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欣贺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0-10-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欣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31 号”
文核准,并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为 10,666.6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已承诺在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办
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特
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 HEE CO.,LTD.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95 号鸿展大厦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3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瑞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84171077C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7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2 年 4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从事服装、鞋袜、帽子、手套、箱包、皮草皮革、饰品、眼镜、


                                    1
针织品及钩织品的生产、加工;从事上述产品及皮具、办公用品、钟表、珠宝首
饰、香水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室内装修、装潢。

    本公司是由欣贺(厦门)服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台港澳与境内合
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品牌女装的领军企业之一,主营中高端女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拥有完整的产业链条和显著的品牌优势。自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公司已形成 JORYA、JORYA weekend 定位高端,ΛNMΛNI(恩曼琳)、GIVH
SHYH、CAROLINE、AIVEI 和 QDA 定位中高端的金字塔式的品牌架构。主品
牌 JORYA 创立于 20 世纪 90 年代初,是历史较长的国内自主高端女装品牌之一。

    公司拥有一支以实际控制人孙瑞鸿先生为核心的超过 370 人的专业化、高素
质设计团队,每年研发设计投入超过 6,000 万元,推出超过 4,000 款款式。

    公司采取自营和经销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除
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直辖市以及台湾、澳门设有 550 个销售门店,建立了基本
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体系。公司的终端门店档次较高,已在广州太古汇、北京
SKP、上海港汇、深圳万象城、南京德基广场等档次较高的商场开设了终端门店,
并在王府井、银泰、金鹰、万象城等连锁商场开设终端门店。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48,350.34       156,926.27     149,721.18     156,305.32
非流动资产                95,242.39        98,542.11      85,933.86      65,546.13
资产总计                 243,592.73       255,468.38     235,655.05     221,851.45
流动负债                  47,971.69        58,145.13      53,223.33      44,515.85


                                      2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负债                        217.92                  223.15            232.51           137.51
负债合计                       48,189.61               58,368.29         53,455.84        44,653.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95,403.12              197,100.09        182,199.21       177,198.09
股东权益合计                  195,403.12              197,100.09        182,199.21       177,198.09


    2、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77,325.78              196,520.98        176,010.02       163,397.56
营业利润                       10,223.42               32,979.10         28,027.18        26,670.35
利润总额                       10,085.95               32,886.68         27,997.49        26,381.90
净利润                          7,412.81               24,222.30         20,569.71        19,208.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7,412.81               24,222.30         20,569.71        19,208.23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6,940.26               23,678.61         20,203.75        19,106.25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51.10             19,179.03        21,544.48      30,693.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08.05            -10,866.55       -16,410.87      -8,940.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90.24           -10,080.40       -16,200.00     -16,150.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5.72             178.72          331.43         -402.53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784.63             -1,589.21       -10,734.96       5,200.3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066.36             27,281.73        28,870.94      39,605.90



    4、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6 月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财务指标          30 日/2020 年
                                           31 日/2019 年 31 日/2018 年 31 日/2017 年
                                 1-6 月
     流动比率(倍)                       3.09               2.70              2.81            3.51
     速动比率(倍)                       1.69               1.38              1.69            2.48


                                                 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9.37%           22.35%      22.18%      19.6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0.46%            0.49%       0.39%       0.32%
      占净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18            15.57      20.76       25.43
    存货周转率(次)                    0.31             0.73        0.83        0.8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6,625.21        45,773.18   38,779.61   35,903.74
   利息保障倍数(倍)             166,024.92       299,174.77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52             0.60        0.67        0.9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62            -0.05       -0.34        0.16
注 1:以上财务指标中,资产负债率以母公司财务报告的财务数据为基础计算,其余指标均
以合并财务报告数据为基础计算;

注 2:2017 年至 2018 年欣贺股份无利息支出费用,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融资租赁
办公设备,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产生的利息支出很低,导致利息保障倍数较大。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666.67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不
                         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66.62万股,约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600.05万股,约占本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
                         次发行总量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股本的比例
                         0.0438141053%。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241,786股,包销金额为2,173,656.14元,包销比例为0.23%。
每股发行价格             8.99元
                         16.20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扣除非
发行市盈率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56(同发行市盈率口径)
                         6.16元/股(以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66元/股(以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值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35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网下向投资者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
发行方式
                         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中国境内自然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

                                               4
                       管要求所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95,893.36万元
                       86,887.3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
募集资金净额           10月21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81号”《验资报告》
发行费用概算(各项费
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     9,005.97万元
额)
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   6,623.35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792.45万元
律师费用               849.06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660.38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80.74万元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欣贺国际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4 月 26 日,若遇非交易日顺延)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
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而终止。

    2、实际控制人孙瑞鸿、孙孟慧、卓建荣、孙马宝玉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4 月 26 日,若遇非交易日顺延)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
                                        5
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控制的主体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者承诺人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除前述锁定期外,孙瑞鸿、孙孟慧、卓建荣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孙瑞鸿、
孙孟慧、卓建荣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孙瑞鸿、孙孟慧、卓建荣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股东欣贺投资、巨富发展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4 月 26 日,若遇非交易日顺延)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
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股东而终止。

    4、发行人其他股东厦门骏胜、Purple Forest Limited、厦门欣嘉骏、鸿业亚
洲、厦门君豪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5、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宗圣、陈国汉、王碧黛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4 月 26 日,若遇非交易日顺延)股票收盘


                                    6
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
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除前述锁定期外,承诺人在
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承诺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6、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曹培忠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4 月 26 日,若遇非交易日顺延)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
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三)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欣贺国际承诺
    在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
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
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承诺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

                                    7
期间内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作相应调整。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瑞鸿、孙孟慧、卓建荣、孙马宝玉承诺
    在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
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
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承诺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
期间内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作相应调整。

    3、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厦门骏胜承诺
    在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
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
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期间内发行人如有派
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8
    发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股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已完成公开发行;

    (二)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为42,666.67万元,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10,666.67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

    (四)发行人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
计超过百分之七;

    (二)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
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或
融资。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保证不利用在上市过程中获得的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査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査,已在证券发行保
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并上市
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9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
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
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7、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
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
务。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
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
(一)持续督导事项
                                  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协助发行人制订、执行有关制度;与发行人建立经
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    常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关联交
人资源的制度                      易事项的知情权,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
                                  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协助和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制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
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
                                  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利益的内控制度
                                  的情况。
                                  督导发行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若关联交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
                                  易为发行人日常经营所必须或者无法避免,督导发
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行人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
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交易本保荐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督促发行人负


                                       10
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适时
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
                                  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
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进行跟踪和督促。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人担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
                                  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所有担保行为与
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保荐机构进行事前沟通。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    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严格履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行保荐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道。
                                  发行人协调相关当事人配合保荐机构的保荐工作,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
                                  并督促其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协助保荐机构做
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好保荐工作。
(四)其他安排                    无

    七、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余翔、罗贵均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22层

    联系电话:0755-23953946

    传真:0755-23953850

    八、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欣贺股份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欣
贺股份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同意担任欣贺股
份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
关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11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余   翔                   罗贵均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