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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直真科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
的净利润为-71,957,875.38 元,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251,275.7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2,046,699.8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合 并 报 表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76,916,104.60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58,959,722.6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276,916,104.60 元;资本公积为 378,522,126.08 元。

     基于公司 2021 年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情况,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不具备分红条件,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
回报股东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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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
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公司目前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针对市场需求和技术迭代方面的竞争愈加激
烈。基于对技术演进趋势及行业竞争态势的预判,公司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加大
研发投入力度,从产品和服务在行业市场覆盖的深度和广度上进行了积极布局。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四条“在公司当年未实现盈利情况下,公司
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之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当期亏损,并综合分析经营发展
情况及业务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1 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未
来利润分配的需求。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
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
匹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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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
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已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
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股东大
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
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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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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