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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鹄模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30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

    1、通过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
了解,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
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资格。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
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
效。

    2、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柴震先生、李立忠先生、杨本宏先生、吴春生先生、
庞先伟先生、罗海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事项

    1、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了
解,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
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资格。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
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
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违背《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独立性之要求。陈迎志先生、王慧霞女
士、张大林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和能力。

    3、因此,我们同意陈迎志先生、王慧霞女士、张大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人员津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议案所述津贴方案的设置,参照了公司所处行业、地区
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交审议该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津贴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
 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
 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方产生依赖。我们已事前认可该议案,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合
 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理财
 产品或金融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便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购买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
 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我们核查了上述事项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本着平等互利
的原则,出资各方经友好协商,以现金及资产方式出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
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已事前认可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迎志:


                                                     2021年12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慧霞:


                                                      2021年12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大林: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