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 为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控股”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东鹏控股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 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 号)核准,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1.35 元的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 143,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款计人民 币 1,623,05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480,067,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全部到 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 (20)第 0055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1,794,905.30 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35,696,660.93 元,自 募集资金到账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累计使用人民币 266,098,244.37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318,127,683.01 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 利息收入人民币 13,432,931.48 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6,422,656.8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口 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 东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 县新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门智能家居”)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佛山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陶瓷发展”)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管理和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999014322910402 活期 - 632414729 活期 12,084,812.11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708409026 七天通知存款 18,467,000.00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791904014610102 活期 1,754,250.95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10773799877 活期 18,020,022.87 44431001040019637 活期 985,187.77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 44431051500000955 七天通知存款 136,500,000.00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757901280810307 活期 55,494,265.47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 2013025019200215878 活期 13,250,963.97 合计 256,556,503.14 除上述存款以外,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 61,571,179.87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 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80,067,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4,871,996.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1,794,905.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更项目,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含部分变 本年度投入金额 (%)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1) 累计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更(如 (3)=(2)/(1)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有)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315 万平方米新型 否 180,067,000.00 180,067,000.00 122,568,296.41 122,919,806.41 68.26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环保生态石板材改造项目 2.扩建 4 条陶瓷生产线项目 否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111,066,175.02 599,403,947.88 99.90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二期 否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382,183.58 82,282,379.39 82.28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扩建项目 4.年产 260 万件节水型卫生 洁具及 100 万件五金龙头 否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3,811,353.04 314,332,127.09 69.85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5.东鹏信息化设备及系统升级 否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25,075,121.84 45,924,805.00 45.92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改造项目 6.智能化产品展示厅建设项目 否 50,000,000.00 50,000,000.00 1,968,866.85 36,931,839.53 73.86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480,067,000.00 1,480,067,000.00 264,871,996.74 1,201,794,905.30 “年产 315 万平方米新型环保生态石板材改造项目”预计将提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原因是:公司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和绿色发展,对免烧制的生态石项 目等加大产业化力度和项目进程。“扩建 4 条陶瓷生产线项目、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年产 260 万件节水型卫生洁具及 100 万件五金龙头建 设项目、东鹏信息化设备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化产品展示厅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公司于 2017 年 9 月申请 IPO 至 2020 年 10 月成功发行,资金到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位时间较晚,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开展时间;虽然公司已使用自用资金进行先期投入,但规模有限; 受新冠疫情影响,整体供货及施工周期延长;为最大程 度提升信息化水平,供应商根据生产经营需求进行调试和二次开发等。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将“年产 315 万平方米新型环保生态石板材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园区银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湾园区沿江大道南侧、金元莱东侧。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开发行股票(A 股)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35,696,660.93 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1,571,179.87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按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4,967,000.00 元进行保本现金管理。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