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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声迅股份: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2023-04-28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
                         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公司 A 股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二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即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由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公司聘请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该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机构,西部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邮证券承接。中邮证券于 2022 年
5 月承接声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声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
中邮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工作
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 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11 层)
      法定代表人                                    郭成林
      保荐代表人                               陈桂平、邵晓宁
        联系电话                                 010-67017788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李雪因工作安排调整不再负责持续督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导工作,保荐代表人邵晓宁自 2023 年 3 月 16 日起接替继续
                           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3004
        注册资本                                  8,184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11 号楼 1 至 5 层 101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11 号楼 1 至 5 层 101
      法定代表人                                     谭政
      实际控制人                              谭政、聂蓉、谭天
       董事会秘书                                    王娜
        联系电话                                 010-6298002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0 年11 月 2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披露时间                             2023 年 04 月 28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中邮证券于 2022 年 5 月承接持续督导后,针对声迅股份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
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在持续督导阶段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
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5、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6、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68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人民币 28,000 万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6 年。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止,声迅股份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 28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 2.80 亿元。
    中邮证券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不存在因保荐事项而受到中国证监会、证监
局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除上述可转债发
行事项外亦未发生其他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
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
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
料。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等相关
工作,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配合保荐工作情
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
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监管机构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
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
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邮证券对声迅股份持续督导期间内
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格式
及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历次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事项。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声迅股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
荐机构将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郭成林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桂平                   邵晓宁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