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瑞鹄模具: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04-27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提高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促进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管理部门、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

负责人。

    (三)其他知晓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以下称“《证券法》”);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5 号);

    (三)《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五)《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指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可以接触、

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 / 10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

的人员;

    (五)上市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

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内幕信息管理

                             第一节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应当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

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

式、内容等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进行确认。公司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

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包括:姓名、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股东代

码、联系手机、通讯地址、所属单位、与上市公司关系、职务、关系人、关系类

型、知情日期、知情地点、知情方式、知情阶段、知情内容、登记人信息、登记


                                   2 / 10
时间等信息。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报所涉重大事项范围、

填报的具体内容、填报人员范围等有其他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知情时间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知情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知情阶段包括商

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由公司董事

长和董事会秘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

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主要责任人,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入档及报送等具体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八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九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子公司等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将内幕信息的知情

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泄

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第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由公司按相关管理制度对责任

人予以处理;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

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节 工作原则

    第十二条 遵循信息披露原则,属于本制度第二章第三节范围内的内幕信息


                                   3 / 10
在公司公开披露前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见附表)。

    第十三条 控制知情人范围原则,公司及公司各管理部门、子公司、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负责人有责任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因工作

原因必须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内。

    第十四条 全面登记原则,应对内幕信息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以及合同签

订传递、报告、审议、编制、披露等过程中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

                         第三节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十五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

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

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

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

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

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4 / 10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

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三)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四)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十五)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十六)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七)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十八)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十九)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

息。

                    第四节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明确知悉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

职责,坚决杜绝内幕交易。

       第十七条 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产生的内幕信息由董事会办公室

作知情人登记,公司经理层产生的内幕信息由综合管理部作知情人登记,其他公

司管理部门及子公司应对本部门牵头工作中的涉及的内幕信息进行知情人登记。

       第十八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应按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履行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义务,所报重大信息属于本制度第十五条规定的内幕信息的,总部各部门、子

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对该信息在公开前的商议筹


                                    5 / 10
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行政审批等各阶段

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应包括知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

单位、知悉内幕消息的时间及地点、知悉内幕信息的形式、内幕信息所处阶段等

信息,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于内幕信息事项发生后 2 日内报董事会

办公室备案。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如有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及时对其进

行补充登记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

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或者披露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时,除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

等。公司应当督促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

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二十条 公司进行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应按要求在内幕信息依法

公开披露后 5 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报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补充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以及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和

其它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内幕信息的,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并报董事会

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的填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董事会

办公室可以根据有关方面规定或要求,提请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者负责登记工作的

有关部门或子公司,提供或补充有关信息。


                                   6 / 10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部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备案工作。

    第二十四条 对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收购人、交易对手方、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内幕信息知

情人,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促使其在正常工

作范围内使用内幕信息,对知情人员予以登记,并将登记情况送交公司备案。如

内幕信息涉及事项具有阶段性,相关业务部门应督促上述主体根据进程将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资料分阶段送达公司,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的送达时

间不得晚于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二十五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由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保管,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对之前档案

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做补充完善并及时补充报送,自登记(含补充完善)之日

起至少保存 10 年。如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有补充完善的内容,保存时间

自补充完善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自查。

    第二十七条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相关规定及本制度进行内幕交易、泄

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进行交易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其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

理结果报送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十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

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7 / 10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




                             8 / 10
附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证券代码:002997

       报送单位

       内幕信息

       主要内容

       登记时间

              知情人                             知情人   知晓信息                                             联系    知情人
 序号                    身份证号码   所属单位                       知晓信息时间、地点   内幕信息所处阶段
                  姓名                            类型     的方式                                              方式     签字

   1

   2

   3

         登记人

 填报单位领导审批



                                                           9 / 10
注:1. 知晓信息时间一栏请填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获取或应当获取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

    2. “知情人类型”指重组时重组相关方(如发行对象、交易对手方、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政府相关部门等)或

自然人在重组相关方的相关岗位、职务或与相关方的亲属关系等。

    3. 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信息事项涉及的知情人

       信息应分别记录。

    4. 填报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承办工作、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5. 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1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