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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鹏控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2020-10-23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4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鹏控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30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根据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0)
第 00558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3,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17,300 万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 103,000 万股变更为人民币
117,300 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注
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现拟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1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
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经中国证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300 万股,于
         股,于【】年【】月【】日在深 2020 年 10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7,300 万
         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 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
         和国的法定货币。                 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第十八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条       【】股。其中设立时向发起人发 14,300 万股。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行 18,000 万股,占公司当时已发 18,000 万股,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普
         行普通股总股数的 100%。……      通股总股数的 100%。……
第十九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均为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7,300 万股,均
条       民币普通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九条     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公司 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公司 份总数的 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12)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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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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