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模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6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迎志:
2021年8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慧霞:
2021年8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大林: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