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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声迅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丛培红)2023-04-28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2022 年 5 月,本人被补选为公
司独立董事,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 3 次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并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
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
挥了积极作用。
    (二)股东大会会议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股东大会,列
席 0 次。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会议资
料,就公司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股权激励、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个别事项还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8 月 25 日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八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
                                                                                                     同意
                                    协议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年度内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审议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
      议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
      务情况、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
      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
      见和建议。
              五、在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管情况
              2022 年度,在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与公司管
      理层保持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调查
      与了解,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
议案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自身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加深涉及公
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法规的理解与认识,以切实加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1、2022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2 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丛培红
    电子邮箱:congph@126.com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
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对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丛培红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