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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贺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实意见2021-02-23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实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干部,均于公司任职并
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2、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无独立董
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4、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有关授
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2 日,向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