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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声迅股份: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12-3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声
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声迅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4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14,519,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6,436,912.71 元(不含增
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8,082,687.29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京永验字(2020)第
210039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8,418.79           21,121.43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6,577.76            9,686.84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51,996.55           37,808.2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
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2.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现金管理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
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
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

    2.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
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
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
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
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产品投资操作。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
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
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极端情况下,也可能存在本金受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
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
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
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中低风险现金管理
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操作,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
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在
授权期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
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

    1.声迅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声迅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
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声迅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超                翟晓东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