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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直真科技: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02-23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彭琳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

致。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彭琳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的,将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将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彭琳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
函》,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彭琳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彭琳明        集中竞价     2022 年 2 月 9 日至       19.48        250,000       0.24
                              2022 年 2 月 21 日
                  交易


    彭琳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减持价
格区间为 17.93 元/股—22.12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                              (股)


            合计持有股份       2,150,115            2.07          1,900,115       1.83

                其中:
 彭琳明                        537,529              0.52          287,529         0.28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12,586             1.55          1,612,586       1.55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彭琳明先生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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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
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彭琳明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若本人所持发行
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
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


    4、彭琳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彭琳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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