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横琴 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望耀暉”) 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5,382,20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90%。 其中,公司现任董事谢秋林先生计划通过重望耀晖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数量不超过 4,303,30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 及其一致行动人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 创共享”)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454,955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 3、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收到重望耀暉、 温氏投资及齐创共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和《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股东重望耀暉计划自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666,668 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6.00%。公司股东温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齐创 共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自公 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8,555,556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00%。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22 日及 2022 年 2 月 23 日披 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8)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11)对上述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截止 2022 年 4 月 20 日,上述股东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 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15.85 8,257,220 1.92% 2022 年 4 月 15 日 重望耀暉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大宗交易 14.97 7,687,000 1.79% 2022 年 2 月 23 日 小计 15,944,220 3.71% 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温氏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17.33 1,816,700 0.42% 2022 年 4 月 14 日 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齐创共享 集中竞价交易 17.36 126,700 0.03% 2022 年 4 月 14 日 小计 1,943,400 0.45% 合计 17,887,620 4.16% 注:上述数据已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 整。 重望耀暉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其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 11.81 元/股-19.58 元/股。自公司 上市以来至告知函出具日,重望耀暉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944,22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71%。其中,公司现任董事谢秋林通过重望耀暉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合计 6,873,6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 温氏投资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 12.04 元/股-18.57 元/股。自公司 上市以来至告知函出具日,温氏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16,7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42%。 齐创共享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其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 11.94 元/股-18.69 元/股。自公 司上市以来至告知函出具日,齐创共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6,7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公司当时总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1 本比例(%)2 合计持有股份 97,584,957 22.81 81,640,737 18.97 其中: 重望耀暉 97,584,957 22.81 81,640,737 18.97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5,913,600 6.06 24,096,900 5.60 其中: 温氏投资 25,913,600 6.06 24,096,900 5.6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806,500 0.42 1,679,800 0.39 其中: 齐创共享 1,806,500 0.42 1,679,800 0.39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重望耀暉、温氏投资及齐创共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1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427,777,800 股计。 2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0,330,300 股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股东重望耀暉、温氏投资及齐创共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其前 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股东重望耀晖、温氏投资及齐创共享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关于减 持价格承诺的情形。 二、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4 月 20 日,重望耀晖持有公司股份 81,640,73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8.97%。其中,公司现任董事谢秋林先生通过重望耀暉间接持有公司的股 份数量为 60,561,8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7%。 2、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4 月 20 日,温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4,096,9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60%。 3、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止 2022 年 4 月 20 日,齐创共享持有公司股份 1,679,8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39%。 齐创共享为温氏投资受托管理的私募基金,齐创共享与温氏投资作为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77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9%,将合并 计算减持数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上限(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重望耀暉 25,382,205 5.90% 2 温氏投资 6,454,955 1.50% 3 齐创共享 合计 31,837,160 7.40% 其中,公司现任董事谢秋林先生计划通过重望耀晖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超过 4,303,3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00%(未超过其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 上述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重望耀暉、温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齐创共享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其中,重望耀暉、 温氏投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谢秋林先生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类型 时间 本企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止本公告日, 重望耀晖、 股份流通限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020.9.21- 不 存 在 违 反该 温氏投资、 制及锁定承 2020.9.21 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2021.9.21 承诺的情形,承 齐创共享 诺 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诺已履行完毕。 5%以上股东 对于本次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 截止本公告日, 重望耀晖、 持股意向及 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 2020.9.21- 不 存 在 违 反该 2020.9.21 温氏投资 减持意向承 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 2021.9.21 承诺的情形,承 诺 不出售本次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诺已履行完毕。 (1)本企业/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 截止本公告日, 股份流通限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2020.9.21- 不 存 在 违 反该 谢秋林 制及锁定承 2020.9.21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2021.9.21 承诺的情形,承 诺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诺已履行完毕。 (2)公司本次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 除外)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上市后发生分 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 截止本公告日, 重望耀晖、 股份流通限 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不 存 在 违 反该 温氏投资、 制及锁定承 2020.9.21 长期有效 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进行并及时、准确地 承诺的情形,承 齐创共享 诺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诺严格履行中。 5%以上股东 截止本公告日,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 重望耀晖、 持股意向及 2021.9.21- 不 存 在 违 反该 格不低于减持时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 2020.9.21 温氏投资 减持意向承 2023.9.21 承诺的情形,承 股净资产。 诺 诺严格履行中。 (1)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企业实施减持公 5%以上股东 司股份且本企业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 截止本公告日, 重望耀晖、 持股意向及 股东时,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不 存 在 违 反该 2020.9.21 长期有效 温氏投资 减持意向承 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 承诺的情形,承 诺 关规定,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相 诺严格履行中。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公司股票,本 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公司所有。 (1)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 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 截止本公告日, 重望耀晖、 未能履行承 股东大会审议; 股 东 不 存 在违 温氏投资、 诺的约束性 (4)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2020.9.21 长期有效 反承诺的情形, 齐创共享、 措施 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其他责任主体 承 诺 严 格 履行 谢秋林 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 中。 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 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5)若本企业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 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谢秋林 股份流通限 (1)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 2020.9.21 长期有效 截止本公告日, 制及锁定承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 股 东 不 存 在违 诺 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反承诺的情形,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 承 诺 严 格 履行 会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中。 在本人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 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 50%。 (2)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进行并及时、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 截止本公告日,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上市的发行价。如公 股 东 不存 在违 2021.9.21- 司上市后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 2020.9.21 反承诺的情形, 2023.9.21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 承 诺 严格 履行 将相应进行调整。 中。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 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重望耀晖、温氏投资以及齐创共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告知函》和《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