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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声迅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30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意见
       我们对公司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
查,认为公司方案调整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更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 立 董 事 :齐 铂 金 、谭 秋 桂 、杨 培 琴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