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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鹄模具: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
的权益,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
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
   2020 年,董事会带领公司经营层及全体员工,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
力推进年度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实现公司在深交所主板(原中小板)成功
上市,生产经营方面保持稳健发展态势。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如
下:


一、2020 年度公司经营回顾
   1、总体经营情况
       2020 年,在受新冠疫情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层
和全体员工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将新冠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降低到
最小,最终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94,986.62 万元,同比下降 9.80%;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 10,336.48 万元,同比下降 23.94%。
   2、市场开发情况
   2020 年,公司在市场开发方面持续取得新的突破,一是在豪华品牌客户开
发上顺利通过多个全球豪华品牌的体系认定,并陆续实现订单承接,促进外销
订单占比持续上升;二是紧抓新能源发展契机,成功进入国际国内多个知名电
动车车身装备供应商体系,并实现订单持续承接,新能源车型订单占比明显提
升;三是成功开拓大型商用车客户,使得公司产品覆盖市场领域进一步扩大。
   2020 年,公司承接新增销售订单 11.38 亿元(未税金额);截至 2020 年末,
公司在手订单 20.24 亿元(未税金额)。
   3、技术创新情况
   2020 年,公司技术创新有效推进,模具业务方面在冲压工艺优化、板件面
品品质提升、模具加工工艺升级等核心技术攻关、技术标准化和体系建设等方
面取得积极成果,有效促进了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技
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公司先后获得芜湖市“科技计划奖”、安徽省“科
学技术奖”、国家工信部颁发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自动化业务针对汽车平台化、柔性化共线生产的发展趋势,在工业机器人运
动仿真和离线编程示教技术、机器人柔性总拼技术、机器人辊边胎膜切换等关
键技术上加大投入并取得明显成效,获得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荣誉称
号,自主研发设计制造的 WPS-013 机器人辊编系统获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
术装备”。
    2020 年,公司获得授权专利 21 项,其中发明专利 7 项;获得软件著作权 4
项;公司“基于数据挖掘的轻量化材料复杂曲面成形控制技术及应用”获得 2020
年度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二、2020 年董事会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全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共审议了 40 项有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20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聘任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李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
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
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
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 15 项有关议案。公
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
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差错调整三年一期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
案》。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
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0 年度共召开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和决议内容如下: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和决议内容如
下: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0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制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0 年度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和决议内容如下: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李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 年度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和决议内容如下: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
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
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切实增强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积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对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2021 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一)年度经营思路、目标与工作重点
      2021 年,面对国外仍在持续的新冠疫情和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公
司将保持战略定力,继续秉持“聚焦聚力、做精做强”的战略宗旨,围绕“产品
领先、效率驱动、全球市场”的战略主轴,以 “国际化,深挖潜,精管理,优
服务,铸灵魂,稳投资、智慧化、合规化”为主导思想,坚持“创新、改善”的
企业文化,全力构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持续推进瑞鹄品牌力和综合竞争力再
上新台阶。
      公司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行业标杆为参考,锚紧“发
力点”,着力打造企业竞争优势。模具业务方面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已合
作国际品牌的产品升级和区域延伸,已合作国家本土品牌的深入开发,不断探索
未开发区域市场,全面拓展豪华品牌市场。自动化业务方面在巩固一线自主品牌
阵地同时向主流合资品牌突破,快速提升主流合资品牌业务占比;借助模具业务
海外市场良好的瑞鹄品牌口碑和丰富的主流品牌客户群,加强海外市场客户的开
发,扩大海外市场业务比例。在巩固提升现有模具和自动化业务综合竞争力的同
时,紧紧抓住新能源汽车带来的轻量化发展机遇,积极谋划并布局汽车轻量化部
件及成形装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增加新的成长动力和业务机会。

      2021 年,公司将在保证整体经营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实现主营规模持续增
长,并保持公司效益增长与主营规模增长基本同步。
(二)年度公司治理工作重点
1、进一步发挥董事会治理核心职能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作用,按照各项法律、法规、
规章,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履职,不断规范公司各项经营活动,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建立起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切实保障全
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2、构建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着重开展与投资者的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与投资者
的电话、邮件、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为投资者提供透明、
准确的投资信息,保障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享有与大股东同样的信息知
情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
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内部信息管控,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做好未公开
信息的保密工作;提高信披工作的专业度,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透明。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