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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鹄模具: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2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
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召开程
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
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21 年度
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
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报告期内,监事会会
议召开情况如下: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
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2021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公开竞标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监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
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阅览相关文件、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
会等方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
     经认真检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
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履行了相应的
法定审批程序。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
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
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查阅了相关资料,认为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
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等的要求,经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
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2022 年度工作重点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会职责,通过多
种方式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
在资本市场良好的诚信形象。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监事会
工作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
东大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投资风险。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
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三)加强监事会建设。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
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监督检查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