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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鹏控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19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3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
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召开公
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1年5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28)。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
束当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27 号东鹏总部大厦



                                   1
19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新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36,169,845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1,173,000,000 股的 54.2344%。

    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59,433,97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73,000,000 股的 47.692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
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6,735,86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73,000,000 股的 6.5418%。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9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15,471,9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73,000,000股的1.319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
    同意 635,934,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反对
2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的 0.0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3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4798%;反对 23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同意 635,934,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反对
2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3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4798%;反对 23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同意 635,934,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反对 2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3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4798%;反对 23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0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回避了本次股
东大会上述三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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