关消防
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4-1-203
   综上,根据上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本
所律师前往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走访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检索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网
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在市场监督管理、
海关、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外汇、消防等方
面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经营,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
政处罚案件。

   2、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及有关股东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尚未了
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出具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
日,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
处罚案件。

   十、总体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出具之日,不存在影响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法律障碍,发行人上述事项的变更仍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正本五份,无副本。




                                 4-1-204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签字盖章
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赵     洋



                              经办律师(签字):

                                                                范瑞林



                              经办律师(签字):

                                                                侯     敏




                                                   年      月        日




                                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