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暨增加党建工作内容的公告2021-08-17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暨增加党建工作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暨增加党建工作内
容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增加党建工作内容并修订部分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章监事会”之后,增加“党建工作”章节,
新增章节内容如下,原《公司章程》其他章节条
款相应调整顺延: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百五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设立中国共产党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
简称“公司党委”)并组织活动,充分发挥企业
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保证、监督党
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无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的职数、职务按上级
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
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三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
职的领导体制,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
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层,
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党
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领导
班子;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适
度交叉任职。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支持党建工作,为党组织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安排
党建工作经费,提供党组织活动场所。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等履行职责,主要包括:(一)保证党和国
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
指示在公司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二)研究
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层依法行使职权;
(三)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公司党的思
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管
理骨干队伍建设;(四)研究讨论公司党委领导
成员的分工与调整,党群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人
员编制的设置或调整,党群干部的任免和奖惩;
(五)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因本次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原《公司章程》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
涉及变动章节条款相应调整顺延。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具
体事宜。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