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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6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鉴于陈国汉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提名委员会审议
提名,拟补选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核查,董事候选人王
斌先生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
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补选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均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上述
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
求。本次聘任事项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孙柏豪先生、高云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友梅 李成 吴锦凤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