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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鹄模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0-08-24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鹄汽车”、“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59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1
号文核准。
       经发行人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4,59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
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网上网下申购和缴款、
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4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
价。
       投资者请按 12.48 元/股在 2020 年 8 月 25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
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
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
(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的时间记录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
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
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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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
如果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后到前的顺序依次剔除。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一配售
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
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8 月 2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
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
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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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0 年 8 月 17 日(T-6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瑞鹄
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网址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
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
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
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
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价格为 12.48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 12.48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67 倍。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为 45.26 倍。发行人的 A 股可比公司为天汽模、成飞集成、威唐工
业,以 2020 年 8 月 20 日(T-3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计算,可比上
市公司 2019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6.68 倍。发行人本次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
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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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
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
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
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49,606.00 万元。按
本次发行价格 12.48 元/股、发行新股 4,590 万股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7,283.20
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 7,677.20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606.00
万元,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
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
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
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
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
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申购日(T 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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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购日(T 日),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
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中国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
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5、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
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
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十二、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
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
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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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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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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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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