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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1-09-16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72,69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0.3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09 月 22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4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
《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0]861 号)同意,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百亚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777,800 股,并自 2020 年 09 月
2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38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为 427,777,800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85,0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9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42,77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

    自上市以来,公司不存在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6 家,分别是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望耀暉”)、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上海铭耀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铭耀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耀
           资产”)、宁波通鹏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鹏信”)、杭州
           通元优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元优科”)、横琴齐创共享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创共享”)。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类型


                            本企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重望耀晖、温氏投   股份流                                                              截止本公告日,不
                            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资、铭耀资产、通   通限制                                                 2020.9.21-   存在违反该承诺的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2020.9.21
鹏信、通元优科、 及锁定                                                   2021.9.21    情形,承诺严格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齐创共享           承诺                                                                行中。
                            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                               本次解除限售后,
重望耀晖、温氏投   股份流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按                               相关股东拟减持股
资、铭耀资产、通   通限制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      2020.9.21   长期有效     份的,将严格遵守
鹏信、通元优科、 及锁定
                            的规则进行并及时、准确地履行                               其作出的承诺,承
齐创共享           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                                             诺严格履行中。


                   5%以上   对 于本 次上市 前持有 的公 司股

                   股东持   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                               截止本公告日,不

重望耀晖、温氏投   股意向   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                  2020.9.21-   存在违反该承诺的
                                                              2020.9.21
资、铭耀资产       及减持   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                  2021.9.21    情形,承诺严格履

                   意向承   出 售本 次上市 前持有 的公 司股                            行中。

                   诺       份。
                   5%以上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东持
                            在 锁定 期满后 两年内 减持 股票                            相关股东拟减持股
重望耀晖、温氏投   股意向                                                 2021.9.21-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公司      2020.9.21                份的,将严格遵守
资、铭耀资产       及减持                                                 2023.9.21
                            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其作出的承诺,承
                   意向承
                                                                                       诺严格履行中。
                   诺

                            (1)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企业实

                   5%以上   施减持公司股份且本企业仍为公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东持   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时,本企业
                                                                                       相关股东拟减持股
重望耀晖、温氏投   股意向   将 遵守 中国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2020.9.21   长期有效     份的,将严格遵守
资、铭耀资产       及减持   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
                                                                                       其作出的承诺,承
                   意向承   的相关规定,提前三个交易日公
                                                                                       诺严格履行中。
                   诺       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公司

                            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

                            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

                            所有。

                            (1)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
重望耀晖、温氏投   未能履                                                              截止本公告日,股
                            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资、铭耀资产、通   行承诺                                                              东不存在违反承诺
                            的具体原因;                      2020.9.21   长期有效
鹏信、通元优科、 的约束                                                                的情形,承诺严格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齐创共享           性措施                                                              履行中。
                            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
               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

               偿;其他责任主体违反承诺所得

               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

               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

               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5)若本企业在相关承诺中已明

               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

               的约束措施为准。


   (二)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
益变动过程中、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
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
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72,6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6 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股)             (股)

  1     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             97,584,957          97,584,957   注2

  2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25,913,600          25,913,600

        上海铭耀股权投资管理有
  3     限公司-上海铭耀资产管           23,692,471          23,692,471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通鹏信创业投资合伙
  4                                      17,769,354          17,769,354
        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通元优科创业投资合
  5                                       5,923,118           5,923,118
        伙企业(有限合伙)
        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
  6                                       1,806,500           1,806,5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172,690,000         172,690,000


      注 1: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注 2:谢秋林先生为重望耀暉董事,间接持有重望耀晖 69.1%股权,是现任
公司董事。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后,谢秋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内,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将
不会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在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上市的发行价。

      (五)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
应严格遵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百亚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百
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百亚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百亚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