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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贺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
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激励对象曾晓
娴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由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 7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7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70,000 元,公司总
股本将由 431,668,700 股减至 431,598,7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31,668,700
元减至 431,598,700 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
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债
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7 月 20 日至 2021 年 9 月 2 日期间,工作日 9:00-11:30、
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朱晓峰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95 号鸿展大厦
    联系电话:0592-3107822
    传    真:0755-3130335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
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