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模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26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迎志:
2021年10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慧霞:
2021年10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大林: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