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2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
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
成员认真出席和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有关会议,在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职务行为方面认真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分别审议了:监事会工
作报告、财务决算、预算、利润分配、各期审计报告、关联交易、盈利预测等议
案。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题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案》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与经营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27 日 计划的议案》
《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验证稿)》及相关申报文件
的议案
《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 年 5 月 13 日
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关于选举罗思维为广东东鹏控
3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 年 5 月 29 日 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4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2 日
议案》
《关于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
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
5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 年 11 月 23 日 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重
点关注。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
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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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公司本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2020 年度
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交易各方遵循了市场的原则,
价格是公允合理的。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
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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