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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声迅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11-01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刘孟然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432,00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 4.19%)的股东刘孟然先生计划在 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44%。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股东刘孟然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北京声迅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孟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3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19%。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
2,000,000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44%。同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刘孟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履行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情况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2020 年 11 月 26   履行
 1     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日起 12 个月内     完毕
       的承诺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   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若锁定期满后拟减持   2020 年 11 月 26   严格
 2     所持股份的持股意向   公司股份的,按首发承诺和相关规定备案和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进展,并   日起至承诺履行     履行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遵守首发承诺和相关规定对减持方式、减持数量的要求。                     完毕止          中

                 截至本公告日,刘孟然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实际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其
            作出的相关承诺。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