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火箭: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2021-04-07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席文圣、谷秀娟、王志刚
2021 年 4 月 6 日
(此页无正文,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席文圣:
陈宝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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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王志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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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谷秀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