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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声迅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30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
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 立 董 事 :齐 铂 金 、谭 秋 桂 、杨 培 琴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