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1、独立董事尹虹 2021 年度述职报告......................................2
2、独立董事罗维满 2021 年度述职报告....................................7
3、独立董事许辉 2021 年度述职报告.....................................11
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尹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1 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
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 2021 年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核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1 年,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2021 年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
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8 8 0 0 2 2
对于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后,本人均
能够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
2
议,对公司 2021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核。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
独立的判断。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日期 届次 事项 意见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同意
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同意
2021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 项的独立意见
1
22 日 第五次会议
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
同意
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同意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第四届董事会
2
25 日 第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 同意
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本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 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本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2021 年 7 月 第四届董事会
3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同意
23 日 第八次会议 数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同意
的独立意见
3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4 2021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 同意
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6 日 第九次会议
对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2021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 对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
5 月 29 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案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21 年 12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 月9日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同意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同意
2021 年 12 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7 月 23 日
第十二次会议 对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自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来,严格按
照《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履行了自身职责。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1 次会议,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
地分析,为公司战略发展的实施提出建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战略目标和关键
任务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8 月 26 日、10 月 22 日、10 月 29 日和 12 月 31 日召
开了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完成报告的议案》《内部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4
案》《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1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审计部工作报告和计划》《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 2020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内部审计部工作报告和计划》会
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1 年度审计计划(第二次))》等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数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
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及潜在的经
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
的影响,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1 年能够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
入了解有关议案事项的情况,自觉保护公司股东权益。
3、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在公司 2021 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出具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公司年报
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在注册
会计师现场审计前,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协商确定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及
时间安排;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后,了解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
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审核意
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5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强学习专业知识,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imhying@scut.edu.cn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
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衷
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
增强盈利能力的同时,使公司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
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谢谢!
述职人:
尹虹
2022 年 4 月 27 日
6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罗维满)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0 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
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 2020 年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核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1 年,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2021 年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
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8 8 0 0 2 2
对于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后,本人均
能够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
7
议,对公司 2020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核。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
独立的判断。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日期 届次 事项 意见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同意
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同意
2021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 的独立意见
1
月 22 日 第五次会议
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
同意
信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意
(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第四届董事会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月 25 日 第七次会议
(草案)》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本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021 年 7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本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3
月 23 日 第八次会议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21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 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月 26 日 第九次会议 同意
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8
对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 对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
5 月 29 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案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同意
2021 年 12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6 月9日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同意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同意
2021 年 12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7 月 23 日
第十二次会议 对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自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以来,严格按照《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履行了自身职责。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1 次会议,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
地分析,为公司战略发展的实施提出建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战略目标和关键
任务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
本年度未召开相关会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5 月 18 日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对公司的薪酬及绩效
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及津贴和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审查,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数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9
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
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及潜在的经
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
的影响,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1 年能够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
入了解有关议案事项的情况,自觉保护公司股东权益。
3、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在公司 2021 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出具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强学习专业知识,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man_lo@bopp.com.cn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
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衷
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
10
增强盈利能力的同时,使公司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
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谢谢!
述职人:
罗维满
2022 年 4 月 27 日
1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许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1 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
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 2021 年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核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1 年,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2021 年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
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8 8 0 0 2 2
对于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后,本人均
能够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
12
议,对公司 2021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核。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
独立的判断。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日期 届次 事项 意见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同意
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同意
2021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 项的独立意见
1
22 日 第五次会议
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
同意
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同意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第四届董事会
2
25 日 第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 同意
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本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 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本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2021 年 7 月 第四届董事会
3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同意
23 日 第八次会议 数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同意
的独立意见
13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4 2021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 同意
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6 日 第九次会议
对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2021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 对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
5 月 29 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案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21 年 12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 月9日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同意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同意
2021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 项的独立意见
7 月 23 日
第十二次会议 对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自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以来,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履行了自身职责。
1、审计委员会:
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8 月 26 日、10 月 22 日、10 月 29 日和 12 月 31 日召
开了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完成报告的议案》《内部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1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审计部工作报告和计划》《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 2020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内部审计部工作报告和计划》会
14
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1 年度审计计划(第二次))》等议案。
2、提名委员会
本年度未召开相关会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5 月 18 日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对公司的薪酬及绩效
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及津贴和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审查,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数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
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及潜在的经
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
的影响,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1 年能够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
入了解有关议案事项的情况,自觉保护公司股东权益。
3、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在公司 2021 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出具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公司年报
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在注册
会计师现场审计前,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协商确定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及
时间安排;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后,了解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
15
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审核意
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强学习专业知识,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xdcxuhui@163.com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
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衷
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
增强盈利能力的同时,使公司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
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谢谢!
述职人:
许辉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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