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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贺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1-13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6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
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种类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
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4、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以及工作人员的
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
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通过进行适度的低
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
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
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