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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贺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3-10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
为 500 万 股 -1000 万 股 ( 均 含 本 数 ) , 占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区 间 为
1.16%-2.31%,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80 元/股(含本数)。按本次回购股份
数量上限 1000 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 14.80 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
总金额不超过 1.48 亿元,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
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5),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
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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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400,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26%,最高成交价为 9.69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9.1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776,65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
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3 月 9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4,171,924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2022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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