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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亚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12-18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 关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结算”)查询,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
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5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填报了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结算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
认,并由中登结算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 3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外,其余内幕
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期间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1     李建玲     2021/7/19~2021/11/11              1,600             1,600

 2      葛亮       2021/7/30~2021/9/22              1,200               300

 3      姚静       2021/6/15~2021/8/5                200                200

 4     陈小冬      2021/8/26~2021/9/13              6,400             6,400

 5      吴曼      2021/11/10~2021/11/16             3,000             3,000

 6     徐沪航     2021/9/22~2021/11/19               800                400

 7      黄伟       2021/6/22~ 2021/8/4              1,100             1,100

 8     张忠伟      2021/7/16~2021/11/5              5,500             5,500

 9      卯登      2021/9/23~2021/10/27               200                     0

 10    高喜军     2021/9/30~ 2021/10/19             6,900             3,400

 11     田渠      2021/10/12~2021/11/18             1,600               200

 12    张振喜     2021/7/23~2021/10/27              4,900             2,800

 13     严飞      2021/10/8~2021/10/12              1,000             1,000

 14    石巧莉       2021/6/7~2021/9/3               1,600             1,700

 15     何波            2021/8/31                    900                     0

 16     苏丽        2021/7/8~2021/7/9                400                400

 17    陶晓峰      2021/9/1~2021/10/18              1,200               700

 18     陈静           2021/10/18                    100                     0

 19     李胜       2021/6/1~2021/11/1                200                200

 20    杨素林      2021/7/8~2021/10/26             27,400            27,400

 21    胡星楠     2021/9/29~2021/11/19               600                     0

 22    朱俊英     2021/10/28~2021/11/1               200                     0

 23    徐梦素     2021/7/30~2021/11/19              4,300               400

 24    孙亚娟      2021/6/8~2021/9/24                300                200

 25     胡莎       2021/7/21~2021/9/29               400                400

 26     尹强       2021/8/16~2021/8/20               200                200

 27    黄家强      2021/9/8~2021/9/10                200                200
 28       鲜兰珍           2021/10/27                      100        0

 29       阮雨杰      2021/7/26~2021/11/24                4,600    1,400

 30       郑婷婷      2021/11/1~2021/11/23                 900        0

 31       和肖恒      2021/10/27~2021/11/23                200      100

 32        祝波       2021/7/19~2021/11/24                4,200    4,200

 33        龙川       2021/10/25~2021/11/26               4,100    2,000

 34       张秀琴      2021/7/12~2021/11/29               28,600   25,600

 35       邱白菊           2021/11/29                      100        0

      注: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核查,并结合上述人员出具的书面声明,阮雨杰、郑婷婷、和肖恒、
祝波、龙川、张秀琴、邱白菊 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自知悉其可能成为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至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首次公开披露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前述 7 名人员仅知悉其可能成为被激励对象,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及具
体安排,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其根据股票交易行情及自身资金安排作出
的独立判断,且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间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足够认识所致。其
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内幕信息,
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性原则,
阮雨杰、郑婷婷、和肖恒、祝波、龙川、张秀琴、邱白菊 7 名人员自愿放弃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获授权益的资格。
      其余 2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其根据股票交
易行情及自身资金安排作出的独立判断,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内
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
登记。经核查,在自查期间,除上述 35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外,
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登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登结算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