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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鹄模具: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0-09-29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0-014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0年10月15 日(星期四)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上

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登记的议案》

    2.00、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0、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0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其中提案 1.00 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1.00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6.00                                                         √
           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
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0 年 10 月
14 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
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安徽省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 22 号,邮编:241000
    (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553-5623209。
    2、登记时间:
    2020 年 10 月 14 日(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 22 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江
    联系邮箱:lij@rayhoo.net
    联系电话:0553-5623207
    传    真:0553-5623209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
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7”,投票简称为“瑞
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
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
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
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指示如下: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议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
   1.00                                                   √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00                                                   √
            的议案

    注: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的 “□”
打“√”表示选择。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或
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