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迅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9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
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齐铂金: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谭秋桂: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杨培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