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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声迅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6-21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
第 9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北京声迅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北
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6
月 3 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上述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6 月 3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3)公示方式:公司钉钉办公系统;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馈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事项。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等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