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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直真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3:00 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 A 座 11 层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
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监事聂俊平、张欣以通讯
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俊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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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
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2022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
考虑了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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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提供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
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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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额度预计,属于
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
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独立性无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
求,因此,我们同意此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九)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充分发挥了薪酬的激励效应。2023 年度,在公司
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
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

                                     4
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
性,引进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直
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确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确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直
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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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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