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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18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重庆百亚卫生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经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在充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侯茜、江积海、晏国菀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