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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声迅股份: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28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声迅股份(003004)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桂平                    联系电话:010-670177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邵晓宁                    联系电话:010-670177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8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6 日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开发行可转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相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
                                                      是                   不适用
定期限的承诺
2、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由于公司监事贾丽
                                                                妍女士配偶的误操作,贾
                                                                丽妍女士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4、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否        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9,900 股,成交均价 36.6
                                                                元/股,成交金额 362,340
                                                                元。本次减持后,贾丽妍
                                                                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2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63%。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 收 到 贾 丽 妍 女 士
                                                 《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
                                                 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并及时对外进行公告。公
                                                 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
                                                 视,贾丽妍女士也积极配
                                                 合公司调查。贾丽妍女士
                                                 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
                                                 的严重性,并对本次违规
                                                 减持行为给公司和市场
                                                 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
                                                 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
                                                 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加
                                                 强自身及家属对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并严格遵守,杜绝此类
                                                 事情再次发生。公司董事
                                                 会将进一步加强对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及相关
                                                 工作人员关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
                                                 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遵
                                                 守规定,规范操作,避免
                                                 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5、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5 月,声迅股份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
                                         聘请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
                                         券”)作为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声迅股份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由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证券”)变更为中邮证券,原西部证券委派的保荐
                                         代表人李超、翟晓东同步变更为中邮证券委派的
                                         保荐代表人陈桂平、李雪。2023 年 3 月 16 日,
                                         中邮证券原保荐代表人李雪因工作安排调整不
                                         再负责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邵晓宁即日起
                                         接替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桂平               邵晓宁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