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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鹏控股: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4-27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
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
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
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何新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陈昆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包建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何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钟保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孙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甘清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殷素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
  2.03      选举路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霍倩怡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薛延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00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11.00                                                                   √
            议案


         2、上述提案中,《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其他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3、议案 1.00、2.00、3.00 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
   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代表监事 2 人,其中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股东代
   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
   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8.00、9.00、11.00 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
   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


                                          3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 10.00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一楼前台。邮
政编码:52803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
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
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
5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令闪、赖巧茹
    电话号码:0757-82666287       传真号码:0757-82729200
    电子邮箱:dongpeng@dongpeng.net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25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031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4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2”,投票简称为“东鹏
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
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 6 名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人),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选举 3 名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6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东鹏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表格填写投票数

  1.01      选举何新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陈昆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包建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何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钟保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孙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表格填写投票数

  2.01      选举甘清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殷素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8
  2.03    选举路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表格填写投票数

  3.01    选举霍倩怡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薛延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00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11.00                                                            √
          议案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
         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
         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
         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