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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直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6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
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审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达到预期建设目
标,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充分利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截
至 2022 年 3 月 4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益)3,691.69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
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及子公司经营需求
就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双方的具体执行进度确
定,具有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具有合理性。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
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并且能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
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
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
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事项。


                                     独立董事:唐文忠、李晓东、王建新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