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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1-10-25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06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38,928,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9.019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 号)核准,欣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6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9 元,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320,000,000 股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426,666,700 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320,0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7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06,66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向 42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5,002,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由 426,666,700 股增加至 431,668,700 股。
    2、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的议案》。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
              股份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431,668,700 股变更为 431,598,7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31,598,700 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
              份数量为 324,9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29%;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06,66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38,928,000 股,占
              总股本的 9.019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骏胜投资”)、PurpleForestLimited(以下简称“PP”)、厦门欣嘉骏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嘉骏”)、鴻業亞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鴻業亞洲”)、厦门
              市君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豪”)。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

                                                                                          承诺期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限
骏胜投资、PP、欣
嘉骏、鴻業亞洲、
君豪;持有公司股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
份的董事、高级管 股份限售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 2020 年 10
                                                                                       12 个月 正常履行中
理人员、核心技术 承诺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月 26 日
人员:林宗圣、陈               部分股份。
国汉、王碧黛、曹
培忠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
事、高级管理人员、
                               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2020 年 10
核心技术人员:林 其他承诺                                                                6 个月内 履行完毕
                               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月 26 日
宗圣、陈国汉、王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碧黛、曹培忠
                               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1、在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承诺人拟
                               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
                   股份减持    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2020 年 10 长期有
骏胜投资                                                                                          正常履行中
                   承诺        持。2、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 月 26 日 效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上述期间内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承诺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
                                25%;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                                                      2020 年 10 长期有
                                理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承诺人在申报离任六                           正常履行中
林宗圣、陈国汉、 承诺                                                           月 26 日 效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王碧黛
                                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得超过 5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
           变动过程中、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8,9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19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5 名,均为法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538,880           26,538,880    注1
            2     Purple Forest Limited                            4,429,760           4,429,760   注2
            3     厦门欣嘉骏投资有限公司                           4,029,760           4,029,760   注2
            4     鴻業亞洲有限公司                                 2,607,360           2,607,360   注3
            5     厦门市君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2,240           1,322,240   注1
                                合   计                           38,928,000          38,928,000    -

                 注 1:骏胜投资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 26,538,880 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
           为 24,330,000 股;君豪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 1,322,240 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
           量为 1,322,240 股;上述股份在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通。
                 注 2:公司现任董事林宗圣通过 PP 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份;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财
   务总监陈国汉通过欣嘉骏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上述人员在
   其任职期间将继续履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核心技
   术人员曹培忠通过欣嘉骏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份,上述股份在本次解除限售后可上市流通。
        注 3:王碧黛为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于 2021 年 05 月 18 日已任期届满离任,其
   通过鴻業亞洲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份。截止公告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王碧黛将
   继续履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5、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份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666,700       24.71%     38,928,000       145,594,700         33.73%


二、限售条件流通股       324,932,000       75.29%     38,928,000       286,004,000         66.27%


  股权激励限售股           4,932,000       1.14%                 0       4,932,000          1.14%


    首发前限售股         320,000,000       74.14%     38,928,000       281,072,000         65.12%


三、总股本               431,598,700        100%      38,928,000       431,598,7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针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发表如下核查意
   见: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严格履行了
   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
    保荐机构对欣贺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